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通讯方式发出。
进行表决。
会议。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要的议案》
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员工、公司、
股东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鼓励核心员工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
从而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公司发展活力,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让员工有机会分享公
司规模扩张和业务创新的成果,吸引、激励和保留公司发展所需的核心员工,激
发其主人翁精神,自发支持和关注公司整体发展,为公司实现产品转型及管理转
型注入新的动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
苏奥传感 2022 年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制定了《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
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等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滕飞先生以及方太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
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
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滕飞先生以及方太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苏奥传感 2022 年公告
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划的授予日;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其他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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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权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滕飞先生以及方太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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