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珠海冠宇 股票代码:68877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Zhuhai CosMX Battery Co., Ltd.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 209 号(A 厂房首层南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二零二二年十月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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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
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
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
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果可转债
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可转债持有人将不能将其所
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
款,到期赎回价格为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期利息),有条件
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
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
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
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
其中珠海冠宇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
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
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
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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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而增加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
兑付风险。
四、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
公司本次可转债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8,904.30 万元(含本数),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预计不超过 308,904.30 万元,亦不超
过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的 50%。
五、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下游市场增速放缓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其中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是公司最
主要的收入来源,主要应用领域为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17,891.44 万元、674,859.35 万元、996,716.91 万
元和 542,119.14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
率分别为 44.82%、47.91%,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
根据集邦咨询(TrendForce)的调查报告,受疫情对混合办公推动的影响,
全球笔记本电脑 2021 年出货量同比增长 19.4%,达到 2.4 亿台的历史新高,但
该增长趋势无法持续,预计 2022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将同比减少 3.3%。公
司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业务收入存在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此外,据第三方市场调研机构 Canalys 的分析报告,2021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
货量达到 13.5 亿台,相较于 2020 年的 12.7 亿台同比增长 7%,但仍未恢复到疫
情前 2019 年的水平。经过多年发展,东亚、欧洲、北美等地区的智能手机市场
已经较为成熟,随着智能手机渗透率的不断提高,智能手机市场销量增长出现
停滞乃至于下滑的现象,智能手机行业进入存量换机时代;若新兴市场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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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的经济发展缓慢,通信基础设备配套不完善,智能手机渗透率提升和出货
量增长将受到抑制,公司在智能手机领域业务发展亦将受到不利影响。
因此,若未来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公司
销售规模增长乏力,从而产生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8.78%、69.33%、
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变动较大。
假设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情况下发行人没有提前签订锁价采购合同或者战
略储备原材料,亦无法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在其他项目金额不变的情况下,
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发行人毛利率、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
期间 项目
毛利率变动 -5.24% -2.62% 2.62% 5.24%
利润总额变动 -54,208.64 -27,104.32 27,104.32 54,208.64
毛利率变动 -4.64% -2.32% 2.32% 4.64%
利润总额变动 -32,287.73 -16,143.86 16,143.86 32,287.73
毛利率变动 -4.81% -2.41% 2.41% 4.81%
利润总额变动 -25,662.88 -12,831.44 12,831.44 25,662.88
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原材料价格每增减 5%,
对 公 司 毛 利 率 变 动 的影 响 为 2.32-3.15 个 百 分 点 , 对 公 司 利 润总 额 影 响 为
由于发行人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未来若钴酸锂等原材料价格出现
大幅波动,公司不能采取措施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者通过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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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创新来抵消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又或者在原材料价格下跌趋势中未
能够做好存货管理,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分别为 340,054.23 万元、455,208.86 万元、
计价及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损失为“+”,收益为“-”)分别为-2,432.69 万元、
贬值,公司将因汇兑损失造成财务费用负担较大。
发行人 2021 年末持有外币资产及负债为基准,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的汇
兑损益对 2021 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产生汇兑损益金额
项目 影响利润总额数 影响利润总额变动率
(正数为损失)
+1% -838.90 838.90 0.82%
外币兑人民币
+5% -4,194.52 4,194.52 4.10%
汇率升值
+10% -8,389.05 8,389.05 8.19%
-1% 838.90 -838.90 -0.82%
外币兑人民币
-5% 4,194.52 -4,194.52 -4.10%
汇率贬值
-10% 8,389.05 -8,389.05 -8.19%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根据前述敏感性分析,若外币兑人民币分别贬值 1%、5%、10%,2021 年
度的利润总额将分别下降 0.82%、4.10%、8.19%。
此外,假设在外币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若未来人民币出现大幅升值,
以人民币折算的销售收入减少,以外币结算的外销产品毛利率、外销产品折算
的平均人民币销售均价亦相应降低,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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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毛利率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26%、31.17%、25.15%和 18.27%。公
司综合毛利率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成本、产品工艺和性能水平、汇率等因素
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的定价模式为产品成本加成定价,其中直接材料成本是公司
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构成要素,占比超过 68%。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
价格波动较大。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时,公司将与下游客户协商调价,但受
限于谈判周期、下游市场供求关系、公司自身市场竞争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存
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公司无法及时调高产品售价或调价失败的风险。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66%、
在美元大幅度贬值的情况下,公司亦存在美元销售价格调整不及时或失败的风
险,进而对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在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或美元升值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的产品
工艺和性能未有相应提升,客户亦有要求公司将产品销售价格下调的诉求,公
司存在难以维持较高毛利率水平的风险。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未能正确预见下游需求变化调整产能,或出现公司技
术、工艺水平停滞不前,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以及汇率的波动,市场
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公司综合毛利率则可能出现波动甚至下降。
(五)技术研发相关风险
消费类电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多种技术路线,锂离子电池按外形和包装材
料可分为圆柱锂离子电池、方形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公司自
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领域,技术路线较为单一,为保持
产品与市场同步,公司需要持续关注并预判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所在行业技
术发展方向,并在技术研究、工艺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大量的研发投
入。如果未来消费类电池的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将对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
池的下游市场需求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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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消费类电子产品处理器性能增强、像素密度提升的发展趋势下,
相关产品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工作温度范围、充电效率、安全性等
性能的要求持续增加。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正在积极开展下一代消费类
锂离子电池技术的研究,如果未来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得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准确把
握新技术发展方向,未能成功研发并取得预期技术成果或技术成果不能较好实
现产业化,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会受到影响,公司在研发上的资
金投入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负面的影响。
(六)新宁火灾案潜在赔偿义务风险
灾案”),导致相关方存放的货物发生毁损和灭失。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因新
宁火灾案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 8,444.77 万元。除发行人已作为参与方涉及的
相关诉讼之外,发行人还可能存在履行其他潜在赔偿义务的风险。
由于新宁火灾相关案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发行人未来实际承担的赔偿
金额超过上述预计负债余额,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新宁火灾案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
层分析”之“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之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之“1、新宁火灾案”。
(七)知识产权涉诉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 MAXELL、ATL 下属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部分专利诉讼事项,该等诉讼不涉及公司核心
技术,不会对发行人产品正常的生产和销售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报告期末,
该等诉讼事项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就前述诉讼,发行人已通过组织内部技术论证、聘请专业诉讼律师团队及
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方式予以积极应对,以保障自身合法权利。
由于诉讼的审理结果通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在诉讼中败诉,主审
机关可能作出要求公司赔偿原告方损失、停止生产销售涉诉产品等判决或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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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因诉讼事
项等因素导致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销售量减少,也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一定不利影响。
发行人专利涉诉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
管理层分析”之“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之“(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之“2、MAXELL 专利侵权纠
纷案”与“3、ATL 专利侵权纠纷案”。
(八)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及一致行动人重庆普瑞达大额借款风险
截至报告期期末,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及一致行动人重庆普瑞达存在的尚
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3.58 亿元,均尚未到期。
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自取得借款以来均按照借款合同相关约定归还本
金和利息,履约情况良好,未出现逾期还款的违约情形。
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归还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发行人的现金分
红。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持续增长,2021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94,582.67 万元,2019 至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
长率为 48.26%;发行人于 2020 年实施现金分红 20,000.00 万元,2022 年已实施
现金分红 20,193.40 万元,具备较强的分红能力。珠海普瑞达作为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重庆普瑞达作为珠海普瑞达的一致行动人,将以股东身份积极向发行人
提案进行现金分红,并将取得的分红款及时归还相关借款。
珠海普瑞达和重庆普瑞达与债权人保持积极的沟通,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
无法在借款到期日清偿借款本息,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可通过协商延长借
款期限或通过新的融资取得资金等方式解决本次借款的还款事项。此外,珠海
普瑞达穿透后的全部 10 名自然人股东亦承诺将使用个人收入、处置名下资产所
得资金向珠海普瑞达提供资金以偿还借款。
如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则存在
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实际控制人徐延铭通过珠海普瑞达及重庆普瑞达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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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可能被债权人要求冻结、处置的风险,并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产生
不利影响。
(九)公司与部分终端客户所签订合同包含的价格不利条款可能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芯和 PACK 产品为电源系统的核心零配
件,主要终端客户为国内外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的大型品牌
厂商,公司必须经过终端客户严格的技术、品质、制造能力审核认证,才能进
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并接受终端客户直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终端客户签署了包括持续降价或最优惠价格及审计
核价等条款的供货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需要基于成本的评估结果调整价
格,或持续降低向其提供同一产品的供货价格,或向其提供的产品价格不高于
其他客户相同产品的价格,同时,部分终端客户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物料清单、
用量表等必要的文件以配合其进行核价。
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生命周期及下游客户持续降价的客观需求通常会使单一
型号产品的销售单价呈下降趋势,产品的生产成本一般也会随着生产规模提升、
生产工艺水平提高而下降。如果公司不能根据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推出新型号产
品,公司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将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届时如果公司的生产工
艺水平和产量规模效应等优势不能使产品单位成本也相应幅度下降,或者公司
对相关条款提出异议影响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十)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供应商均产生了一定影响。虽然公司通过各种措施实现了复工复产,但若新冠
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上游供应商无法及时满足公司订单生产
需要,抑或下游客户出现停产或者终端产品出现滞销、积压等情形,将可能会
影响到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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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动力电池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业务主要面向汽车启停系统和电动摩托、
储能、农业无人机等领域,尚未形成大批量产。报告期各期,公司动力类锂离
子电池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65.18 万元、1,106.65 万元、9,447.72 万元和 12,869.67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5%、0.16%、0.95%和 2.37%。
除已于近期投产的年产 2.5GWh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产线外,公司在浙江另
规划建设年产 10GWh 的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产线。由于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产
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建设期和投产初期,新增折旧摊销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动力电池产业为重资产、资本密集的科技制造行业,前期资产及研发投入
需求较大,但研发成果转化及市场开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动力类业
务的投资计划是根据近年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
合公司在手订单及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分析判断确定,但是由于公司动力类电池
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生产规模及行业地位不及行业龙头企业,且项目投资规
模较大,建成投产也需一定时间,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公司也需要
相应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制造能力、质量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
面进行资源投入。
如果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
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空间增速不及预期等,则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
化、投入产出不及预期、折旧摊销大额增加导致动力电池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比下降 89.16%,业绩下滑幅度较大。公司动力类电池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随
着公司对动力类业务投入的持续增加,动力类业务的亏损可能进一步扩大,叠
加国内外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国内外实体经济、公司下游客户需求减少、上游原
材料价格上涨等一项或多项风险因素发生时,公司可能存在下半年业绩较上半
年业绩进一步大幅下滑,进而对可转债发行上市当年全年净利润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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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
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后,将有利于巩固及
扩大销售规模,有利于提升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
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
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
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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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在《公司章程》
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此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订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的上述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
关要求,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不越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管理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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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海际宇、珠海际宇二号、珠海凯明达、珠海普明达、珠海普宇、珠海旭宇、珠
海泽高普的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企业承诺将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补偿
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
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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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
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
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认
购本次可转债及遵守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承诺
除独立董事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是否
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事宜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若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前六个月存在
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亦不会
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
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规定;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或可转债的,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
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赵焱、张军、李伟善出具的承诺函,该等人员不参与公
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出具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函,具
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不认购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可转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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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
七、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认购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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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三、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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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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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人、珠海冠宇
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本公司前
冠宇有限、光宇有限 指
身,根据上下文,也称为“公司”
珠海普瑞达 指 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哈光宇电源 指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
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曾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光宇国际集团科技 指
(股份代码:1043),间接控制哈光宇电源
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哈尔滨光宇蓄电池
哈光宇蓄电池 指
有限公司,本公司历史上关联方
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控制的
重庆普瑞达 指
企业,本公司股东
珠海普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
珠海普云 指
的股东
珠海普泽 指 珠海普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普瑞达的股东
珠海普明达 指 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凯明达 指 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际宇 指 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旭宇 指 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泽高普 指 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惠泽明 指 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普宇 指 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际宇二号 指 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珠海冠智 指 珠海冠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小米 指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共青城浙银汇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
共青城浙银 指
东
共青城汇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
共青城汇嘉 指
东
北京易科汇 指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易科汇华信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科汇华信一号 指
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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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易科汇华信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科汇华信二号 指
本公司股东
厦门易科汇华信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科汇华信三号 指
本公司股东
宁波旋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淄博
宁波旋木 指
旋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珠海冷泉 指 珠海冷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深圳拓金 指 深圳拓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珠海华金阿尔法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金阿尔法三号 指
本公司股东
杭州富阳晨宇 指 杭州富阳晨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杭州富阳明宇 指 杭州富阳明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盛铭咨询 指 盛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珠海华金创盈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
华金创盈八号 指
公司股东
珠海冠宇 1 号员工战 《招商资管珠海冠宇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指
配资管计划 管理计划》
珠海冠宇 2 号员工战 《招商资管珠海冠宇 2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指
配资管计划 管理计划》
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光宇电池有限公司,本公
重庆冠宇 指
司子公司
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原名珠海科斯特电源有限公司,本
冠宇电源 指
公司子公司
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金湾分公司,原名珠海科斯特电源有
冠宇电源金湾分公司 指
限公司金湾分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的分公司
珠海冠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珠海光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冠宇新能源 指
司,本公司子公司
冠宇动力电池 指 珠海冠宇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冠宇动力电源 指 珠海冠宇动力电源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冠宇微电池 指 珠海冠宇微电池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冠宇电池(香港)有限公司,原名光宇电池(香港)有限公
冠宇香港 指
司,注册地:香港,本公司子公司
MOUNTAIN TOP HOLDINGS LIMITED,注册地:萨摩亚,
Mountain Top 指
本公司子公司
EVERUP BATTERY INDIA PRIVATE LIMITED,注册地:印
Everup Battery 指
度,本公司子公司
COSMX Power India Private Limited,注册地:印度,本公司
COSMX Power 指
子公司
浙江冠宇 指 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冠宇先进新能源 指 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冠启新材料 指 珠海冠启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冠明投资 指 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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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冠宇动力电池 指 重庆冠宇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海盐鋆昊臻选 指 海盐鋆昊臻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惠普、HP 指 HP International Pte. Ltd. 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联想、Lenovo 指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戴尔、Dell 指 Dell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华硕 指 AsusTek Computer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宏碁 指 Acer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微软 指 Microsoft Corporation.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亚马逊 指 Amazon Com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OPPO 指 OPPO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小米 指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摩托罗拉 指 Motorola Inc. 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中兴 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大疆 指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BOSE 指 Bose Corporation 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苹果 指 Apple In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SAMSUNG Electronics Inc.(三星电子),韩国企业三星集团
三星 指
旗下子公司,本公司客户
VIVO 指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豪爵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中国摩托车厂商,本公司
豪爵 指
客户
Cummins Inc. 及其关联公司,发动机制造商,总部位于美
康明斯 指
国,本公司客户
新普科技、新普 指 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加百裕 指 加百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顺达 指 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欣旺达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飞毛腿 指 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Meta 指 Meta Platforms, Inc. 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中华汽车 指 中华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China Motor Corporation)
上汽 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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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LLC)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
通用 指
客户
Sonnen 指 Sonnen GmbH 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富士康 指 富士康科技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Quanta Computer lnc.)及其关联公
广达 指
司,本公司客户
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Compal Electronics, Inc.)及其
仁宝 指
关联公司,本公司客户
德赛集团 指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德赛电池 指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AXELL HOLDINGS, LTD., 麦克赛尔株式会社,总部位于日
MAXELL 指
本东京
ATL 指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
三星 SDI 指 Samsung SDI Co.,ltd.,韩国企业三星集团旗下子公司
LG Chem 指 LG Chem,Ltd.,隶属于 LG 集团
LG Energy Solution, Ltd.,由 LG Chem 电池业务分拆而来,
LG 新能源 指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比亚迪锂电池 指
公司
亿纬锂能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鹏辉能源 指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TI 指 创科实业有限公司(Techtronic Industries Co. Ltd)
史丹利百得 指 史丹利百得公司(Stanley Black & Decker, Inc.)
