清新环境: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清新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
划或安排。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2.82 元/股。
                         独立董事:骆建华   王华   张敏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清新环境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