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 春风动力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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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5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上午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春风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任家华先生受公司其他
独立董事唐国华先生、张杰先生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任家华先生。
  任家华先生:1971 年生,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国籍,复
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历任重庆市油脂公司财务主管、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
学会计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铁流
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家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
他人征集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任家华先生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
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8 日 13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8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
开当日的 9:15-15:00。
   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 416 会议室。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4)
(二)征集主张征集人
  任家华先生在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期间,
就审议的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
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具体理由如下:
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
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或安排。
酬考核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确
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已制定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如下:
  截止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
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
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春风动力证券事务部
  收件人:何晴
  邮编:311199
  邮箱:board01@cfmoto.com
  电话:0571-8919514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表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
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
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
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
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任家华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春风动力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春风动力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告》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
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任家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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