博世 指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obert Bosch GmbH)
思摩尔 指 思摩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麦克韦尔 指 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思摩尔的全资附属公司
哈曼 指 哈曼国际工业(Harman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金溢科技 指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集科技 指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BL 指 哈曼国际工业的子公司
佳禾 指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国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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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指 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批准的社团组织
国家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指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由从事电子信息产业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等企业
单位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全国性行业组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指
织,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经济
团体
TSR 、 Techno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Co.,Ltd.,市场研究机构,调查领域包
指
Systems Research 括电子器件、半导体、电子设备、汽车等
IDC 指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市场研究机构
Mordor Intelligence 指 Mordor Intelligence LLP,市场研究机构
Canalys 指 Canalys PTE. LTD. 市场研究机构
集邦咨询、
指 集邦科技,市场研究机构
TrendForce
GGII 指 高工产业研究院,市场研究机构
Research and Markets 指 Research and Markets Ltd.,市场研究机构
Prescient & Strategic
指 Prescient & Strategic Intelligence Pvt. Ltd.,市场研究机构
Intelligence
印度标准局(The Bureau of Indian Standards),发证机构,具
BIS 指
体负责产品认证工作
章程、公司章程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
募集说明书 指
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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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营业日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指
则》 则》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
《受托管理协议》 指 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
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
新金融工具准则 指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新收入准则 指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
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保荐机构、保荐人、
主承销商、招商证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受托管理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
通力律师、发行人律
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师
致同、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报会计师
评级机构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
期
报告期各期末 指
二、专业释义
将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通过电芯生产工艺
电芯 指
制成的最小充放电单元,是 PACK 的核心部件
由电芯、结构件、热管理系统、电气部件按照一定规则有机
模组 指
组合而成的一个结构整体,模组是组成电池包的基本单元
一只或多只电芯按照特定使用要求进行串联或并联,并集成
PACK 指
电源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和结构件的电池或电池包
利用物理效应,将太阳能、热能、核能或者机械能等直接转
物理电池 指
换成电能的装置
化学电池 指 将化学能直接转变成电能的装置
二次电池 指 可以多次充电和放电、循环使用的化学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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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二次电池,它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
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
锂离子电池 指
嵌:充电时,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
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外包装采用柔性铝塑包装膜的锂离子电池。公司主要产品为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
指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锂
池
离子电池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
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的锂离子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指
电池。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包括电芯及 PACK
应用于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锂离子电池。公司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 指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及 PACK
以氧化铅为正极,金属铅为负极,酸性水溶液作为电解质的
铅酸电池 指
蓄电池
镍镉电池 指 以氢氧化镍为正极,镉为负极,碱性溶液为电解质的电池
以氢氧化镍为正极活性物质,储氢合金为负极,碱性溶液为
镍氢电池 指
电解质的电池
能量密度 指 单位质量或单位体积电池所具有的能量
功率密度 指 单位重量电池所释放的功率
倍率 指 表征电池充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
CTP、STP 指 Central Tab Process 或 Special Tab Process,极耳中置技术
State of Charge,荷电状态/剩余电量,是反应电池当前电量占
SOC 指
总体可用容量百分比的一个参数
V 指 伏特,电压的基本单位
Wh/kg 指 瓦时/千克,质量能量密度的单位
Wh/L 指 瓦时/升,体积能量密度的单位
W/kg 指 瓦/千克,功率密度的单位
C 指 电池的标称容量,放电电流 1C 代表理论上电池 1 小时放空
Ah 指 安时,电池容量单位
BMS 指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电池管理系统
MES 指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制造执行系统
PHEV 指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EV 指 电动汽车
HEV 指 混合动力汽车
Surface Mounting Technology,即表面贴装技术。电子元器件
SMT 指 通过锡膏粘贴在电路板上,再通过回流焊使锡膏融化,将器
件和电路板连在一起
工业 CT(industrial computerized tomography)是指应用于工
工业 CT 指
业中的核成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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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柔性电路板,是以聚酰亚胺或聚酯薄
FPC 指
膜为基材制成的可挠性印刷电路板
Open Circuit Voltage,即开路电压,指的是电池不放电开路
OCV 指
时,两极之间的电位差
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是指在绝缘基材上按预定
PCB 指
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
热断路器,感温保护元器件,支持多次保护&重置使用温度
TCO 指
切换开关
SBR 指 丁苯橡胶,一种高分子聚合物
正、负电极组成部分,用于实现正、负极活性材料之间或材
Binder 指
料和电极基材之间的粘接
Energy density,表示电芯或电池的能量密度,可以按单位体
ED 指
积或单位质量来计算。
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的部件,由塑料薄膜和金属带两部分构
极耳 指
成
能关合、承载、开断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在规定的时间
断路器 指 内承载规定的过电流,并能关合和开断在异常回路条件(如
各种短路条件)下的电流的开关装置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
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
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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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hai CosMX Battery Co., Ltd.
注册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 209 号(A 厂房首层南区)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珠海冠宇
股票代码:688772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8,904.30 万元(含本
数)。
(三)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8,904.3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738.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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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
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六)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08,904.3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0 月 21 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
申购起始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
告。
(2)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七)承销方式与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
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20 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预计总额为 3,165.64 万元,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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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2,880.00
律师费用 110.70
审计及验资费用 85.00
资信评级费用 37.74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52.21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九)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安排以及停复牌安排如下表所示:
日期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T-2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
正常交易
T-1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T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正常交易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T+1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 正常交易
购款
T+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
正常交易
T+4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
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可转债发行承销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不进行停牌。
(十)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
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十一)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可转债无持有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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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10 月
(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
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T+4 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4 月 28 日,非交易日顺
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10 月 23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止。
(五)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
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
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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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息;
议并行使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的其他义务。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
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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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
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
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
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
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
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债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书面提议;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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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
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
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
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或公司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
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方案作出决议;
(4)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对行使债券持有
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
其他情形。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下列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
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1)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期债券清偿义务;
(2)公司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公司单方面享有相应
决定权的除外;
(3)公司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期债券应付
本息的,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公司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4)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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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
价值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6)拟修改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实现
上述第(1)至(5)项目的;
(7)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除上述第(1)至(7)项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约定的范围内的其他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
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
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
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
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公司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作出的决议对公司有约束力外:
(1)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
过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公司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6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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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
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
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
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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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
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
票面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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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5,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九)赎回条款”的
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
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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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九)赎回条款”的相关内
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
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
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
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
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2 年 10 月 24 日(T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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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
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
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
放弃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冠宇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珠海冠宇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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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753 手可转债。发
行人现有总股本 1,121,855,747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
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089,043 手。
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
足 308,904.3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延铭
住所: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 209 号(A 厂房首层南区)
董事会秘书: 牛育红
联系电话: 0756-6321988
传真: 0756-63219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霍达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系电话: 0755-83081287
传真: 0755-83081361
保荐代表人: 关建华、王大为
项目协办人: 何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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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春、刘飞、张栋豪、罗媛、刘若愚、李明泽、林宸、郁丰
项目组其他成员:
元、魏民、宋天邦
(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韩炯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王利民、余泽之、李琼
(四)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殷雪芳、施旭锋
(五)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六)收款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
开户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
开户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819589052110001
(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 0755-82872658
传真: 0755-8287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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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 蒋晗、刘惠琼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购买
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人)被视
为作出以下承诺:
其约束。
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六、本次可转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一)违约责任
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
约方的违约责任。
件:
(1)本次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若适用)未能偿付应付本金,且
该种违约持续超过 5 天仍未解除;
(2)未能偿付本次可转债的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若适用)的利息,且
该种违约持续超过 5 天仍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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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的债务(金融债/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券/金融机构贷款/其他融
资)出现违约(本金、利息逾期/债务已被宣告加速到期/其他附加速到期宣告权
认定的违约形式);
(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实质的重大影
响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义务,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
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5)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可转债
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
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6)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
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进入破产程序;
(7)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
对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
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
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
的总和:(i)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ii)
所有迟付的利息;
(iii)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iv)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
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或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或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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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以上情况时,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
速清偿的决定。
分债券持有人委托,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债券本金和利息,或强
制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可转债项下的义务。
(二)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债券发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
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关系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及其控
股子公司持有发行人 4,671,407 股,合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42%。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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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证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主要根据重要性原
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相关风险
消费类电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多种技术路线,锂离子电池按外形和包装材
料可分为圆柱锂离子电池、方形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公司自
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领域,技术路线较为单一,为保持
产品与市场同步,公司需要持续关注并预判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所在行业技
术发展方向,并在技术研究、工艺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大量的研发投
入。如果未来消费类电池的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将对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
池的下游市场需求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近年来,在消费类电子产品处理器性能增强、像素密度提升的发展趋势下,
相关产品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工作温度范围、充电效率、安全性等
性能的要求持续增加。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正在积极开展下一代消费类
锂离子电池技术的研究,如果未来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得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准确把
握新技术发展方向,未能成功研发并取得预期技术成果或技术成果不能较好实
现产业化,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会受到影响,公司在研发上的资
金投入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秘密泄漏风险
锂离子电池制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对公司发
展至关重要。公司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但仍存在因人才竞争加剧导致核心
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同时,公司存在技术秘密泄露的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和技术秘密的泄露,将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持续创
新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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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风险
(一)下游市场增速放缓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其中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是公司最
主要的收入来源,主要应用领域为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17,891.44 万元、674,859.35 万元、996,716.91 万
元和 542,119.14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
率分别为 44.82%、47.91%,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
根据集邦咨询(TrendForce)的调查报告,受疫情对混合办公推动的影响,
全球笔记本电脑 2021 年出货量同比增长 19.4%,达到 2.4 亿台的历史新高,但
该增长趋势无法持续,预计 2022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将同比减少 3.3%。公
司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业务收入存在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此外,据第三方市场调研机构 Canalys 的分析报告,2021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
货量达到 13.5 亿台,相较于 2020 年的 12.7 亿台同比增长 7%,但仍未恢复到疫
情前 2019 年的水平。经过多年发展,东亚、欧洲、北美等地区的智能手机市场
已经较为成熟,随着智能手机渗透率的不断提高,智能手机市场销量增长出现
停滞乃至于下滑的现象,智能手机行业进入存量换机时代;若新兴市场国家和
地区的经济发展缓慢,通信基础设备配套不完善,智能手机渗透率提升和出货
量增长将受到抑制,公司在智能手机领域业务发展亦将受到不利影响。
因此,若未来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公司
销售规模增长乏力,从而产生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二)公司动力电池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业务主要面向汽车启停系统和电动摩托、
储能、农业无人机等领域,尚未形成大批量产。报告期各期,公司动力类锂离
子电池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65.18 万元、1,106.65 万元、9,447.72 万元和 12,869.67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5%、0.16%、0.95%和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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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已于近期投产的年产 2.5GWh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产线外,公司在浙江另
规划建设年产 10GWh 的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产线。由于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产
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建设期和投产初期,新增折旧摊销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动力电池产业为重资产、资本密集的科技制造行业,前期资产及研发投入
需求较大,但研发成果转化及市场开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动力类业
务的投资计划是根据近年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
合公司在手订单及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分析判断确定,但是由于公司动力类电池
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生产规模及行业地位不及行业龙头企业,且项目投资规
模较大,建成投产也需一定时间,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公司也需要
相应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制造能力、质量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
面进行资源投入。
如果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
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空间增速不及预期等,则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
化、投入产出不及预期、折旧摊销大额增加导致动力电池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比下降 89.16%,业绩下滑幅度较大。公司动力类电池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随
着公司对动力类业务投入的持续增加,动力类业务的亏损可能进一步扩大,叠
加国内外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国内外实体经济、公司下游客户需求减少、上游原
材料价格上涨等一项或多项风险因素发生时,公司可能存在下半年业绩较上半
年业绩进一步大幅下滑,进而对可转债发行上市当年全年净利润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风险。
(三)公司与部分终端客户所签订合同包含的价格不利条款可能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芯和 PACK 产品为电源系统的核心零配
件,主要终端客户为国内外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的大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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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公司必须经过终端客户严格的技术、品质、制造能力审核认证,才能进
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并接受终端客户直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终端客户签署了包括持续降价或最优惠价格及审计
核价等条款的供货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需要基于成本的评估结果调整价
格,或持续降低向其提供同一产品的供货价格,或向其提供的产品价格不高于
其他客户相同产品的价格,同时,部分终端客户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物料清单、
用量表等必要的文件以配合其进行核价。
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生命周期及下游客户持续降价的客观需求通常会使单一
型号产品的销售单价呈下降趋势,产品的生产成本一般也会随着生产规模提升、
生产工艺水平提高而下降。如果公司不能根据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推出新型号产
品,公司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将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届时如果公司的生产工
艺水平和产量规模效应等优势不能使产品单位成本也相应幅度下降,或者公司
对相关条款提出异议影响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近期,国际贸易争端仍在继续,叠加疫情影响,全球政治、宏观经济的走
向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国际贸易争端可能致使公司部分终端客户被限制开展相
关业务,公司订单获取受上述情况影响,将面临不确定性风险;同时,公司产
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如果宏观经
济发展较差,会抑制公司销售增长,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的风险
当前,锂离子电池行业头部厂商已经占据了大部分且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
随着头部厂商产品质量及技术实力的不断提高,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如果公司
在行业竞争中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提升产能、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技术水平
及管理效率,及时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则公司存在竞争力下降、业绩下滑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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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的比例相对较高。若未来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出现重大变化,或主要客户的
业务出现大幅萎缩,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七)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在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保护事故,亦未受到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受外部环境、人为操作、设备运行状态等因素影响较大,如果公
司已经制定的环境保护制度不能得到持续、严格执行,则可能出现环境违法行
为,进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跨境经营的风险
为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公司全球化布局,公司在印度、中国香港等地区设
立了经营机构。如果相关国家或地区公司监管、外汇、税收及知识产权等方面
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对公司的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境外业务拓展产生
不利影响。
跨境经营对应的生产、销售、财务等环节会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随着公
司境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同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将
给公司的跨境经营管理带来风险。
(九)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供应商均产生了一定影响。虽然公司通过各种措施实现了复工复产,但若新冠
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上游供应商无法及时满足公司订单生产
需要,抑或下游客户出现停产或者终端产品出现滞销、积压等情形,将可能会
影响到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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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风险
公司生产规模较大,厂房、产线以及机器设备、存货较多,存在因意外事
件(例如火灾)导致设备或产品损毁的可能性。同时,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之
一珠海属于沿海城市,系珠江注入南海之地,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发
生概率较高。公司存在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生产经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的风险。
三、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先生通过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等
持股主体合计控制公司 30.2038%股份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徐延铭先生
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可能通过所控制的股
份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实施控制,从而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
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二)经营管理风险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533,105.08 万 元 、696,415.33 万 元 ,
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导致资产规模持续增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增加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应将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制造能力、质量管
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对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内控体
系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公司可能发生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
和内部控制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8.78%、69.33%、
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变动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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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情况下发行人没有提前签订锁价采购合同或者战
略储备原材料,亦无法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在其他项目金额不变的情况下,
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发行人毛利率、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
期间 项目
毛利率变动 -5.24% -2.62% 2.62% 5.24%
利润总额变动 -54,208.64 -27,104.32 27,104.32 54,208.64
毛利率变动 -4.64% -2.32% 2.32% 4.64%
利润总额变动 -32,287.73 -16,143.86 16,143.86 32,287.73
毛利率变动 -4.81% -2.41% 2.41% 4.81%
利润总额变动 -25,662.88 -12,831.44 12,831.44 25,662.88
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原材料价格每增减 5%,
对 公 司 毛 利 率 变 动 的影 响 为 2.32-3.15 个 百 分 点 , 对 公 司 利 润总 额 影 响 为
由于发行人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未来若钴酸锂等原材料价格出现
大幅波动,公司不能采取措施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者通过新产品、
新技术创新来抵消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又或者在原材料价格下跌趋势中未
能够做好存货管理,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分别为 340,054.23 万元、455,208.86 万元、
计价及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损失为“+”,收益为“-”)分别为-2,432.69 万元、
贬值,公司将因汇兑损失造成财务费用负担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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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21 年末持有外币资产及负债为基准,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的汇
兑损益对 2021 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产生汇兑损益金额
项目 影响利润总额数 影响利润总额变动率
(正数为损失)
+1% -838.90 838.90 0.82%
外币兑人民币
+5% -4,194.52 4,194.52 4.10%
汇率升值
+10% -8,389.05 8,389.05 8.19%
-1% 838.90 -838.90 -0.82%
外币兑人民币
-5% 4,194.52 -4,194.52 -4.10%
汇率贬值
-10% 8,389.05 -8,389.05 -8.19%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根据前述敏感性分析,若外币兑人民币分别贬值 1%、5%、10%,2021 年
度的利润总额将分别下降 0.82%、4.10%、8.19%。
此外,假设在外币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若未来人民币出现大幅升值,
以人民币折算的销售收入减少,以外币结算的外销产品毛利率、外销产品折算
的平均人民币销售均价亦相应降低,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综合毛利率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26%、31.17%、25.15%和 18.27%。公
司综合毛利率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成本、产品工艺和性能水平、汇率等因素
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的定价模式为产品成本加成定价,其中直接材料成本是公司
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构成要素,占比超过 68%。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
价格波动较大。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时,公司将与下游客户协商调价,但受
限于谈判周期、下游市场供求关系、公司自身市场竞争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存
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公司无法及时调高产品售价或调价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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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66%、
在美元大幅度贬值的情况下,公司亦存在美元销售价格调整不及时或失败的风
险,进而对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在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或美元升值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的产品
工艺和性能未有相应提升,客户亦有要求公司将产品销售价格下调的诉求,公
司存在难以维持较高毛利率水平的风险。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未能正确预见下游需求变化调整产能,或出现公司技
术、工艺水平停滞不前,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以及汇率的波动,市场
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公司综合毛利率则可能出现波动甚至下降。
(四)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72,227.85 万元、234,679.96
万元、293,703.18 万元和 293,256.18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20%、
会增加。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果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
难,公司仍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及专项补助资金退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1〕58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
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 年
第 23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冠宇电源、重庆冠宇、冠宇动力电池减按
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出口
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
通知》(财税〔2015〕16 号),公司产品锂离子电池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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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可能
会增加公司整体税负,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此外,公司于 2020 年 6 月收到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山产业园区管
理委员会关于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智能化制造项目建设的专项补助,合计 460
万元,前述专项补助金额是以重庆冠宇取得土地的出让价作为基础计算的,补
助资金存在被要求退回的风险。如果补助资金退回将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
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存货金额较大及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77,747.54 万元、113,711.90 万元、
金额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为 9.84%、7.85%、5.12%和 4.61%。存货金额相对较大
会占用公司流动资金,也可能导致一定的存货积压风险与其他经营风险。如未
来原材料价格波动,或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公司存货将面临减值风险,从而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含固定资产清理)价值分别为
产的比例分别为 30.61%、33.19%、26.20%和 27.56%。同时,公司还在持续进行
产能扩建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占比预计将进一步增加。如发生技术升级迭
代或技术路线变化等情形,公司固定资产可能会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法律风险
(一)新宁火灾案潜在赔偿义务风险
货物发生毁损和灭失。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因新宁火灾案计提的预计负债余
额为 8,444.77 万元。除发行人已作为参与方涉及的相关诉讼之外,发行人还可
能存在履行其他潜在赔偿义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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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宁火灾相关案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发行人未来实际承担的赔偿
金额超过上述预计负债余额,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新宁火灾案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
层分析”之“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之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之“1、新宁火灾案”。
(二)知识产权涉诉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 MAXELL、ATL 下属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部分专利诉讼事项,该等诉讼不涉及公司核心
技术,不会对发行人产品正常的生产和销售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报告期末,
该等诉讼事项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就前述诉讼,发行人已通过组织内部技术论证、聘请专业诉讼律师团队及
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方式予以积极应对,以保障自身合法权利。
由于诉讼的审理结果通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在诉讼中败诉,主审
机关可能作出要求公司赔偿原告方损失、停止生产销售涉诉产品等判决或裁定,
从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因诉讼事
项等因素导致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销售量减少,也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一定不利影响。
发行人专利涉诉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
管理层分析”之“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之“(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之“2、MAXELL 专利侵权纠
纷案”与“3、ATL 专利侵权纠纷案”。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计划是根据近年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
发展趋势并结合发行人客户下发的潜在需求计划及公司预计订单等因素判断确
定,但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建设及投产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实施及
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以及发行人客户自身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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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状况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空间增速不
及预期等,都可能对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增加
相应的折旧与摊销。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有一
定影响,由于项目从开始建设到达产、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短期内公
司不能快速消化项目产能,实现预计的规模效益,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短期内
将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存在未来经
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七、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及一致行动人重庆普瑞达大额借款风险
截至报告期期末,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普瑞达存在的
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3.58 亿元,均尚未到期。
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自取得借款以来均按照借款合同相关约定归还本
金和利息,履约情况良好,未出现逾期还款的违约情形。
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归还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发行人的现金分
红。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持续增长,2021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94,582.67 万元,2019 至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
长率为 48.26%;发行人于 2020 年实施现金分红 20,000.00 万元,2022 年已实施
现金分红 20,193.40 万元,发行人具备较强的分红能力。珠海普瑞达作为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重庆普瑞达作为珠海普瑞达的一致行动人,将以股东身份积极向
发行人提案进行现金分红,并将取得的分红款及时归还相关借款。
珠海普瑞达和重庆普瑞达与债权人保持积极的沟通,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
无法在借款到期日清偿借款本息,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可通过协商延长借
款期限或通过新的融资取得资金等方式解决本次借款的还款事项。此外,珠海
普瑞达穿透后的全部 10 名自然人股东亦承诺将使用个人收入、处置名下资产所
得资金向珠海普瑞达提供资金以偿还借款。
如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则存在
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实际控制人徐延铭通过珠海普瑞达及重庆普瑞达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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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可能被债权人要求冻结、处置的风险,并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产生
不利影响。
八、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会受到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态势的影响,还会受到宏观经济
形势、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者偏好、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
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者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
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
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二)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性,其二级市
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
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因此,公司可转债在上市交易及转股过程中,可转债交易价格均可能出现异常
波动或价值背离,甚至低于面值的情况,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投资风
险。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以及可转债特殊的产品特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
金。此外,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
力。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公司经营活动未能实现预
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取充足的资金,将影响公司对
可转债本息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四)利率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的付息方式,市场利率的变动不会影响
投资者每期的利息收入,但会对可转债的投资价值产生影响。存续期内,当市
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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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或修正幅度不确定的
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可转债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
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了与投资者预期相符的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但该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
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此外,即使公司决议向下修
正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亦存在不确定性。
(六)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定担保,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
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
保而增加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七)转股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项目实施到收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周期,短
期内无法完全实现项目效益。而同时,如果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
短期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八)提前赎回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
(含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5,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
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行使上述有条件
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
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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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初次评级结束后,评级机
构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
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
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从而导致本次债券的
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
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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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121,855,747 股,公司前十名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件股份数量 冻结情况数量
- 合计 600,541,343 53.53% 600,541,343 -
二、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布
局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
穿戴设备、无人机、储能、汽车启停系统及电动摩托等领域。
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
池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建立了一支强大的研发团队,并积累了丰
富的技术成果。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2,000 人,已获取境
内授权专利 89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61 项,实用新型专利 625 项,外观设计专利
会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改委等多部门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
心”、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多部门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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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广东省软包锂离子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
省软包锂离子电池研究与应用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认
定的“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广东省科技
进步奖二等奖、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等奖项。公
司的电脑类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被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认定为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公司科技创新水平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见本募集说明书“第
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三、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
(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拥有 11 家一级子公司(其中冠宇电源、浙
江冠宇各设立了一家分公司)、4 家二级子公司,无参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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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主营业务 主要生产经营地
直接 间接
主 要从 事消 费类 锂离子电 池的 研发 、生
产基地之一
除持有 Everup Battery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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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主营业务 主要生产经营地
直接 间接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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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控股子公司外,公司另设有台 湾办事处,其设立于 2017 年 12 月,
该办事处的主要职能为“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高技术绿色电池
等产品的推广和宣传”。2017 年 12 月 20 日,广东省商务厅就本公司设立台 湾办
事处事宜向本公司核发境外机构证第 N4400201700022 号《企业境外机构证书》。
公司主要子公司的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单体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 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致同审计;
注 2:COSMX Power 和冠启新材料自设立以来未实际展开运营,故无相应财务数据;
注 3:冠明投资、重庆冠宇动力电池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3 月 25 日设
立,故于 2021 年度/2021 年末无相应财务数据。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珠海普瑞达持有公司 19,997.36 万股股份,占公
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7.825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的基本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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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17 年 12 月 4 日
出资总额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延铭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0950(集中办公区)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珠海普瑞达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单体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珠海普瑞达 32,021.78 12,405.63 - -1,613.38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徐延铭合计控制公司 30.2038%股份的表决权,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徐延铭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情形具体为:
可控制珠海普瑞达所持有的公司 17.8253%股份的表决权;
的表决权,为重庆普瑞达的实际控制人,并因此可控制重庆普瑞达所持有的公
司 5.7259%股份的表决权;
珠海惠泽明、珠海凯明达、珠海泽高普、珠海旭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该等
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可控制该等股东合计所持有的公司 6.6527%股份的表决权。
此外,徐延铭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参与发行人日常
经营与管理。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徐延铭控制的珠海普瑞达与重庆普瑞达、
珠海普明达、珠海际宇、珠海普宇、珠海际宇二号、珠海惠泽明、珠海凯明达、
珠海泽高普、珠海旭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及处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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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关事宜时采取一致行动,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以珠海普瑞达的
意见为最终意见。
同时,徐延铭与珠海普瑞达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在就珠
海普瑞达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时应当保持一致,各方未能达成一致
意见时,则以徐延铭的意见为最终意见。
徐延铭,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2301031966********,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尔滨光宇电源有限公司、杭州金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
司、哈尔滨佳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2007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徐延铭先生同时担任重庆冠宇、冠宇新能源、冠宇电源、冠明投资执行
董事兼经理,担任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执行董事,担任珠海普云、珠海普
泽、珠海普明达、珠海凯明达、珠海惠泽明、珠海际宇、珠海旭宇、珠海泽高
普、珠海普宇、珠海际宇二号、珠海冠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冠宇动力电
池、冠宇先进新能源董事。徐延铭先生自 2017 年 4 月起担任珠海市智能制造联
合会会长,自 2019 年 7 月起担任重庆市通信智能终端产业协会副会长,自 2019
年 8 月起担任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并于 2020 年 4 月入选国家科学技
术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上市以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其所持股份均未被质
押。
(三)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控制情形
除持有珠海普瑞
月 18 日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事其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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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控制情形
除持有重庆普瑞
月 19 日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事其他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普瑞
达持有 50%的股权;公
除持有公司股份
月 25 日 过珠海普瑞达和珠海普
经营活动
泽控制全部股权的表决
权
除持有公司股份
月 2日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活动
除持有公司股份
月 19 日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活动
除持有公司股份
月 27 日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活动
除持有公司股份
月 25 日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活动
除持有公司股份
月 25 日 持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活动
除持有公司股份
月 1日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活动
除持有公司股份
月 19 日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活动
除持有公司股份
月 19 日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活动
月 27 日 投资活动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
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实际控制人徐延铭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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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
行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填补即
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之“(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
及遵守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承诺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发行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及遵守短线交易
相关规定的承诺”。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 名,其中 3 名为独立董
事。公司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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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任职 任期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1)徐延铭先生
徐延铭,简历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
(2)付小虎先生
付小虎,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现
任本公司董事、项目管理中心总负责人。1996 年 7 月起,先后任职于东莞新科
磁电厂、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曙鹏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等;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总负责人;2017 年
源执行董事、冠明投资监事和冠宇先进新能源董事。
(3)李俊义先生
李俊义,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任本公司董事、研发中心总工程师。1998 年 9 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哈尔滨光宇
电源有限公司、杭州金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光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今,任公司研发中心总工程师、董事。李俊义先生同时担任珠海普瑞达和冠宇
新能源的监事、冠宇香港董事、冠宇先进新能源董事长和冠启新材料执行董事。
李俊义先生自 2019 年 8 月起,担任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电池行
业协会电池技术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4)林文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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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德,男,1973 年出生,中国台 湾籍,硕士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营销中心总负责人。1997 年 11 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大众计算机股份有
限公司、茂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宜电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等;2008 年 10 月至今,
历任公司营销中心总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林文德先生同时担任冠宇香港
董事、冠宇电源金湾分公司负责人和 Mountain Top 董事。
(5)栗振华先生
栗振华,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2004 年 8 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工银国际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瓴峰融格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至和康养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珠海霆睿管理顾问有
限公司、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19 年 7 月至今,任珠海钧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6)谢浩先生
谢浩,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本公司董事。2002 年 8 月起,其先后任职于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珠海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金融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014 年 9 月至今,历任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总
裁助理、副总裁、董事、副董事长、总裁;202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7)赵焱先生
赵焱,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
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 2002 年 7 月起,其先后任职于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借调)和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等;2017 年 11 月至今,任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投资者关系部
资深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张军先生
张军,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1988 年 7 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北京市物价局、众鑫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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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等;1998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0 年 4 月
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9)李伟善先生
李伟善,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98 年 10 月至今,其任职于华南师范大学,历任化学学院
教授、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等职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共 3 名,公司现任监事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期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1)何锐先生
何锐,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信息部副经理。2001 年 7 月起,其先后任
职于湖南恒通科技有限公司、侨兴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保兰德箱包皮具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信息部副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何锐先生同时担任冠宇电源、重庆普瑞达、浙江冠
宇、冠宇先进新能源、冠启新材料、重庆冠宇和重庆冠宇动力电池监事。
(2)孙真知先生
孙真知,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任本公司监事。1995 年 8 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安徽省计算中心、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石韵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汇银典当有限公司等;2013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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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今,任北京智汇富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兼投资部
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陈兴利先生
陈兴利,男,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任本公司监事。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西安拓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投资部高级分析师;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共青城拓金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投资部高级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5 名,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任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徐延铭先生
徐延铭先生的简历详见本节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
市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
(2)林文德先生
林文德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小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3)牛育红先生
牛育红,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88 年 9 月起,先后任职于黑龙江省社科院、
黑龙江省北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圣日电池实业公司、哈光宇电源、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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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力可兴电池有限公司、上海光宇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等;2007 年 5 月至
(4)刘铭卓先生
刘铭卓,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1998 年 9 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华峰集团有限
公司合成树脂分公司、广东华美集团有限公司、冠日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公司;2019 年 8 月加入公司,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5)谢斌先生
谢斌,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1995 年 7 月起,其先后任职于东莞新科磁电厂、
东莞库柏电子有限公司、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东莞沃能科技有限公
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2018 年 6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首席运营官、
副总经理。谢斌先生同时担任冠宇微电池执行董事、冠宇动力电源的监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12 名,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入职时间
董事、项目管理中心总负责人、工会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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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位 入职时间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徐延铭先生
徐延铭先生的简历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
(2)付小虎先生
付小虎先生的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3)李俊义先生
李俊义先生的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4)李涛先生
李涛,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
公司项目管理中心高级总监。2009 年 8 月至 2014 年 4 月,先后任职于深圳市比
克电池有限公司、联想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 8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技
术总监、项目管理中心高级总监等职位。
(5)邹啸天先生
邹啸天,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任公司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先后任职于
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易佰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等。
级经理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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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郭志华先生
郭志华,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
任公司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2013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研发
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经理、研发中心产品
开发部高级经理等职位。
(7)方双柱先生
方双柱,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
任公司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总监。1999 年 9 月至 2016 年 5 月,先后任职于上海
祥明仪表机箱有限公司、江阴三良化工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三星 SDI。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
产品开发部总监。
(8)彭冲先生
彭冲,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
公司研发中心平台开发部高级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职于中国
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2012 年 11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工程师、
研发中心平台开发部副经理、研发中心平台开发部经理、研发中心平台开发部
高级经理等职位。
(9)李素丽女士
李素丽,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
任公司研发中心基础研发部高级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职于东莞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基础研发部经理、
高级经理等职位,同时担任冠启新材料经理。
(10)靳玲玲女士
靳玲玲,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
任公司研发中心电芯研发部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职于东莞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
部经理、研发中心电芯研发部经理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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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曾玉祥先生
曾玉祥,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任公司制造研发部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先后任职于珠海天威飞马打
印耗材有限公司、太阳神(珠海)电子有限公司和佳能珠海有限公司。2013 年
(12)彭宁先生
彭宁,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
浙江冠宇总经办总监。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5 月,先后任职于厦晶科技有限公
司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5 月至今,历任公司制造研发
部经理、制造研发部高级经理、浙江冠宇总经办总监等职位。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其之间的亲属关系
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的。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专职在发
序号 姓名 职务 领取薪酬
行人处领薪
董事、项目管理中心总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
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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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职在发
序号 姓名 职务 领取薪酬
行人处领薪
- 合计 2,654.05 -
注:公司董事栗振华、谢浩,及公司监事孙真知、陈兴利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在本公司任职领薪的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按国
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公司董事与核心技术人员李俊义目前担任珠海普瑞达的监事,未在该企业
领取薪酬;公司监事何锐目前担任重庆普瑞达的监事,未在该企业领取薪酬。
除此之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及领取薪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
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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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珠海普瑞达 执行董事 公司股东
冠宇新能源 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子公司
冠宇电源 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子公司
冠宇动力电池 执行董事 公司子公司
重庆冠宇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子公司
重庆普瑞达 执行董事 公司股东
珠海普泽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重庆普瑞达股东
珠海普云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普瑞达股东
珠海际宇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珠海普明达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珠海凯明达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董事长、
徐延铭 总经理、核心技 珠海际宇二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术人员
珠海惠泽明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珠海旭宇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珠海普宇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珠海泽高普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珠海市智能制造联合 无兼职外的其他
会长
会 关联关系
重庆市通信智能终端 无兼职外的其他
副会长
产业协会 关联关系
无兼职外的其他
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 名誉会长
关联关系
冠宇先进新能源 董事 公司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
珠海冠智 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其他企业
冠明投资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子公司
冠宇动力电源 执行董事 公司子公司
董事、核心技术
付小虎 冠宇先进新能源 董事 公司子公司
人员
冠明投资 监事 公司子公司
珠海普瑞达 监事 公司股东
董事、核心技术
李俊义 冠宇新能源 监事 公司子公司
人员
冠宇香港 董事 公司子公司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姓名 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冠宇先进新能源 董事长 公司子公司
冠启新材料 执行董事 公司子公司
副会长、电池技术专 无兼职外的其他
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
家委员会副主任 关联关系
冠宇香港 董事 公司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之分
林文德 董事、副总经理 冠宇电源金湾分公司 负责人
公司
Mountain top 董事 公司子公司
深圳飞骧科技股份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限公司 关联关系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钧瀚投资管理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执行董事/经理
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钧皓投资管理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执行董事/经理
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融恒股权投资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表 关联关系
珠海钧蔚股权投资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表 关联关系
珠海钧裕股权投资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栗振华 董事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表 关联关系
珠海睿斌股权投资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表 关联关系
杭州昊跃股权投资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表 关联关系
杭州昊迪股权投资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表 关联关系
杭州昊全股权投资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表 关联关系
海南沃土股权投资基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代表 关联关系
伙)
杭州鋆文股权投资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表 关联关系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副董事长、总裁
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长、总经理
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 无兼职外的其他
谢浩 董事 执行董事
司 关联关系
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 无兼职外的其他
执行董事、经理
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长、总经理
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姓名 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发展投资基金管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华金创盈一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二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三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领越智能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造产业投资基金(有
代表 关联关系
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三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华金阿尔法三号 公司股东
代表
珠海华金众盈二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同达股权投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代表 关联关系
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五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六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七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华金创盈八号 公司股东
代表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姓名 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珠海华金创盈九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十号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代表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珠海虹华新动能股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无兼职外的其他
投资基金(有限合
代表 关联关系
伙)
珠海华发华宜投资控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华发鑫根前沿产
无兼职外的其他
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董事
关联关系
公司
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华金佰盈股权投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金控高新创业投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长
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华实普罗私募基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力合华金投资管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珠海市富海铧创投资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 董事会办公室和投资 无兼职外的其他
赵焱 独立董事
司 者关系部资深总监 关联关系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 无兼职外的其他
独立董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中德原(荆门)静脉 无兼职外的其他
独立董事
产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张军 独立董事
北京汇园生态科技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监事
限公司 关联关系
江苏京泓生态环保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董事
限公司 关联关系
化学学院教授、国家
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 无兼职外的其他
李伟善 独立董事 华南师范大学
心主任、教育部研究 关联关系
工程中心主任
冠宇电源 监事 公司子公司
重庆普瑞达 监事 公司股东
何锐 监事会主席 浙江冠宇 监事 公司子公司
冠宇先进新能源 监事 公司子公司
冠启新材料 监事 公司子公司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姓名 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重庆冠宇 监事 公司子公司
重庆冠宇动力电池 监事 公司子公司
北京富达资产管理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经理兼执行董事
限公司 关联关系
西藏博宏投资有限公 无兼职外的其他
经理兼执行董事
司 关联关系
孙真知 监事
广州石韵投资顾问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监事
限公司 关联关系
北京智汇富达投资管 无兼职外的其他
执行事务合伙人
理中心(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
共青城拓金投资管理
无兼职外的其他
陈兴利 监事 合伙企业(有限合 高级经理
关联关系
伙)
副总经理、财务 南昌酷派智能科技有 无兼职外的其他
刘铭卓 董事(注)
负责人 限公司 关联关系
冠宇微电池 执行董事 公司子公司
谢斌 副总经理
冠宇动力电源 监事 公司子公司
注:2020 年 7 月,刘铭卓先生向酷派集团董事会发出辞职报告,声明辞任在南昌酷派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目前该公司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合并持股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例(%)
通过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珠海普明达、
董事长、总
珠海凯明达、珠海惠泽明、珠海际宇、珠海旭
宇、珠海泽高普、珠海普宇和珠海际宇二号间
技术人员
接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核心 通过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和珠海际宇间接
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副总 通 过 珠海 普瑞 达、 重 庆普 瑞 达、 珠海 际宇 二
经理 号、珠海际宇和珠海凯明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核心 通过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和珠海际宇间接
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珠海普明达、珠海惠泽明和珠海旭宇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副总经理、 通过珠海普瑞达、重庆普瑞达、珠海际宇和珠
董事会秘书 海际宇二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珠海惠泽明、珠海际宇和珠海际宇二号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合并持股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例(%)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核心技术人 通过珠海普明达、珠海际宇和珠海惠泽明间接
员 持有公司股份
核心技术人
员
核心技术人 通过珠海普明达、珠海惠泽明、珠海旭宇和珠
员 海际宇二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核心技术人 通过珠海惠泽明、珠海普明达、珠海际宇和珠
员 海际宇二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核心技术人 通过珠海普明达、珠海惠泽明和珠海际宇间接
员 持有公司股份
核心技术人 通过珠海普明达、珠海惠泽明和珠海际宇间接
员 持有公司股份
核心技术人 通过珠海普明达、珠海惠泽明和珠海际宇间接
员 持有公司股份
核心技术人
员
核心技术人
员
- 合计 - - 24.0706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发生质押、冻结、发生诉讼
纠纷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冠宇有限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徐延铭、林文德、文璟、
李俊义、徐海忠、栗振华和付小虎。
小虎、李俊义、林文德、栗振华、谢浩、赵焱、张军和李伟善。
报告期期初,公司监事会成员为何锐、孙真知、钟荣。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公司监事会成员变更为何锐、孙真知、陈兴利。
报告期期初,冠宇有限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徐延铭。
总经理、林文德为副总经理、牛育红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铭卓为副总
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谢斌为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七)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为
了回报员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公司在上市前已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方式
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持股平台包括珠海普瑞达、珠海普明达、珠海际宇、珠海普宇、珠海际宇
二号、珠海惠泽明、珠海凯明达、珠海泽高普、珠海旭宇,该等持股平台合计
持有公司 24.4779%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股主体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持股主体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 合计 27,460.7022 24.4779%
为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各持股平台股东或合伙人签署章程、合伙协议、
股权激励计划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员工持股
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同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持股平台均由公司实际控
制人最终控制,持股平台的设立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及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授权
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763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24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82 元/股。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对象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占授予时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
徐延铭 430.00 18.23% 0.3833%
技术人员
林文德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4.24% 0.0891%
付小虎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50.00 2.12% 0.0446%
李俊义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50.00 2.12% 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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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占授予时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牛育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00 3.39% 0.0713%
刘铭卓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50.00 2.12% 0.0446%
谢斌 副总经理 200.00 8.48% 0.1783%
李涛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0.64% 0.0134%
邹啸天 核心技术人员 7.00 0.30% 0.0062%
郭志华 核心技术人员 8.00 0.34% 0.0071%
方双柱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0.64% 0.0134%
彭冲 核心技术人员 7.00 0.30% 0.0062%
李素丽 核心技术人员 8.00 0.34% 0.0071%
靳玲玲 核心技术人员 2.50 0.11% 0.0022%
曾玉祥 核心技术人员 3.075 0.13% 0.0027%
彭宁 核心技术人员 8.00 0.34% 0.0071%
其他人员(共 747 人) 1,207.675 51.19% 1.0765%
预留 117.961 5.00% 0.1051%
合计 2,359.211 100.00% 2.1030%
七、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之
“电池制造行业(C384)”之“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C3841)”。
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2 电子核心产业-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
(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中所列示的“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系统”。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所在行业属
于科创板重点推荐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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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公司所在行业的主要管理部门为工信部和发改委。工信部主要负责对行业
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承担产业政策制定、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定规章并
组织实施等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进步,以先进性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动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行业的发展。发
改委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
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
济运行等。
公司所在行业的行业自律管理机构为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
电源行业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具体职能为: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
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
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活动,为行业培育市场;组
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具体职能包括:开展对电池行业国内外技
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依法开展行业生产经营统计与
分析工作,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
建议;组织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为会员开拓
市场并为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的外部环境创造条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行
业整体利益;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电池行业环保和节能工作,
加快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工作。协助政府组织编制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
策;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指导、协助会员单位改善经营管理;
代表行业或协调会员单位积极应对国外非关税贸易壁垒,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
益,保护电池产业安全;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
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项目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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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锂离子电池行业及其下游应
用领域的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颁布时间 文件名 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
开展钠离子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等
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和集成优化设计
《“十四五”新型
案》
态锂离子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新一
代高能量密度储能技术。
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
《关于振作工业经
展工程,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
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
案的通知》
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锂离子电池行业 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
本)》 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行业 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组织对省级
(2021 年本)》 行复核、抽检、公示及公告,并动态
管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
《关于加快推动新 坚持储能技术多元化,推动锂离子电
意见》 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
支持相关企业持续提升智能家居、移
动智能终端和可穿戴设备开发能力。
车辆需求,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
局。
发改委、科
源部
加大 5G 建设投资,加快 5G 商用发展
步伐。稳步推进互联网工业+、人工智
能、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云计
《关于扩大战略性
算、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
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
极的指导意见》
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将
为通讯、计算机和电子行业带来增量
市场需求,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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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颁布时间 文件名 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
继续支持智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
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巩固产
《关于有序推动工
复产的指导意见》
制造、智能制造、新型显示、新能源
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
本)》
《锂离子电池行业 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
本)》 业,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行业
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组织对企业
告,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
本)》
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观方向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支持政策,从拉动行业需求、支持企业
发展、提高行业规模化水平、促进行业技术水平进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
方面全面促进行业发展。
作为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优势企业,上述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推出,为行
业的有序竞争及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有
力的法律保障及政策支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公司未来将继续
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不断提升和改善产品性能,持续打造满足客户要求的产
品,长期保证优质产能,实现稳定快速发展。
(三)行业近三年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保持高速增长,体系品种日趋齐全,产品质
量持续提升,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在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
电动工具、储能装置的同时,工业智能化、军事信息化、民用便利化以及互联
网、物联网、智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推动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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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 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为 52.87 亿只,2021 年已增长至
在消费类电池领域,随着消费类电子产品规模不断扩大、应用环境不断丰
富、在普通消费者中的渗透程度不断提升,消费者对电子产品尤其是新兴类产
品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我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整体市场向好发展。
在动力类电池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整体需求增长及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
动力类电池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同时储能作为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
市场需求旺盛;家庭储能、通讯备电、工商业储能均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行业
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根据 GGII 公开数据,2020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达到 301GWh,其中,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含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其他消费电子)出货量
占总市场规模 26.91%,对应市场规模为 81GWh。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中,笔记本
电脑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占总市场规模 3.69%,对应市场规模为 11.1GWh;手
机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占总市场规模 5.88%,对应市场规模为 17.7GWh。据
Research and Markets 统计,2021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达到 411 亿美元,
预计于 2030 年达到 1,166 亿美元,2021-2030 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到 12.3%。
随着下游领域的快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频率较高,对电池制造厂商的技
术、设备、管理、人员和软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全球智能制造升级
的大背景下,随着品牌商对电池产品质量要求的提升和人力成本的上涨,电池
产品传统的制造工艺、分散订单发展模式等已经难以满足电池制造行业的高质
量、一致性要求,电池制造企业越来越多地追求高精度、全自动化、智能化的
生产制造方式,从而有效提升其中长期的竞争能力,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1)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的生产模式是制造升级方向
工信部于 2019 年 1 月发布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 年本)》中
指出,“鼓励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自动化装备升级,推动自动化水平提高;
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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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生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是现代制造企业快速响应市场
并完成大批量定制化产品生产的基础条件。国家相关鼓励政策的制定,有利于
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定制化生产模式的形成与发展。
锂离子电池生产需要经过搅拌、涂布、冲切/分切、叠片/卷绕、焊接、注液、
预化、成型、封测等十余项工艺环节,环节多、工艺复杂,涉及较多生产设备
以及大量参数调节工作,整个生产流程的质量把控难度较大。在快速响应和定
制化生产的行业发展背景下,不断提高生产线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才能更好
实现生产工艺的柔性化、生产控制的精细化。
(2)轻薄化、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和快速充电是未来发展方向
近年来,消费类电子产品向时尚轻薄化、人体工学外形设计及移动互联性
不断增强的方向发展,且在消费类电子产品射频频段扩张、像素密度提升、处
理器性能增强的背景下,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能耗和发热问题也日益凸显,其对
重量轻、体积小、容量大、能量密度高、尺寸可定制、安全性能好、可快充的
锂离子电池需求不断增加。
(3)快速响应市场、定制化生产将成为行业重要发展趋势
由于消费类电子产品更新周期往往较短,所以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设计和
生产要契合下游应用终端的需求变化,不断对已有产品进行完善和升级,同时
伴随下游终端热点产品的切换同步推出相匹配的电池系列。随着消费类电子产
品应用场景、应用功能的多样化,产品种类、款式也在不断变化,各项物理指
标也随之改变,其中形态变化就是较为显著的一点。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
平板电脑等传统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轻薄、扁平化趋势,以及蓝牙耳机、智能手
表、智能手环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兴起都预示着未来电池形态多样化的发
展方向,电芯制作工艺的选择尤为重要。
叠片式锂离子电池由于极片尺寸灵活性较大,可以根据产品需求将电池做
成多种形态,同时叠片工艺电池内部空间利用更充分,因而叠片式结构能量密
度相对更大,更适用于小型、异型电池和超薄电池的生产。但叠片式锂离子电
池相较于卷绕式结构在工艺难度上提高了很多,生产能力较弱的厂家很难熟练
掌握叠片式工艺技术,更难保证较高的良率,无法做到很好地满足客户对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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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态的定制化需求。所以,电芯制作工艺水平的高低是未来厂家能否做到快速
响应市场和定制化生产的重要支撑。
(四)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主要竞争对手、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全球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市场集中度较高,包括公司在内的少数头部锂离子
电池厂商占据了行业内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该等厂商经过多年的技术和生产经
验的积累,依托其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优质可靠的产品质量,与下游客户形成了
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占据了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相比于日本和韩国,我国
锂离子电池行业起步较晚,但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锂离子技术不断进步
以及下游应用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迅速。
(1)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作为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与 ATL、
三星 SDI、LG Chem/LG 新能源开展竞争,其简要情况如下:
ATL(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总部设在香港,是日本上市公司 TDK 集团下的全资子公司,在中国宁德和东莞
均设有生产基地,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芯和电池组生产商之一,产品广泛运
用于世界知名品牌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无人机以及各种可穿
戴和智能家居产品等。根据日本上市公司 TDK 披露信息,ATL 主要子公司宁德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财年营业收入为 6,945.24 亿日元。
三星 SDI 成立于 1970 年,总部设在韩国京畿道龙仁市,是三星集团在电子
领域的附属企业,产品包含小型锂离子电池、汽车电池、电子材料等。2021 年
实现营业收入 135,532.20 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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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Chem 成立于 1947 年,总部设在韩国首尔市,是 LG 集团的子公司,业
务领域涵盖石油化学、电池、尖端材料、生命科学等,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LG 新能源由 LG Chem 电池业务分拆而来,2020 年 12 月开始独立运营,是
LG Chem 的控股子公司,产品包括动力电池、小型电池、储能电池等,2021 年
实现营业收入 178,519.06 亿韩元。
(2)行业内其他主要企业
成立于 1998 年,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电芯、
电池 PACK 等,主要应用于手机、笔记本、数码产品、后备电源、UPS、电动
工具、EV/HEV 等。
成立于 1997 年,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模组。
成立于 2001 年,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惠州市,主营业务为消费电池(包括
锂原电池、小型锂离子电池)和动力电池(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其电池系统、
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9 年 10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
市,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89,980.41 万元。
成立于 2001 年,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一
次电池(锂铁电池、锂锰电池等)、镍氢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主要应
用领域为消费数码、新能源汽车、轻型动力以及储能等。2015 年 4 月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569,289.3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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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
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统计显示1,2021 年,公司笔记本电脑及平板
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占当年全球总出货量的 27.17%,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
ATL。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少数知名品牌商占据了大
部分市场份额。公司长期为惠普、联想、戴尔、华硕、宏碁、微软、亚马逊等
全球知名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品牌提供笔记本锂离子电池产品,建立了稳定
持续的合作关系。
数据来源:Techno Systems Research
(2)手机锂离子电池
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统计显示2,2021 年,公司手机锂离子电池出
货量占当年全球手机锂离子电池总出货量的 6.84%,全球排名第五。公司已经
锂离子电池。
功能机主要使用的方形铝壳锂离子电池。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进入全球主流手机品牌供应链,成为华为、OPPO、小米、联想、中兴等全球知
名手机企业的供应商。
数据来源:Techno Systems Research
(1)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密切关注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的发展,始终坚持自主创
新和自主研发,持续在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
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快充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等关键方
向上进行研发攻关,在锂离子电池尤其是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
了深厚的技术实力。公司参与完成的“高可靠长寿命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及产
业化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成功解决了高端锂离子电池
寿命与可靠性提升的国家重大难题。公司高度重视对产品的研发投入和自身研
发综合实力的提升,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还掌握了“多极耳卷绕技术”、
“极耳中置技术”、“蓝牙电池自动制造技术”等制造技术,为保持公司技术
领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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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保护工作,相关核心技术已取得多项专利,截至 2022 年
专利 625 项,外观设计专利 12 项;境外授权专利 9 项。公司计划继续加大研发
投入以不断实现对自身技术积累的整合和加强,并将重点加大对消费及动力锂
离子电池的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效率和产品创新竞争力。
(2)研发及人才优势
公司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
系,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积累了从产品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正负极
材料、隔膜材料、电解质材料及设备工艺的研发与改进经验,具备强大的持续
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维持在较高水平,体
现出对技术创新的高度重视。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31,886.44 万元、
公司一直注重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在大力引进优秀人
才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自主培养,使公司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司已在锂离子
电池领域形成了一支具有竞争力、行业经验丰富、掌握着锂离子电池核心技术
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2,000 人。公
司研发团队技术实力雄厚,项目实施经验丰富,具备前瞻的研发理念,高度关
注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应用领域的实时动向,并积极与行业内知名专家、客
户、供应商等合作开展研发与创新工作,结合对于下游领域的现实与潜在需求
的准确把握,提前进行技术布局。此外,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与哈尔
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北卡罗莱纳大学夏洛特分校等国内外
知名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实现科研资源的高效整合。
(3)生产制造优势
作为珠海市智能制造协会会长单位,公司始终以智能制造为导向,在产线
升级和新产线建设时持续推进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改善产品品质,提高
产品制造良品率和人均效率以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公司制造水平。报告期内,
公司被工信部认定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并入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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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示范名单”,电脑类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
品”。此外,公司产品线完整,包括从穿戴产品、手机、笔电到高功率产品齐全
的产品线;公司已经实现了从电芯到 PACK 的全产业链发展布局,拥有覆盖锂
离子电池完整产业链的生产制造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公司具有稳定的高素质运营管理团队,管理流程完善,厂线建立了持续改
进方案,能够针对内外部需求的变化做出快速有效响应。
(4)客户资源优势
客户资源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十多年来,公司深
耕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依托高效的技术创新能力、严格的生产制造管理体系
以及突出的产品质量,已成功进入多家全球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并与之建
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积极维护与原有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
步加深与客户的合作深度,并积极开拓新客户,维护和发展优质的客户资源。
(5)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已通过多家知名品牌商严格的供应商资
格认证,与知名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厂商、智能手机等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依靠优异的综合性能和安全可靠性,公司的锂离子电池产品不仅
在客户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认证测试中表现稳居行业前列,在终端产品中更是表
现突出,在一致性、安全性、稳定性等多方面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在下游客
户中形成了极高的认可度和美誉度。
(6)核心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在锂电池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专业且具有活力的技术团队和成熟的管
理团队。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拥有高度统一的战略目标和相一致的核心价值观,这些
因素让公司上下凝心聚力,形成不可代替的企业文化氛围及相对较单纯的组织
人际关系。公司拥有一支专业背景突出、行业经验丰富的核心管理团队,核心
管理人员在锂离子电池行业从业多年,熟悉适合行业特征的管理模式,能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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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地把握锂离子电池行业宏观走势、市场方向以及技术路线,制定了适应
市场变化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项目激励等激励制度保证团队成员的稳定性;对团队
多层次人才进行定制化培训,促进公司团队不断创新和成长,综合提高公司人
才和技术储备能力,使公司保持持续的竞争力。
(1)生产规模需进一步扩大
公司虽然已经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但现有产能仍无法满足所有客户的需
求。公司需要增强资本实力,持续投入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引进更多的人才
和技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模效应,进而持续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市场
竞争力。
(2)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市场占有率较低
在智能手机领域,公司已与华为、小米和 OPPO 等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
关系,并已进入苹果、三星等智能手机品牌商的供应链体系,但受制于产能有
限,公司智能手机类锂离子电池业务规模相对行业龙头仍较小。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统计显示,2021 年公司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占当年全球
手机锂离子电池总出货量的 6.84%,ATL 同期占比为 38.80%。公司在智能手机
锂离子电池市场占有率较低,与行业内龙头企业 ATL 仍有较大差距,市场占有
率有待提升。
(3)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数量较少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加大对研发投入并加强在专利方面的布局。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得境内授权专利 898 项。已取得的专利已经涵盖了公司
业务开展所需的关键技术。但公司起步较晚,受资金、规模、人员等方面的限
制,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的数量与竞争对手相比较少。
(4)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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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为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产品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
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
来源,包括笔电类(含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类和其他消费类。报告期
各期,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99.85%、99.84%、99.05%和 97.63%。公司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
摩托、汽车启停系统、储能等领域,尚处于布局阶段。
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
ATL 与公司的主要产品均为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三星 SDI、LG Chem/LG 新
能源等竞争对手的产品除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外,还包括圆柱电池、方形电
池等。在动力类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尚处于前期布局阶段,与竞争对手相比
仍有较大差距。
(1)技术壁垒
锂离子电池的研发涉及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核心材料技术研
究,以及产品设计研究、工艺制造水平提升、品质管控水平提升等。企业需要
大量的设计和研发人员、丰富的研发技术经验积累和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保护,
并密切关注下游行业产品的变化,持续对电池产品的生产技术以及相关生产设
备进行完善与更新。
锂离子电池属于非标准产品,容量、尺寸、形状须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研究、
设计和生产。生产工艺环节较多,涉及较多生产设备以及大量参数调节工作,
整个生产流程的质量把控难度较大,因此需要生产企业具有精细化的生产控制
能力。特别对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而言,由于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更新周期
普遍较短,且产品款式多样,在形态、性能等方面对电池产品的要求更为苛刻,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厂商必须时刻关注下游行业产品的变化,预测电池产
品的未来发展趋势,并且对电池产品的生产技术以及相关生产设备持续进行完
善与更新,才能保持自身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认证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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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商、电动汽车生产商的采购基本都采用合格供应
商认证制度,即以认证和评估体系对供应公司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能
力、服务质量、产品品质等方面进行分析考察,在初步评审通过之后,客户会
陆续发给企业一些少量订单进行试生产,试生产合格之后才会正式进入客户供
应链体系中。从与新客户接触到正式进入其供应链条整个审核过程不但环节多、
要求高,而且周期较长,部分行业龙头客户需经长达两年的考察才会开始下正
式订单。这种机制对管理能力不强、生产控制不严格的市场竞争者形成了较高
的进入壁垒。
(3)品牌壁垒
由于锂离子电池的使用寿命较长,客户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对产品的性能
有比较准确的判断。也正是由于考察品牌质量的周期较长,当客户认可了生产
商的产品,一般会保持较长期的合作关系。因此,新进入本行业的公司缺乏品
牌认可度,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客户的信任,要逐步积累口碑和信誉。
(4)规模壁垒
锂离子电池是电子设备的关键部件,客户一般会因为采购量较大而选择具
备一定生产规模的生产商。此外,较大的生产规模也有利于生产商降低单位生
产成本。因此,行业新进入者一般难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产量及订单数量,
较难突破规模壁垒。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
况
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正负极材料、隔膜及电解液等锂离子电
池原材料的生产制造企业。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通过向上游企业采购原材料,
加工并组装成不同规格、不同容量的电池产品。
(1)正极材料
珠海冠宇所使用的正极材料主要为钴酸锂。钴酸锂电池具备高能量密度和
充电速度快且稳定的特点,在中高端消费 3C 电子中优势显著,难以被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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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替代。根据 GGII 数据,2019 年国内 3C 消费电池中 45%为钴酸锂电池。根据
上海有色金属网的分析,2020 年全球钴酸锂产量约为 9.10 万吨,到 2025 年有望
增长至 15.61 万吨。
(2)负极材料
目前锂离子电池最常用的负极材料依然为传统石墨材料,包括人工石墨和
天然石墨。GGII 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锂电池负极材料市场出货量 72 万吨,
同比增长 97%。从产品出货结构来看,人造石墨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市场份额
上升至 84%;天然石墨占比下降,市场份额下滑至 14%,主要原因系受动力及
储能市场需求带动,人造石墨对比天然石墨具有更好的一致性与循环性,带动
人造石墨占比提升。
(3)电解液
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由溶质、溶剂及其他添加剂组成,其中溶质是最主要
的成分,占整体成本的 40%-60%,目前主要的电解液的溶质为六氟磷酸锂。
GGII 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电解液出货量 50 万吨,同比增长 50%。
(4)隔膜材料
锂离子电池隔膜一般都是高分子聚烯烃树脂做成的微孔膜,主要起到隔离
正负电极,使电子无法通过电池内电路,但允许离子自由通过的作用。目前常
用的是湿法隔膜,因其厚度较干法隔膜更薄,效率更高,在市场中的渗透率逐
渐提升。GGII 数据显示,2021 年中国锂电隔膜出货量 78 亿平米,同比增长超
(1)消费领域
近年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对消费类电子
产品的需求量不断扩大,这为消费电池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应用基础。总
体来看,在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传统消费类领域,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较
为稳定。笔记本电脑市场增速放缓,但整体仍呈现增长态势,智能手机市场呈
现恢复性态势,具有一定的增长空间。同时在可穿戴设备、电子烟、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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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牙音箱等新兴电子领域,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此外,5G 技术的普及、应
用场景的持续拓展将给锂离子电池市场带来更多机遇。
笔记本电脑主要用于商务办公、娱乐、远程教育或会议以及运算操作,发
展多年来其市场规模已趋于平稳,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近年来,虽然由于大
屏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的推广和普及,笔记本电脑所承载的娱乐功能
被分流,其销量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但随着笔记本电脑主流厂商差异化定位,
新增及存量替换需求仍较为明显。特别是 2020 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对人
们的生活工作方式产生了较大影响。疫情期间,企业运营交流、学校远程授课、
不出门的电竞娱乐以及各类商务活动以居家线上模式来完成,笔记本电脑需求
持续增加,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也大幅增长。
根据集邦咨询(TrendForce)的调查报告,受疫情对混合办公推动的影响,
全球笔记本电脑 2021 年出货量同比增长 19.4%,达到 2.4 亿台的历史新高,但
该增长趋势无法持续,预计 2022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将同比减少 3.3%。公
司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业务收入存在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从笔记本电脑市场竞争格局来看,笔记本电脑市场头部品牌厂商市场占有
率较高。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统计,2015 年至 2020 年,惠普、联想、
戴尔、苹果、华硕及宏碁六大品牌的合计出货量占比均超过 85%。随着头部品
牌产品质量及技术实力的不断提高,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便携性已成为消费者选购笔记本电脑的首要考虑因素之一,而锂离
子电池作为笔记本电脑重量最大的零件之一,也必然往更轻、更薄的方向发展,
传统的圆柱形锂离子电池逐渐将被重量轻、容量大的软包锂离子电池取代。根
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数据显示,2015 年软包电池在笔记本电脑锂电池中
占比仅为 35.82%,2021 年已达 94.98%,预计 2022 年将进一步提高至 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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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Techno Systems Research
平板电脑又称便携式电脑,是一种小型、方便携带的板型装置,具有一定
的触摸式输入和网络连接功能。平板电脑的市场定位介于智能手机和电脑之间,
与电脑相比,平板电脑移除了鼠标和键盘的配置,具有更佳的便携性,且其通
过触屏进行操作,使用方式更简易。与手机相比,平板电脑的屏幕尺寸更大,
在观影、阅读等方面具有更好的体验感。凭借着多方面优势,平板电脑在近年
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激发了消费者对于平板电脑的购买意愿,促进了平板电脑行业发展。由于平板
电脑更换周期较长,且智能手机不断发展,其屏幕尺寸不断变大,对平板电脑
的市场需求造成影响,平板电脑的出货量逐渐下降。
根据 IDC 数据统计,2021 年全年中国平板电脑市场出货量约 2,846 万台,
同比增长 21.8%,创近 7 年出货最高增幅;全球平板电脑总出货量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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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制于平板电脑厚度要求,平板电脑自推出以来,其锂离子电池就以软包
电池为主,2020 年平板电脑软包电池渗透率就已接近 100%。
相比传统手机,智能手机更新换代速度更快,高清大屏幕、高像素摄像头、
人脸识别等功能日趋丰富以及 4G 的推广应用,加之人们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
智能手机出货量不断增长。2017 年后,智能手机整体性能的显著提升与“杀手
级应用”的缺失使得换机周期不断延长,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根据 IDC 的统
计数据,2021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 13.548 亿,同比增长 5.7%。
未来 5G 等技术的发展将加速智能手机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增强下游消费
终端的换机需求。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2021 年,国内市场手机总体
出货量累计 3.51 亿部,同比增长 13.9%,其中,5G 手机出货量 2.66 亿部,同比
增长 63.5%,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 75.9%。Canalys 预测 2023 年 5G 手机出货量
将达到 8 亿台,市场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
此外,非洲、南亚、东南亚和南美等新兴市场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较为
落后,智能手机渗透率还处于较低水平,未来随着新兴市场国家人均收入水平
的提升以及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完善,预计渗透率将有所提升,存在较大的市
场发展潜力。
随着智能手机渗透率提升和移动通信技术不断发展,智能手机内部零部件
数量逐渐增多,手机功能不断丰富,屏幕尺寸不断扩大,且屏幕开始向高分辨
率方向发展,手机续航面临挑战。面对不断增大的续航压力,手机厂商通过增
大手机电池容量来进行解决,推动智能手机电池向大容量、高倍率等方向发展。
从手机锂电池类别来看,主要分为软包电池及方形电池。从近年来占比变
化情况来看,手机锂电池主要向软包电池方向发展,市场占比逐年提高。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数据统计,2015 年软包电池在手机锂电池中占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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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Techno Systems Research
可穿戴设备,即直接穿戴在身上,或是整合到用户的衣服或配件的一种便
携式设备,如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智能跑鞋等。随着创新技术的
进一步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也涌现出一批新产品,成为消费电子行业新的增
长点。包括以智能手表、智能手环为代表的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 设备、娱
乐机器人等新兴产品,发展速度迅猛,已从过去的单一功能迈向多功能,品种
日益多样化,同时具有更加便携、实用等特点,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已应用于
健康医疗、游戏娱乐、个人安全等领域。Mordor Intelligence 发布的《Global
Smart Wearable Market - Growth, Trends, and Forecast(2022-2027)》数据显示,
场规模达到 7.76 亿件,期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 19.48%。
无人机是智能制造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
国家例如欧美、日本等都将无人机作为发展重点。目前,我国无人机产业发展
势头迅猛,具备了自主研发能力,形成了配套齐全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体系,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Mordor Intelligence 发布的《Unman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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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ial Vehicle Market(2022-2027)》报告显示,2018 年全球无人机市场规模就
已突破 390.05 亿美元大关,预计 2025 年市场规模将增长到 624.94 亿美元。未
来,随着无人机产业的蓬勃发展,锂离子电池需求也将迎来较高的增长态势。
(2)动力领域
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肩负着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
任。目前,我国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
积分合规、基础建设、交通运输等诸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产业政策趋于多样
化和全方位,从而有效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及驱动系统行业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与消费需求的拉动下,我国新能
源汽车发展突飞猛进,产销规模迅速扩大。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
和 352.1 万辆,复合增长率分别高达 72.19%和 73.30%。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术语 第 1 部分:车辆类型》(GB/T 5359.1-2019),电动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电
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 4KW,最高设计车速大于 50km/h 的摩托车。随着人们生
活水平快速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加强,电动车因其低碳、经济、节能及便捷深受
欢 迎 , 整 体 市 场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 根 据 市 场 研 究 机 构 Prescient & Strategic
Intelligence 的统计数据,2017 年我国电动摩托车及踏板车市场规模达到 77 亿美
元,预计 2025 年将达到 125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预计达到 6.24%。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摩托车产销稳中有升,电动
摩托车则进入快速增长期,逐渐成为行业增长的主引擎。2019 年 4 月,“新国标”
正式实施,电动摩托车行业向轻量化发展,锂离子电池的自重更小,加之锂离
子电池相比铅酸电池的环保、节能等优势,未来随着锂离子电池技术不断成熟、
成本逐渐下降,锂离子电池将进一步替换铅酸电池应用于电动摩托车,市场潜
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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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是解决可再生能源间歇性和不稳定性、提高常规电力系统和区域能源
系统效率、安全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手段。储能市场在“双碳”背景下政策持续
利好,随着 2021 年全国两会上将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列为我国“十四
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
凸显,储能作为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市场需求旺盛,家庭储能、
通讯备电、工商业储能均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行业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在政策和技术进步的推动下,2021 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迎来高速增长。
根据 GGII 统计,2021 年国内储能电池出货量 48GWh,同比增长 2.6 倍;其中电
力储能电池出货量 29GWh,同比 2020 年的 6.6GWh 增长 4.39 倍。大东时代智库
(TD)预计 2025 年全球累计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将达 65GWh,2020 至 2025 年
均复合增速达 36%。随着电池组成本及储能系统成本继续下降,储能领域市场
空间巨大。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布
局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
穿戴设备、无人机、储能、汽车启停系统及电动摩托等领域。
在消费类电池领域,公司长期服务于全球知名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
智能手机品牌厂商,是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根
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统计,2021 年,公司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锂离子
电池合计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二,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五。依
托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严格的生产制造管理体系以及突出的产品质量,公司
与惠普、联想、戴尔、华硕、宏碁、微软、亚马逊等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厂
商,华为、OPPO、小米、联想、中兴等智能手机厂商,以及大疆、B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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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Google 等无人机、智能穿戴厂商深化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
已进入苹果、三星等厂商的供应链体系并开始批量供货。
在动力类电池领域,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构建专业的研发团队,不断
提升技术实力,目前动力类电池产品各项性能已达到市场主流水平。公司的车
用低压电池获得了多家国内外著名主机厂的定点,农业无人机电池持续为大疆
等主流客户供货,储能电池也开始批量出货。市场拓展方面,公司目前已与豪
爵、康明斯、中华汽车、上汽、通用、中兴、Sonnen 等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
关系,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
池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建立了一支强大的研发团队,并积累了丰
富的技术成果。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2,000 人,已获取境
内授权专利 89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61 项,实用新型专利 625 项,外观设计专利
会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改委等多部门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多部门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科
学技术厅认定的“广东省软包锂离子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软包
锂离子电池研究与应用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
“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此外,公司研发团队近年来不断突破技术壁垒,取得丰厚技术成果,参与
的科研项目《高可靠长寿命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获得国家
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锂离子电池寿命提升与高效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获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发明);《高能量密度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研发
与产业化》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4.45V 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开发及
产业化》获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公司主要产品为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相对于圆柱形金属壳、方形金属
壳电池,公司生产的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采用铝塑包装膜作为包装材料,并
在正负极和隔膜界面使用聚合物进行粘接,具有轻薄化、安全性较高、循环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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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长、外形设计灵活的特点,能够较好满足消费类电子产品对轻薄、安全、能
量密度、尺寸多变等方面的需求。
公司产品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包括电芯及 PACK,应用领域涵盖笔记本电脑、
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等。公司产品具备充电速
度快、能量密度高、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等优点,可满足各类消费产品及终
端客户对电池的各项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体系
主要指标 应用领域图示
电芯 PACK
能量密度:
容量范围:
循环寿命:
充放性能:
能量密度:
容量范围:
循环寿命:
充放性能: 平板电脑
能量密度:
容量范围:
循环寿命:
充放性能: 智能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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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体系
主要指标 应用领域图示
电芯 PACK
能量密度:
容量范围:
循环寿命:
充放性能:
能量密度:
容量范围:
循环寿命:
充放性能:
(2)动力类锂离子电池
公司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及 PACK,主要应用于汽车启
停系统和电动摩托、储能等领域。产品具备循环寿命长、安全可靠等优点,具
体情况如下:
产品体系
主要指标 应用领域图示
电芯 模组 PACK
PACK 能量密
度:80-
汽车启停系统
PACK 能量密
度:130-
电动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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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原材料和设备,原材料主要包含正极材料、负极材
料、电解液、隔膜、电池保护板、铜箔、铝箔和铝塑膜等,设备主要是公司常
规生产所需设备。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公司根据销售预测及订单、BOM、
库存情况确认物料请购需求,并制定采购计划。对于常用物料,采购部一般在
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商,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执行采购;对于新物料,采
购部在已有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寻找能供应该新物料的供应商,或者寻找和开
发新的物料供应商。公司依据供应商开发控制程序执行新供应商选择、开发、
审核程序,在进行样品测试、供应商审核、价格确认等工作后,最终选择合适
的供应商供货。此外,公司也存在少量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况。
公司设备采购主要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进行。采购部接到批准的设备请购
需求,从设备已有合格供应商名单或新引入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进行招
标或通过商业洽谈采购。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和预测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在与客户就出货量
和出货时间达成意向后,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原材料交货期、
产能、库存等对整体需求进行测算,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进行适量的产
品备货。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不断提高产线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采用
柔性化生产线,可以实现不同型号产品的快速切换,结合精益生产体系,使公
司生产管理更加灵活,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和缩短产品交货周期。
公司存在将部分材料处理工序如隔膜涂覆委外加工的情况。隔膜涂覆等外
协工序并非公司核心生产工序,委外加工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更好地发挥专
业化分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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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生产的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芯和 PACK 产品为电源系统的核心零配
件,公司必须经过终端客户严格的技术、品质、制造能力审核认证,才能进入
其合格供应商体系,并接受终端客户直接管理。公司主要终端客户为国内外笔
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的大型品牌厂商。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根据终端客户对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同,销售模式
可以分为两种:
(1)对于电芯产品,公司将电芯销售给终端客户指定的电池组装 PACK 厂。
终端客户授权的组装 PACK 厂按照终端客户指定的价格和份额向发行人下单采
购锂离子电芯,包括新普科技、加百裕、飞毛腿等。公司已与主要终端客户签
署长期框架协议,定期与主要终端客户就产能份额、业务总量、产品价格等事
宜展开商谈。PACK 厂在终端客户供应链中处于公司的下一环节,公司与 PACK
厂的整个销售过程都受到终端客户的管理。
PACK 厂批量下单前,与公司就具体下单流程、交付安排等事宜进行协商
并达成一致。项目量产后,公司根据 PACK 厂的订单向其交付电芯产品,PACK
厂按照终端客户的标准验收,并安排入库和对账,之后公司向 PACK 厂开票,
PACK 厂按照账期支付货款。
(2)对于 PACK 产品,分为由终端客户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和终端客户指
定的代工厂向公司下单采购两种情形。终端客户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的客户包
括惠普、小米等,终端客户指定的代工厂向公司下单采购的客户包括富士康、
广达、仁宝等。随着公司自有 PACK 产能的不断提升,公司未来对终端客户直
接销售 PACK 产品的规模和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
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和理论研究,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研发团队,坚持以
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策略,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部门
协同合作的研发模式。公司借鉴集成产品研发(IPD)的管理思想,构造了从理
论模型到产品验证的快速高效研发流程。其中,基础研发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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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商品未来演进方向,对前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
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并以
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续的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平台开发关注于中
长期技术平台战略目标的达成,在综合多个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未来
产品技术的开发,支撑未来产品战略,为产品设计提供高可靠性、高性能、易
扩展的设计体系;产品开发依据目标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需求、使用模式等
向客户及市场提供成熟完善的电芯及 PACK 解决方案。
(三)生产、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占比较高,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处
于研发及试产阶段,尚未形成大批量产。公司产品产能、产能利用率及产销情
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只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A) 26,036.87 47,147.20 29,026.66 23,534.30
其中:消费类 25,908.12 46,960.00 28,839.46 23,386.70
动力类 128.76 187.20 187.20 147.60
产量(B) 17,259.09 38,482.97 27,036.80 19,623.73
其中:消费类 17,172.92 38,404.42 27,018.36 19,613.76
动力类 86.18 78.54 18.44 9.96
销量(C) 17,571.11 37,450.79 26,700.81 19,917.32
其中:消费类 17,499.03 37,378.86 26,689.34 19,907.90
动力类 72.08 71.93 11.47 9.42
产能利用率(B/A) 66.29% 81.62% 93.14% 83.38%
产销率(C/B) 101.81% 97.32% 98.76% 101.50%
注 1:PACK 产品包含多只电芯,折算为实际电芯只数计算;
注 2:2019 年度、2022 年 1-6 月产销率大于 100%主要系该年度部分销售产品为前期提
前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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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客户。公司是全球消费
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终端客户为全球知名的笔记本
电脑及智能手机品牌厂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直接客户分为两类:1)终端客户指定的 PACK 厂,如
新普科技、加百裕、顺达、飞毛腿等。终端客户指定 PACK 厂向公司下单采购
电芯产品;2)终端客户如 HP、小米等,终端客户直接向公司采购 PACK 产品。
公司前五名直接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合计 339,320.94 59.15%
- 合计 708,244.43 68.50%
- 合计 486,709.30 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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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合计 364,758.70 68.42%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经合并计算,德赛电池(股票代码 000049)于
赛集团不再属于同一控制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
于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
联方均未在前五大客户中持有权益,且与前五大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原材料、能源采购耗用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材料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钴酸锂 163,110.40 45.12% 318,043.55 44.73% 141,074.07 36.74% 100,004.68 36.95%
隔膜 26,846.75 7.43% 59,004.40 8.30% 41,485.78 10.80% 27,602.39 10.20%
石墨 21,744.65 6.01% 43,514.19 6.12% 28,040.28 7.30% 20,302.27 7.50%
温度
保险丝
铝塑
包装膜
铜箔 13,380.22 3.70% 32,678.02 4.60% 18,180.52 4.73% 11,960.52 4.42%
保护板 13,780.11 3.81% 25,785.64 3.63% 14,337.29 3.73% 20,332.04 7.51%
电解液 14,454.03 4.00% 27,675.15 3.89% 13,687.60 3.56% 9,502.62 3.51%
合计 282,794.69 78.22% 571,079.01 80.32% 302,394.55 78.75% 219,796.98 81.21%
(2)主要原材料采购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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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采购平均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材料名称
均价 变动 均价 变动 均价 变动 均价
钴酸锂(KG) 392.95 54.67% 254.05 42.73% 178.00 -5.54% 188.45
隔膜(M2) 3.22 -3.06% 3.32 -16.18% 3.96 1.53% 3.90
石墨(KG) 57.42 1.11% 56.79 -1.86% 57.87 -8.87% 63.50
温度保险丝(PCS) 1.23 -12.31% 1.41 -1.32% 1.42 -0.88% 1.44
铝塑包装膜(M2) 19.18 -0.38% 19.25 -5.67% 20.41 -8.90% 22.40
铜箔(KG) 105.48 5.24% 100.22 14.74% 87.35 -2.91% 89.97
保护板(PCS) 7.04 -0.71% 7.09 35.92% 5.22 -8.47% 5.70
电解液(KG) 105.27 17.07% 89.91 45.67% 61.72 2.09% 60.46
变动趋势与钴酸锂公开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能,消耗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消耗量(万度) 21,772.05 41,844.63 29,781.98 21,677.10
采购金额(万元) 14,188.59 24,606.47 17,004.70 12,335.04
单价(元/度) 0.6517 0.5880 0.5710 0.5690
双控叠加煤炭价格上涨推动电价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及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外协加工费 11,347.71 24,038.07 14,204.51 11,8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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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441,841.17 747,887.27 465,702.05 373,097.97
占比 2.57% 3.21% 3.05% 3.18%
报告期内发行人将隔膜涂覆、SMT 贴片及铝塑膜分切等部分材料处理工序
委外加工,该部分外协工序并非发行人核心生产工序,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
工费用占成本比重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合并口径计算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额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比例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
司
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
公司
- 合计 - 194,427.66 36.0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年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合计 - 377,540.26 32.9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
年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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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采购总额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比例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合计 - 183,751.31 31.19%
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年度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合计 - 124,799.91 34.46%
注 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采购额已合并计算;
注 2: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成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后,
发行人将与其交易额合并列示于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额中。
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商
中拥有权益。
(五)进出口政策及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外销主要面向国内保税区,报告期各期国内保税区的
收入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81%、95.05%、98.76%和 94.27%。相关进出口
政策具体如下:
主要出口地 主要贸易方式 有关政策
根据《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进行增值税、消费税
的退税、免税;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
法》(汇发〔2013〕15 号),区内与境内外之间货物
贸易项下的交易,可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海关
国内保税区 一般贸易方式
根据《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
(总署公告〔2010〕10 号)等对保税区进行管理;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关根据《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
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 2005 年第 71 号)对进出
保税区的货物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公司外销产品为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是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
等消费电子产品的核心零配件之一,一般由终端客户指定的电池组装 PACK 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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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代工厂将其组装,最终销往全球。公司产品主要与日本 ATL、韩国 LG
Chem/LG 新能源及三星 SDI 开展竞争,前述竞争对手均参与在国内保税区业务
的竞争。
公司竞争优势在于:第一,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是目前消费类锂离子电
池的主流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公司已完整掌握该领域所需的关键技术,
并坚持自主研发,不断加大投入,拥有强大研发团队和完善的研发布局,具备
强大的持续研发能力;第二,相对于 LG Chem/LG 新能源及三星 SDI,公司业
务和产品相对更为聚焦,长期专注于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在笔记本电脑和
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统计
显示,2021 年,公司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占当年全球总出
货量的 27.17%,全球排名第二;第三,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紧密,建立了贴近
客户的销售团队和售后服务团队,制定差异化营销策略,提供个性化专业技术
解决方案和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与竞争对手相比,能够更好地响应客户差异
化需求和出货需求。
(六)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布
局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
穿戴设备、无人机、储能、汽车启停系统及电动摩托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也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公司
已经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委托
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相应的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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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亦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在
培养引进优秀科研人才的同时保持了较高比例的研发资金投入。报告期内,公
司研发方面的投入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 38,253.19 62,336.69 40,577.50 31,886.44
营业收入 573,695.42 1,033,995.73 696,415.33 533,105.08
占营业收入比例 6.67% 6.03% 5.83% 5.98%
(二)核心技术来源、公司的重要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共有 17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应用产品 技术来源 核心技术描述
针对电池处于高温使用状态时易产生气体使电池发生鼓胀的
问题,公司开发出的高温电池技术适用于高温高 SOC 使用环
高温电池笔记本电
技术 脑电池
脑锂离子电池,获得了全球众多知名笔记本电脑品牌商的高
度认可,公司笔记本电脑电池出货量持续攀升。
公司一直致力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针
对消费电子产品开发的数码电池电解液技术能明显改善电池
数码电池
消费类锂 性能,尤其是循环寿命和低温性能:电池循环寿命可提升
离子电池 30%以上(循环寿命大于 1,000 次),低温(-20℃)环境下放
术
电容量保持率可提升 50%以上,目前该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公
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
公司立足于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战略性布局高能量密
度锂离子电池技术开发。该技术通过搭配使用高能量密度正
高能量密
极、负极、新型隔膜等关键材料,大幅提升了电池的能量密
度电池关消费类锂
键 材 料 应 离子电池
六代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产品能量密度较上一代电池产品
用技术
能量密度提升 3.5%以上,循环寿命可达 1000 次以上,第六代
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产品 2022 年已通过客户认证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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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名称 应用产品 技术来源 核心技术描述
为满足客户对快充电池的需求,公司持续研发快充电池关键
材料应用技术,通过整合具备快充能力的正负极材料、高离
子导电率电解液、新型低阻抗电池结构,公司开发出可支持
快充电池手机及笔
到 30 分钟充入 70%电量、30 分钟充入 90%电量及 15 分钟充
应用技术 电池
入 85%电量。基于该技术研发的多种快充电池已广泛应用于
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1.5C/3C 充电的快充电池部分已
量产,5C 充电的快充电池也已进入试产阶段。
安全性是锂离子电池非常重要的性能指标。高安全电池关键
材料应用技术使用了安全涂层、高强度隔膜、高热稳定性正
高安全电
手机及笔 负极材料等技术元素,公司使用该技术开发出在电、热及机
池关键材
料应用技
电池 的第二代安全电池,优化安全涂层配方,提升正极材料稳定
术
性,降低电池的厚度。在保持安全性能不变情况下,能量密
度较上一代安全电池提升 4%以上,目前已进入量产阶段。
蓝牙电池穿戴消费 蓝牙电池自动制造技术通过开发快速顶侧封、高效高真空烘
技术 电池 率、高品质生产,整线自动化生产效率可提升 50%-70%。
STP 技 术 ( Special Tab Process ) , 亦 被 称 为 CTP 技 术
(Central Tab Process),即极耳中置技术。该技术提供了一
种新型锂离子电池极片结构,与极耳布置在头部空箔上的常
手机及笔 规锂离子电池极片结构相比,STP 技术理论上可实现将极耳
STP 技 术
/CTP 技术
电池 于将极片一分为二进行了并联,起到了降低电池内阻的作
用,可提升电池的功率性能,实现更快的充电速度。相较于
常规结构,STP 结构可以使电池内阻降低 40-45%、2C 充电温
升降低 4-5℃、2C 充电恒流充入比提升 25-30%。
全自动异形叠片技术通过整合高精度模切设备、高精度 CCD
视觉系统和高精度机器人,实现了产品的高精度生产,其中
全自动异手机及笔
模切精度和叠片精度可达到行业内较高水平。相较传统“Z”
形叠片技术,该技术可使模切精度提升 50-60%、叠片精度提
术 电池
升 40-60%,且可同时实现平面异形、立体异形结构,实现了
产品结构及外形的多样化。
相较于常规电池极片结构,多极耳卷绕技术先采用高精度激
光器将极片模切出多个极耳,再使用高精度卷绕机将极片卷
手机及笔 绕成多极耳卷芯,可大幅降低锂离子电池的内阻,有效提升
多极耳卷
绕技术
电池 耳的常规卷绕技术,多极耳卷绕技术可以使电池内阻降低 60-
柔性自动线整线采用非接触式定位(机器人+视觉定位方式)
替代传统夹具接触式定位,定位精度更高;相较于传统产
手机及笔 线,柔性自动线换型无需人工调整夹具,单机换型时间≤
柔性自动
线
电池 (Automatic Guided Vehicle 自动导引运输车)替代人工完成
物流周转,自动采集整线控制层信息,信息采集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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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名称 应用产品 技术来源 核心技术描述
提升电池能量密度一直是锂离子电池重点发展的方向,在电
池负极中引入高容量的硅材料是提升能量密度的重要方式。
高性能硅手机及笔 但是,硅材料在充放电过程中会带来严重的体积膨胀问题,
剂技术 电池 材料专用高性能粘结剂,具备优异的粘结强度,在提升电池
能量密度的同时,使电池的循环容量保持率提升 60%、循环
膨胀率降低 50%,大幅提升了电池的循环寿命。
固态金属锂电池技术可以突破现有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瓶
颈,同时大幅改善电池的安全性能。目前公司已自主开发出
固态金属 兼具高室温离子电导率、高离子迁移数和宽电化学窗口的新
动力类锂
离子电池
术 极材料,有效解决了固态电池正极与电解质界面兼容性差的
问题,并运用该固态电解质膜和专用正极材料制备出了能量
密度高达 350Wh/kg 的固态电池样品。
动力电池的低温特性、功率、日历寿命与电解液密切相关。
动力电池 动力电池电解液技术包含电解液添加剂技术以及电解液配方
动力类锂
离子电池
术 低温冷启动、超高功率、超长循环寿命以及 15 年以上日历寿
命等特性。
工业无人 工业无人机用快充及高功率技术通过对正极和负极材料、配
机用快充工业无人 方及电解液等技术元素的针对性开发,可有效提高工业无人
及 高 功 率 机电池 机电池的快速充电能力和高功率放电能力,同时兼顾高能量
技术 密度、长循环寿命以及高安全可靠性。
车用 7,000W/kg 高功率技术通过正负极配方和高电导率电解液
车 用
开发、超薄面密度设计、制程优化等措施,大幅度提高了混
g 高 功 率 汽车电池
公司最新一代产品的 50%SOC 常温放电 10s 极限功率可达
技术
公司立足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深耕 12V 磷酸铁锂启停电芯
汽车启停
电池
电芯技术 铁锂启停电芯产品,可满足汽车对启停电池高功率输出的要
求。
MES 系统集追溯、测试、控制、大数据收集、远程设置于一
MES 系统 电 芯 及
体,通过万物互联,人、机、料、法、环快速追溯,生产过
程质量监控以及数据分析与反馈,实现了高效率智能化生
行系统) 产
产。
(三)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前景
半固态电解质材料、专用正极
超高能量密 度 材 料 及 高 容 量 负 极 材 料 的 开 实现电池兼顾超高能量密度与
实验室研究
阶段
发 寿命。实现半固态电池工艺开 高端电池产品开发奠定基础。
发及小批量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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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前景
电池能量密度在第六代高能量
第七代高能 量 在满足 30 分钟充入 50%电量、
密度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并满足常、高温寿命及高低温
究 上,能量密度提升 3.5%以上。
放电、存储等要求。
开发适合在发电侧、电网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可实现系统
锂电池高压 储
能系统研发
系统。 能提高 10%以上。
新 型 电 池 包 可 以 在 -
PACK 研发 境的新一代电池系统。
使用。
满足新能源乘用车-20℃低温
开发更新一代车用 12V 启动电 启动及紧急模式下安全供电需
池的锂电池系统。 求,BMS 满足 ISO26262 功能
发
安全要求。
与上一代产品相比,大幅改善
开发新一代满足大型无人机连
大型植保无 人 电池热管理性能,支持大倍率 无人机动力类
机 PACK 研发 连续快充快放使用,实现客需 电池
系统。
的“两电循环”需求。
聚合物锂离 子 应对市场快速多元化的产品需
换型时间比传统线体减少 60%
手机电池 PAC 求,进一步提升手机电池 PAC 手机锂电 PAC
K 模块自动化 K 生产快速换型能力的高效柔 K
均可实现兼容。
线的开发 性制造线体。
提升小动力电池 PACK 的制造
小动力聚合 物
水平,实现高效生产和快速换
锂离子电池 第 生产效率提升约 40%,线体作
二代柔性 PAC 业自动化率大幅提高。
加工成本,树立产品高性价比
K 线体开发
的竞争优势。
在满足高端产品性能要求的基
高能量密度 材 超薄箔材、胶纸等技术元素导 础上,总体实现能量密度提升
料开发 入,提升产品整体竞争力。 5%以上,可作为未来 3 年的高
端电池产品的重要技术元素。
技术上实现突破,达到万次以
上的寿命能力;BEV 电池能量
进一步提升 12V 启停电芯冷启
密度进一步提升和突破,实现 高性能车用锂
第二代动力 电 动能力、储能循环寿命、乘用
池平台开发 车的电池能量密度及快充能
技术开发;快充技术实现≤18 能电池
力,提高成本和技术优势。
min 的充电速度,快充能力提
升 50%;新体系电池(钠电、
半固态等)的技术实现突破,
可应用于实际项目。
基于薄极片涂布-卷绕技术,
第二代低成 本 实现 15min 以内充入 100%电
进一步满足极速快充快放客户 无人机动力类
需求;提升高温条件下快充快 电池
开发 期高温应用需求。
放长循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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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前景
进一步提升正极材料的高电压
稳定性;负极在高压实密度和
超高能量密 度 满足未来两年高能量快充型数 高 容 量 的 基 础 上 提 升 充 电 能
电池材料开发 码电池产品应用需求。 力;开发新型涂层隔膜、高电
压功能电解液,实现能量密度
提升。
实现电池系统的模块化、高安
全性、高循环性、高效率性, 采用高集成度的液冷热管理方
锂电池高压 储 电力储能电池
能系统开发 系统
组、集装箱级通过 GB/T36276 风冷方案提升 50%左右。
认证和 UL9540A 认证。
可靠性、安全性、功能性能测 代 传 统 的 机 械 继 电 器 开 关 方
汽车低压电 池
PACK 开发
保护功能以及低温限流充电功 度,同时实现充放电双向单独
能。 管理功能。
电池安全性能在上一代基础上
第三代安全 技 进一步提升,并满足常、高温 针刺、挤压、重物冲击均满足
术研究 寿命及高低温放电、存储等要 90%以上测试通过率。
求。
电池能量密度在上一代基础上
在满足 15 分钟可充入 85%电
第四代闪充 产 进一步提升,并满足常、高温
品平台开发 寿命及高低温放电、存储等要
求。
电池能量密度在上一代基础上
在满足 30 分钟可充入 90%电
第五代超快 充 进一步提升,并满足常、高温
产品平台开发 寿命及高低温放电、存储等要
求。
(四)公司研发人员情况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情况如下:
项目
员工总人数 15,921 16,283 14,565 10,072
研发人员人数 2,000 2,060 1,576 1,187
研发人员占比 12.56% 12.65% 10.82% 11.79%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相关人员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相关专业背景
及其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认定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共有 12 人,
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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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
背景、取得的专业资质及其简历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之“4、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内容。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徐延铭、付小虎、李俊义、李涛、邹啸天、郭志华、
方双柱、彭冲、李素丽、靳玲玲、曾玉祥、彭宁,以上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
景构成、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及奖项情况等如下:
(1)徐延铭
职位 董事长、总经理
毕业院校及学位 复旦大学硕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学士
从事锂电行业超过 25 年,资深锂电专家,主要负责锂电新产品研
对发行人技术研发的
发、新工艺研究和锂电精细化生产。曾带领团队研发出凝胶态聚合
贡献
物锂离子电池和梯形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发明);
科研成果情况
步奖二等奖;
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业人才;
个人荣誉 2016 年 2 月被珠海市人民政府评为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创新类)一
级;
(2)付小虎
职位 董事、项目管理中心总负责人
毕业院校及学位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主管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工作,主要负责项目的开发,导入和生命周
期管理。参与了“电芯的陈化方法”、“断路器定位装置”、“锂
对 发 行 人 技 术 研 发 电池用离心装置”、“一种锂离子电池的化成方法”、“软包装锂
的贡献 离子电池膜壳冲型模具”等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工
作,在消费锂聚合物电芯的开发制造等方面拥有多年技术积累,具
有较高的技术造诣。
《高能量密度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研发与产业化》获广东省科技进步
科研成果情况
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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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 2020 年被珠海市人民政府认定为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二类人才。
(3)李俊义
职位 董事、研发中心总工程师
毕业院校及学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士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长期从事电池研发和材料研究工
作,对新产品的主要研制过程、技术基础、产品特点等均有全面深
入的了解和认识。在工作实践中,特别善于把握国内外锂电发展的
对 发 行 人 技 术 研 发 最新动态,能准确捕捉最新锂电研究方向,并积极进行实时跟踪与
的贡献 开发,使研究工作始终处于前沿。自公司建立以来,带领研究人员
研究与开发了大量有价值且能迅速进行生产的新品种锂电池,为公
司锂电产业的良性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公司后续研究与开发
锂电新产品提供了必要的准备。
步奖二等奖;
科研成果情况
珠海科学进步奖一等奖。
个人荣誉
(4)李涛
职位 项目管理中心高级总监
毕业院校及学位 厦门大学博士
从事锂离子电池相关研究和开发工作十余年,资深锂电专家。目前担
任公司项目管理中心高级总监,曾担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和研发中
心技术总监。主要负责向公司战略客户提供产品解决方案,以及组织
跨部门、跨公司资源进行尖端电池技术联合开发。在笔记本电脑电池
对发行人技术研发
轻薄化、高能量密度、长寿命及高安全性等领域具有很高技术造诣,
的贡献
并且善于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开展创造性的工作。入职以
来带领团队组织攻关及解决了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高能量密度、超快速
充电、大功率放电等多项技术难题,获得诸多国际一流客户的认证并
成功转化为产品,为企业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及良好的社会效益。
《4.45V 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开发及产业化》获广东省电子信息行
科研成果情况
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21 年度创新珠海科学进步奖一等奖。
个人荣誉
(5)邹啸天
职位 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
毕业院校及学位 中南大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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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十多年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研发、设计、工艺经验,主要负责国内
主要品牌手机电池产品研发,带领和组织研发中心基础研发团队、平
台开发团队、产品开发团队。曾先后攻关重要品牌手机客户高能量密
度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产品、新型快速充电聚合物离子电池产品、新型
含 Si 负极材料的高容量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产品,以及新型功能添加
对发行人技术研发
剂电解液材料及应用方法、低阻抗新型复合型 Binder 材料及应用方
的贡献
法、新型兼顾高能量密度且动力学良好的负极材料及应用方法、新型
聚合物隔膜材料开发及工艺应用方法、新化学体系与关键工艺相结合
的系统应用方法等。在新产品研发、新化学材料体系研发、产品及材
料体系与制造工艺系统性结合应用方面拥有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沉淀,
具有较高的技术造诣。
(6)郭志华
职位 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
毕业院校及学位 天津大学硕士
拥有近十年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设计和开发经验,主要负责高电压高能
对 发 行 人 技 术 研 发 量密度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参与了公司 4.45V、4.47V、4.48V 和
的贡献 4.5V 高电压体系等公司高电压平台项目的开发和优化工作,在高电
压高能量密度平台开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积累。
(7)方双柱
职位 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总监
毕业院校及学位 合肥工业大学硕士
拥有十多年锂离子电池化学体系研发和产品开发管理工作领域工作经
验,主要负责手机类产品设计和化学体系研究开发工作。参与了
对发行人技术研发
形叠片电芯设计开发等项目的研发工作,负责“一种叠片电芯和扣式
的贡献
电池”、“一种扣式电池壳和扣式电池”等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的发明工作。在电芯设计、化学体系开发及电芯制造工艺等方面拥有
多年技术积累。
(8)彭冲
职位 研发中心平台开发部高级经理
毕业院校及学位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博士
拥有近十年锂离子电池材料和电池体系平台领域研发经验,主要负责
锂离子电池新体系平台的开发等工作。参与了 4.4V 高能量密度电
池、4.45V/4.48V 高能量密度电池、4.45V/4.48V 快充电池等项目的研
对发行人技术研发
发工作,负责“一种负极片及锂离子电池”、“一种兼顾安全和倍率
的贡献
放电性能的锂离子电池”等发明专利的发明工作。在锂离子电池原料
配方、电池设计和电化学体系平台开发等方面拥有多年技术积累,具
有较高的技术造诣。
《4.45V 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开发及产业化》获广东省电子信息行
科研成果情况
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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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 2020 年 12 月获评“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
(9)李素丽
职位 研发中心基础研发部高级经理
毕业院校及学位 武汉大学博士
从事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工作十余年,目前担任公司基础研发部高级
经理。主导和参与了多项广东省科技厅项目、珠海市引进项目以及公
对发行人技术研发
司重要项目,具备丰富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研发经验和前沿电池技术研
的贡献
发经验。带领基础研发团队申请超过 500 项发明专利,显著提升公司
的知识产权实力。
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发明);
步奖二等奖;
科研成果情况
大赛创客组优胜奖;
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业大赛优胜奖、2021 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团队组铜奖。
个人荣誉
(10)靳玲玲
职位 研发中心电芯研发部经理
毕业院校及学位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博士
拥有十余年锂离子电芯研发和产品开发经验,主要负责锂离子电芯平
台开发和产品开发工作。主导参与了“WED220-WED280 重量能量密
度消费型无人机电芯产品开发”、“WED190 重量能量密度农业无人
机电芯产品开发”、“WED220 重量能量密度电动摩托车电芯产品开
对 发 行 人 技 术 研 发 发”、“5,000W/kg 高功率密度启停电芯产品开发”等项目的研发工
的贡献 作,参与“一种磷酸铁锂二次电池用正极的制备方法及锂离子电池”
和“一种三元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的制备方法及锂离子电池”等发明
专利的发明工作,在无人机用锂离子电芯、电动摩托车用锂离子电
芯、12V/48V 高功率车用锂离子电芯产品设计及电化学体系开发等方
面拥有多年技术积累。
个人荣誉 2019 年 10 月获评“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
(11)曾玉祥
职位 制造研发部经理
毕业院校及学位 北华大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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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近十年锂离子电池设备研发经验,主要负责设备开发工作。参与
了异形电池生产线、方形软包电池生产线、蓝牙电池生产线、扣式电
对 发 行 人 技 术 研 发 池生产线等项目的研发工作,负责“一种纽扣式锂电池密封结构”、
的贡献 “一种新型纽扣式锂电池”、“一种锂电池气袋结构”、“一种蓝牙
电池防短路测试或充电板”等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工作,
在消费类电池的制造设备开发等方面拥有多年技术积累及经验。
(12)彭宁
职位 浙江冠宇总经办总监
毕业院校及学位 黑龙江大学硕士
拥有十余年锂离子电池制造技术领域研发经验,主要负责先进工艺开
发,设备开发以及配方开发工作。主导了“柔性制造线”、“高速
mini cell 自动线”、“异型电池自动线”、“STP 技术”、“TWS 耳
对 发 行 人 技 术 研 发 机扣式电池自动线”等项目的研发工作,主导参与了“一种扣式电
的贡献 池”、“一种防止跌落失效的锂电池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锂离子
电池极片及锂离子电池”、“一种异形锂电池及其制造方法”等多项
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工作,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制造、动
力电池制造等方面拥有多年技术积累及经验。
个人荣誉 2020 年 12 月获评“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
为保持在行业中的技术先进地位,公司从自主研发、人才团队、创新机制、
技术保密措施等多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促进技术持续创新:
公司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研发团队,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
研发策略,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研发模式。公司借鉴
集成产品研发(IPD)的管理思想,构造了从理论模型到产品验证的快速高效研
发流程。其中,基础研发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商品未
来演进方向,对前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
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并以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
续的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平台开发关注于中长期技术平台战略目标的达成,
在综合多个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未来产品技术的开发,支撑未来产品
战略,为产品设计提供高可靠性、高性能、易扩展的设计体系;产品开发依据
目标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需求、使用模式等向客户及市场提供成熟完善的电
芯及 PACK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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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针对研发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形成了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从有针
对性的挖掘优秀人才、配备优质齐全的研发设备、设定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到
建立持续有效的培训机制等多方位、多角度保障公司创新体系保持活力、蓬勃
发展。
公司的产品科技含量高,并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了切实保
障和维护公司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科技成果,防止核心技术失
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通过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申请专
利权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多种方式保护公司核心知识产权。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办公设备等。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102,517.94 12,113.58 - 90,404.36
机器设备 567,771.99 184,091.20 3,422.29 380,258.50
生产辅助设备 13,760.81 12,068.23 42.12 1,650.46
电子设备 18,459.88 8,863.44 178.29 9,418.16
家具及办公设备 11,628.59 5,794.26 15.53 5,818.79
运输设备 1,141.62 525.18 - 616.44
合计 715,280.82 223,455.89 3,658.24 488,166.69
(1)自有房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所涉及的主要房产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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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方米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权利限制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粤(2019)珠海市不动
产权第 0068560 号
房)
粤(2019)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68566 号 峰大道 209 号装配车间
粤(2019)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68339 号 峰大道 209 号极板车间
粤(2019)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67939 号 峰大道 209 号厂房 A2
粤(2019)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67813 号 峰大道 209 号(厂房 B)
粤(2019)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67810 号 峰大道 209 号(厂房 C)
粤(2019)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68172 号 峰大道 209 号污水站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粤(2019)珠海市不动
产权第 0068559 号
一)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粤(2019)珠海市不动
产权第 0067809 号
二)
粤(2019)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68348 号 峰大道 209 号(宿舍 1)
粤(2019)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68171 号 峰大道 209 号宿舍 3
粤(2019)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68561 号 峰大道 209 号宿舍 4
粤(2019)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67808 号 峰大道 209 号(食堂)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粤(2019)珠海市不动
产权第 0068563 号
二)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粤(2019)珠海市不动
产权第 0068433 号
锅炉主体)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粤(2019)珠海市不动
产权第 0068562 号
储油罐区)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粤(2019)珠海市不动
产权第 0067811 号
所)
粤(2021)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
产权第 0086770 号 209 号 11 栋厂房 F
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
粤(2021)珠海市不动
产权第 0005286 号
房)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权利限制
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
粤(2021)珠海市不动
产权第 0005285 号
站)
粤(2021)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
产权第 0086772 号 209 号 9 栋仓库
粤(2021)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
产权第 0086771 号 峰大道 209 号 10 栋门卫
粤(2021)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
产权第 0086773 号 209 号 8 栋宿舍 2
渝(2021)万盛区不动 重庆市万盛区龙门路 70
产权第 001556128 号 号附 1 号
冠宇先进 粤(2021)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新能源 产权第 0111612 号 58 号 3201 办公
冠宇先进 粤(2021)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新能源 产权第 0111554 号 58 号 3202 办公
冠宇先进 粤(2021)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新能源 产权第 0111555 号 58 号 3203 办公
冠宇先进 粤(2021)珠海市不动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新能源 产权第 0111611 号 58 号 3204 办公
地字第 50011020200002
重庆冠宇 万盛经开区万东镇榜上
(注) 村
编号 5001102021020901
渝(2022)万盛区不动 万盛区万东镇龙门路 70
产权第 000614893 号 号附 11 号
渝(2022)万盛区不动 万盛区万东镇龙门路 70
产权第 000614969 号 号附 11 号
渝(2022)万盛区不动 万盛区万东镇龙门路 70
产权第 000615062 号 号附 11 号
渝(2022)万盛区不动 万盛区万东镇龙门路 70
产权第 000614771 号 号负 1 号
渝(2022)万盛区不动 万盛区万东镇龙门路 70
产权第 000614534 号 号附 13 号
渝(2022)万盛区不动 万盛区万东镇龙门路 70
产权第 000614337 号 号附 12 号
渝(2022)万盛区不动 万盛区万东镇龙门路 70
产权第 000613875 号 号附 14 号
注:相关房产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在办理产权证书。
(2)租赁的房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内租赁的主要经营性房产情况如
下: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面积 坐落地点 租赁期限
珠海斗门新大展针织制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衣有限公司 大道南 42 号之二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珠海华而美照明有限公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3
司 大道 13 号 5 号厂房 年 6 月 22 日
珠海市利富成制衣有限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 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3
公司 工业新区灯新公路 3 号 年 7 月 31 日
厂房二:2020 年 8 月 1
珠海市利富成制衣有限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公司 工业新区灯新公路 3 号 厂房四: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珠海市广丰物流有限公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富湾 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司 路一号 年 8 月 19 日
珠海三江源精密五金有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龙山 2020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限公司 工业区工业大道中 2 号 年 2 月 20 日
海盐凯特机械设备有限 海盐县秦山街道金洲路 666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公司 号 年 8月1日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青湾
冠宇电源 工业区青湾三路 3 号厂房
年 5月2日
司 层、四层、五层)、厂房
五
冠宇电源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青湾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工业区青湾三路 3 号厂房四 年 5 月 31 日
司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青湾
冠宇动力 2020 年 3 月 3 日至 2024
电源 年 5月2日
(二层、三层)
重庆市万盛工业园区开 万盛高新技术产业园 A03-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发建设有限公司(注) 5-02 地块的 2 号标准厂房 2023 年 11 月 25 日
重庆市万盛工业园区开 万盛高新技术产业园 A03-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发建设有限公司(注) 5-02 地块的 3 号标准厂房 2023 年 11 月 25 日
重庆市万盛工业园区开 万盛高新技术产业园 A03-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发建设有限公司(注) 5-02 地块的 4 号标准厂房 年 3 月 30 日
重庆市万盛工业园区开 万盛高新技术产业园 A03-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发建设有限公司(注) 5-02 地块的 5 号标准厂房 年 3 月 31 日
万盛高新技术产业园 A03-
重庆市万盛工业园区开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发建设有限公司(注) 2023 年 11 月 25 日
号标准厂房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平山 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
重庆市綦江区万盛经开区
南桐福耀路 115 号
公司 自交付之日起 3 年
注:该等物业的产权人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平山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其出
具的证明,其同意重庆市万盛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将该等物业出租给重庆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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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租赁的房产主要集中在珠海和重庆,两地可供选择的厂房、仓库较
多,如租赁合同到期后无法续约,发行人可快速寻找其他厂房替代到期厂房。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租赁的主要经营性房产情况如
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面积 坐落地点 租赁期限 用途
Everup 47,342 平方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电池相关
Battery 英尺 印度泰米尔纳德 2023 年 4 月 19 日 活动
Trivitron Everup 25,648 平方 邦金奈市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电池相关
Healthcare Pvt Ltd Battery 英尺 2023 年 4 月 19 日 活动
绿友建设股份有 128.11 平方 中国台 湾新北市 2017 年 10 月 15 日至
限公司 公尺 三峡区国际一街 2022 年 10 月 14 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账面原值超过 500 万元的生
产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成新率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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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成新率
(台、套)
连续间歇超薄锂带压延覆合一
体机
- 合计 67 44,203.97 31,580.12 71.44%
公司主要机器、电子设备使用情况良好,上述机器设备均用于公司的生产
经营,不存在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管理软件、商标等,截至 2022 年 6 月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6,025.71 1,197.82 - 24,827.89
软件 3,112.42 1,159.98 - 1,952.44
专利技术 149.10 106.86 - 42.25
合计 29,287.23 2,464.66 - 26,822.57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
下:
使用权 宗地面积 规划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权证号 坐落地址 终止日期
类型 (平方米) 用途 限制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用地 月 20 日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使用权 宗地面积 规划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权证号 坐落地址 终止日期
类型 (平方米) 用途 限制
珠海市斗门区井
粤 ( 2019 ) 珠 海
岸镇珠峰大道 209
市不动产权第
号(锅炉房锅炉
主体)
珠海市斗门区井
粤 ( 2019 ) 珠 海
岸镇珠峰大道 209
市不动产权第
号(锅炉房储油
罐区)
粤 ( 2019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21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珠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峰大道 209 号 11
珠海市斗门区珠
粤 ( 2021 ) 珠 海
峰大道 209 号 6 栋
市不动产权第
(动力冷水机
房)
粤 ( 2021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珠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峰大道 209 号 7 栋
粤 ( 2021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珠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峰大道 209 号 9 栋
粤 ( 2021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岸镇珠峰大道 209
粤 ( 2021 ) 珠 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珠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峰大道 209 号 8 栋
渝 ( 2020 ) 万 盛
万盛区万东镇鱼 工业 2069 年 11
田堡组团 用地 月 24 日
渝 ( 2020 ) 万 盛
万盛区万东镇鱼 城镇 2089 年 9
田堡组团 住宅 月 29 日
珠海市斗门区新
青科技工业园西
粤 ( 2020 ) 珠 海
片伟创力南厂南 工业 2070 年 8
侧、香海路西延 用地 月 30 日
线北侧(地块
一)
珠海市斗门区新
粤 ( 2020 ) 珠 海 青 科 技 工 业 园 西
工业 2070 年 8
用地 月 30 日
线北侧地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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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宗地面积 规划 权利
序号 所有权人 权证号 坐落地址 终止日期
类型 (平方米) 用途 限制
渝 ( 2 0 22 ) 万盛
万盛区万东镇龙
区不动产权第 000
门路 70 号附 11 号
渝 ( 2 0 22 ) 万盛
万盛区万东镇龙
区不动产权第 000
门路 70 号附 11 号
渝 ( 2 0 22 ) 万盛
万盛区万东镇龙
区不动产权第 000
门路 70 号附 11 号
渝 ( 2 0 22 ) 万盛
万盛区万东镇龙 工业 2070 年 11
门路 70 号负 1 号 用地 月 9 日
渝 ( 2 0 22 ) 万盛
万盛区万东镇龙
区不动产权第 000
门路 70 号附 13 号
渝 ( 2 0 22 ) 万盛
万盛区万东镇龙
区不动产权第 000
门路 70 号附 12 号
渝 ( 2 0 22 ) 万盛
万盛区万东镇龙
区不动产权第 000
门路 70 号附 14 号
珠海市斗门区新
粤 ( 2022 ) 珠 海 青 科 技 工 业 园 西
工业 2072 年 2
用地 月 14 日
西侧
浙 ( 2022 ) 海 盐 海 盐 县 百 步 镇
工业 2071 年 12
用地 月 27 日
(1)境内商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境内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申请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分类号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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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申请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分类号 取得方式 专用期限
发行人 2011 年 6 月 7 日至
(注) 2031 年 6 月 6 日
注:该项注册商标系发行人从天津市冠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受让取得。
(2)境外商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境外商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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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 核定使用 注册国家或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权人 商品类别 地区
月 14 日
月 25 日
月 15 日
月 17 日
月 20 日
月 27 日
月 15 日
月 14 日
月 23 日
月 20 日
月 27 日
月 15 日
月 14 日
月 23 日
月 17 日
月 20 日
月 13 日
月 11 日
月 15 日
月 15 日
月 23 日
月 23 日
月 15 日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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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 核定使用 注册国家或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权人 商品类别 地区
月 17 日
月 20 日
月 17 日
月 27 日
月 15 日
月 14 日
月 17 日
月 20 日
月 25 日
月 24 日 (注 1)
月 24 日 (注 2)
月 17 日 (注 3)
月 27 日
注 1:注册机构为马德里公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该项马德里注册商标已在
如下国家获得延伸保护:法国、德国、英国、美国、韩国、印度、新加坡、意大利、瑞士、
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奥地利、白俄罗斯、塞浦路斯、捷克、丹麦、西班牙、芬兰、希
腊、匈牙利、爱尔兰、伊朗、冰岛、墨西哥、挪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俄罗斯、瑞
典、斯洛伐克、土耳其、乌克兰、印度尼西亚;
注 2:注册机构为马德里公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该项马德里注册商标已在
如下国家获得延伸保护:法国、德国、英国、美国、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意大利、
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奥地利、澳大利亚、白俄罗斯、塞浦路斯、捷克、丹麦、
西班牙、芬兰、希腊、匈牙利、爱尔兰、以色列、伊朗、冰岛、墨西哥、菲律宾、波兰、
葡萄牙、俄罗斯、瑞典、斯洛伐克、土耳其、乌克兰、印度尼西亚;
注 3:注册机构为马德里公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该项马德里注册商标已在
如下国家获得延伸保护:法国、德国、英国、美国、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意大利、
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奥地利、澳大利亚、白俄罗斯、塞浦路斯、捷克、丹麦、
西班牙、芬兰、希腊、匈牙利、爱尔兰、以色列、冰岛、墨西哥、挪威、新西兰、波兰、
葡萄牙、俄罗斯、瑞典、斯洛伐克、土耳其、乌克兰、越南、印度尼西亚。
(3)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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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与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光宇蓄电池签订的《关于
哈光宇集团相关商标授权许可协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可无偿使用
“ ”、“ ”、“ ”、“ ”商标(所对应的商
标注册号分别为 1513880、1513883、1513862 和 1283743)及“光宇”商号,无
偿使用期限为五年(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22 年 7 月 3 日)。此外,哈尔滨光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光宇蓄电池继续授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偿使用前述商
标和商号五年(2022 年 7 月 4 日至 2027 年 7 月 3 日),每年的授权许可费为 10
万元;在前述授权期限内及届满后,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终止或继续延
长前述授权期限。
哈光宇蓄电池、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及子公司无偿授权
使用“光宇”商标及商号是哈光宇电源转让 57.83%股权的交割先决条件,同时
考虑到目前发行人对“光宇”商标及商号的使用场合较少,经各方友好协商,
确定在免费使用期后以每年 10 万元继续授权使用,授权使用费用公平、合理。
发行人已不再使用“光宇”商号,对于被授权使用的“ ”、
“ ”、“ ”、“ ”商标,发行人目前已不在电芯本
体、PACK 本体直接喷涂,仅在少量 BIS 认证报告中使用。BIS 认证为发行人产
品销售给印度市场所需的市场准入认证,对于原来使用被授权商标的产品,随
着客户产品的更新换代,相关商品的需求量逐渐减少。2020 年 7 月至今,发行
人不存在使用上述商标进行 BIS 认证并出口至印度且实现最终销售的情形。
鉴于目前发行人已不再使用授权商号及授权商标,因此发行人没有购买授
权商标、商号的计划。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得境内授权专利 898 项,其中
发明专利 261 项,实用新型专利 625 项,外观设计专利 12 项;境外授权专利 9
项。公司已取得专利情况如下:
(1)境内授权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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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正极
发行人 2005 年 1
(注 1) 月 14 日
子二次电池
正极采用改性锰酸锂的高 2009 年 12
倍率圆柱形锂离子电池 月 31 日
一种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及 2011 年 2
其制作方法 月 18 日
卷芯、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2012 年 8
及制备方法 月 23 日
锂离子电池的负极片及其 2013 年 10
制造方法、其制造装置 月 28 日
锂离子电池的负极片、隔 2013 年 10
膜及两者的制造方法 月 28 日
一种高电压锂离子电池功
重庆冠宇 2014 年 8
(注 2) 月 22 日
用
锂离子二次电池复合电解
月 26 日
用
月 26 日
月1日
东莞市雅康
精密机械有 2015 年 4
限公司、发 月 23 日
行人
一种锂离子电池的化成方 2015 年 11
法 月6日
卷绕式梯形电芯的制备方 2015 年 11
法及梯形电芯 月 16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及其制备 2015 年 11
方法 月 16 日
一种曲面锂离子电池及其 2015 年 11
制备方法 月 27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的筛选方 2016 年 1
法 月 28 日
二次电池的寿命预测方法 2016 年 3
及电源管理方法 月 22 日
一种筛选循环不良电芯的 2016 年 4
方法 月 27 日
一种锂电池隔膜的制备方 2016 年 6
法 月 29 日
卷绕式凹形电芯的制备方 2016 年 6
法及电芯 月 29 日
一种非水电解液以及包括
月 21 日
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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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锂离子电池负极浆料及锂 2016 年 9
离子电池 月 21 日
重庆冠宇 复合固态电解质膜、制备 2016 年 12
(注 3) 方法及锂离子电池 月7日
锂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2017 年 2
和使用该隔膜的锂电池 月 14 日
负极极片、负极极片的制 2017 年 2
备方法及锂离子电池 月 14 日
月6日
负极粘结剂及其制备方法 2018 年 1
和负极极片的制备方法 月2日
全石墨锂硫电池及其制备 2018 年 1
方法 月 29 日
自支撑膜及其制备方法和 2018 年 1
锂硫电池 月 29 日
一种复合固体电解质及其 2018 年 2
制备方法 月 11 日
一种锂金属负极的保护方 2018 年 2
法、锂金属负极及锂电池 月 11 日
一种复合聚合物电解质膜 2018 年 4
的制备方法和锂离子电池 月 24 日
多孔集流体及其制备方法 2018 年 5
和锂电池 月 21 日
一种燃料电池用双极板及 2018 年 6
其制备方法 月 13 日
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锂硫 2018 年 6
电池 月 15 日
一种凝胶聚合物电解质的 2018 年 7
制备方法及锂离子电池 月 11 日
一种全固态聚合物电解质
月 11 日
物电池
一种复合碳酸交联结构凝
月 23 日
法
全固态聚合物电解质的制 2018 年 7
备方法 月 23 日
一种聚合物保护的锂负极 2018 年 8
及其制备方法 月1日
集流体涂层、极片、锂离 2018 年 8
子电池及其制备方法 月6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注液后的 2018 年 10
静置方法 月 15 日
一种全固态含氟聚合物电
冠宇动力电 2018 年 11
池(注 4) 月5日
子电池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氟代物凝胶聚合物电
月5日
子电池
一种锂硫电池正极片及其 2018 年 12
制备方法与锂硫电池 月 29 日
一种锂硫电池正极材料及 2018 年 12
其制备方法与锂硫电池 月 29 日
一种应用于锂、钠、钾电 2019 年 1
池中的电解液 月 17 日
一种锂电池极片及其制备 2019 年 1
方法及锂电池 月 21 日
锂电池极片及其制备方法 2019 年 1
及锂电池 月 21 日
一种交联 SBR 微球粘结剂
月 18 日
剂的锂离子电池
一种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 2019 年 3
法 月1日
一种提高高电压低温放电
月 11 日
的制备方法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复合材
月 18 日
电池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复合材
月 18 日
复合材料的锂离子电池
一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
月8日
池
一种高低温兼顾的钴酸锂 2019 年 4
数码锂离子电池 月8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化成夹具 2019 年 4
及含有该夹具的化成设备 月 10 日
一种极片涂层清洗装置及 2019 年 4
方法 月 25 日
一种多层复合负极材料及
月 26 日
电池
非水电解液及含有该非水 2019 年 4
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 月 27 日
一种改善高电压循环性能
月5日
备方法
一种负极粘结剂及其制备 2019 年 5
方法及锂离子电池 月 11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及
月 11 日
法
月 13 日
一种导电聚合物粘结剂及 2019 年 5
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月 17 日
一种包含导电导锂复合材
料包覆正极材料的正极极 2019 年 5
片的制备方法及锂离子电 月 25 日
池
一种含有 PTC 涂层极片的 2019 年 5
制备方法及锂离子电池 月 25 日
一种改善极片烘裂的方法 2019 年 5
及装置 月 29 日
一种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
月 29 日
子电池
一种含硫的电解液及锂离 2019 年 5
子电池 月 29 日
一种拓宽锂离子电池使用
月 29 日
池
月 30 日
一种利用锂盐提高锂离子 2019 年 6
电池能量密度的方法 月 10 日
一种基于氨基功能化碳气
月 17 日
的制备方法
一种高功率型锂离子电池
月 17 日
子电池
一种多孔结构碳基柔性锂
月 18 日
法
冠宇动力电 2019 年 6
池(注 4) 月 21 日
一种消除锂离子电池顶部 2019 年 6
溢胶的方法 月 22 日
一种多孔亲锂铜箔集流体 2019 年 6
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月 25 日
一种含有表面修饰膜的硅 2019 年 6
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月 26 日
一种新型全固态锂离子电 2019 年 7
池的制备方法 月9日
一种改善软包锂离子电池 2019 年 7
侧封边角裂的方法 月 12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高导电性疏水气体扩 2019 年 7
散层及其制备方法 月 17 日
一种异形锂电池及其制造 2019 年 7
方法 月 24 日
一种具有复合层结构的电 2019 年 7
极和锂电池 月 31 日
离心二封机电池本体压板
冠宇动力电 2019 年 8
池(注 4) 月6日
方法
一种电解液及其制备方法 2019 年 8
和锂离子电池 月6日
一种硅基负极材料及其制 2019 年 8
备方法和应用 月7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极片 2019 年 8
补锂装置及补锂方法 月 17 日
一种电池气袋扩口装置和 2019 年 8
扩口方法 月 21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及其制备 2019 年 9
方法 月9日
一种陶瓷微球、含有该陶
月 18 日
膜的锂离子电池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及其 2019 年 10
制备方法 月 16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及其 2019 年 10
制备方法 月 16 日
一种实现电芯侧封和绝缘 2019 年 10
内阻测试的装置 月 18 日
一种改性电极材料、其制 2019 年 10
备方法及锂离子电池 月 21 日
一种适用于高倍率充放电
月 29 日
用电解液
一种电解液及其制备方法 2019 年 10
和锂离子电池 月 29 日
一种电解液及其制备方法 2019 年 11
和锂离子电池 月1日
一种锂离子电芯的陈化方 2019 年 11
法 月5日
一种改性正极材料、其制 2019 年 11
备方法及锂离子电池 月 11 日
一种隔膜及包括该隔膜的 2019 年 11
高电压电池 月 14 日
一种具有半互穿网络结构
月 15 日
备方法和用途
一种高温性能优异的高电 2019 年 11
压锂离子电池 月 20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含硫复合材料及其制 2019 年 12
备方法与应用 月3日
一种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 2019 年 12
法与应用 月3日
一种膦酸化聚烯烃/苯并咪
月 23 日
膜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一种聚合物电解质及含该
月 23 日
池
一种膦酸化(聚烯烃-g-聚
月 23 日
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一种聚烯烃-g-聚苯并咪唑
月 23 日
与应用
一种集流体及其制备方法 2019 年 12
和应用 月 26 日
一种集流体及其制备方法 2019 年 12
和应用 月 26 日
一种含有无机/有机核壳结
月 30 日
子电池
月 30 日
一种负极活性材料及其制 2020 年 1
备方法和应用 月 13 日
一种适用于快充的锂离子
月 20 日
池
一种防过充电解液及使用 2020 年 1
该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 月 20 日
一种全固态电解质及其制 2020 年 3
备方法和锂离子电池 月2日
一种粘结剂及其制备方法 2020 年 3
和应用 月3日
一种聚烯烃-g-超支化聚苯
月6日
备方法与应用
一种膦酸化(聚烯烃-g-超
月6日
聚物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一种四电极电池及其制备
月7日
理方面的应用
一种电解液及其制备方法 2020 年 3
和应用 月9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具有三维贯穿结构的复合
月 19 日
子电池
一种硅基负极材料及其应 2020 年 3
用 月 23 日
月 23 日
月 23 日
一种锂负极片及其制备方 2020 年 3
法和应用 月 23 日
一种聚多阴离子正极材料 2020 年 3
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月 27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及其 2020 年 3
制备方法 月 28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及其 2020 年 3
制备方法 月 28 日
一种功能材料和含有该功 2020 年 3
能材料的二次电池 月 31 日
一种聚合物固态电解质及 2020 年 3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月 31 日
一种包括界面缓冲层的固 2020 年 3
态电池及其制备方法 月 31 日
复合聚合物电解质及其制 2020 年 4
备方法和锂电池 月2日
电解液及其制备方法和锂 2020 年 4
离子电池 月3日
一种硅负极片及其制备方 2020 年 4
法和用途 月 13 日
一种正极片、制备方法及 2020 年 5
包含其的锂离子电池 月8日
一种负极片、制备方法及 2020 年 5
包含其的锂离子电池 月8日
一种粘结剂及含有该粘结 2020 年 5
剂的锂离子电池 月8日
一种正极片、制备方法及 2020 年 5
包含其的锂离子电池 月8日
一种负极片、制备方法及 2020 年 5
包含其的锂离子电池 月8日
电解液浸润电芯的方法及 2020 年 5
装置 月9日
卷绕电芯及其制备方法、 2020 年 5
电池以及电子产品 月 11 日
一种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 2020 年 5
法和应用 月 11 日
一种高比能量的快充正极 2020 年 5
片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月 18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锂离子电池及其制备 2020 年 5
方法 月 18 日
一种硅碳体系锂离子电池
月 18 日
子电池
一种硅碳体系锂离子电池
月 18 日
子电池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
月 18 日
电池
一种镍-聚四氟乙烯镀层及
月 26 日
卷针
月 28 日
一种适用于高能量密度锂
月 28 日
液
一种聚烯烃接枝苯并咪唑
月 28 日
制备方法与应用
冠宇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月3日
一种高功率电解液及含有 2020 年 6
该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 月 11 日
一种用 KOH 活化的硼和磷
月 22 日
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一种正极片及含有该正极 2020 年 6
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 22 日
月 23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非水电
月 30 日
的锂离子电池
月 30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非水电
月 30 日
的锂离子电池
一种掺硅负极极片及包括 2020 年 7
该负极极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 16 日
锂离子电池正极片及其制 2020 年 7
备方法以及锂离子电池 月 22 日
月 23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异型结构的负极片及
月 27 日
池
一种负极片及包括该负极 2020 年 7
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 27 日
一种负极片及其制备方法
月 27 日
电池
复合正极极片及其制备方 2020 年 7
法和全固态锂离子电池 月 27 日
复合负极极片及其制备方 2020 年 7
法和锂离子电池 月 27 日
复合负极极片及其制备方 2020 年 7
法和锂离子电池 月 27 日
负极片及其制备方法和包
月 27 日
电池
冠宇 电池管理方法、装置及设 2020 年 8
动力电池 备 月 11 日
一种集流体及其制备方法 2020 年 8
和应用 月 11 日
一种负极片及包括该负极 2020 年 8
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 13 日
一种具有自修复性质的硅
月 19 日
用
月 31 日
电解液添加剂、电解液和 2020 年 8
电池 月 31 日
冠宇 一种负极极片及包括该负 2020 年 9
动力电池 极极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 14 日
一种正极片及包含该正极 2020 年 9
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 14 日
一种负极片及包含该负极 2020 年 9
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 14 日
一种超支化聚苯并咪唑-聚
月 18 日
备方法与应用
一种膦酸化超支化聚苯并
月 18 日
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一种掺硅负极片及包括该 2020 年 9
负极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 21 日
一种负极片及制备方法、 2020 年 9
电池 月 21 日
月 21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负极片及包括该负极 2020 年 9
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 21 日
冠宇 2020 年 9
动力电池 月 23 日
月 23 日
一种负极集流体及其制备 2020 年 9
方法和应用 月 28 日
一种负极片及包括该负极 2020 年 9
片的叠片式锂离子电池 月 29 日
全固态锂电池正极片及其
月 29 日
池
一种负极片及其制备方法 2020 年 9
和应用 月 29 日
全固态锂电池正极片及其
月 29 日
池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
月 19 日
电池
一种能够降低内部温升的 2020 年 10
卷绕式锂离子电池用卷芯 月 29 日
一种能够降低内部温升的 2020 年 10
叠片式锂离子电池用叠芯 月 30 日
一种高能量密度与充电能 2020 年 11
力兼顾的锂离子电池 月3日
月 10 日
月 16 日
月 24 日
极片、电芯及极片夹持组 2020 年 11
件 月 24 日
月2日
预锂化硅负极材料及硅负
月3日
锂电池
一种电解液及包括该电解 2020 年 12
液的锂离子电池 月3日
月 25 日
月 29 日
凹版辊及凹版涂布机和电 2020 年 12
极极片的制备方法 月 30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30 日
月 16 日
一种含硼氟结构的固态聚
月 23 日
和应用
一种双层包覆层包覆的硅
月8日
用途
一种适用于硅碳体系锂离 2020 年 12
子电池的电解液 月3日
多层复合结构隔膜及其制 2018 年 8
备方法和锂硫电池 月 15 日
一种电芯陈化设备及陈化 2020 年 11
控制方法 月 30 日
一种复合材料制备装置及 2020 年 4
制备方法 月3日
月 11 日
月 29 日
月 30 日
冠宇 2020 年 9
动力电池 月 25 日
月 10 日
一种聚苯并咪唑-聚硅氧烷
月 18 日
与应用
冠宇 一种正极片及其制备方法 2020 年 3
动力电池 和应用 月 30 日
复合固态电解质膜及其制 2020 年 8
备方法和锂离子电池 月 31 日
一种膦酸化聚烯烃接枝苯
月 28 日
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高电压非水电解液及
月9日
池
一种金属-陶瓷微球、含有
月 18 日
含有该隔膜的锂离子电池
一种微球、含有该微球的
月 18 日
子电池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快充型高比容量的负
月 21 日
离子电池
一种正极极片及包括该正 2020 年 9
极极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4日
一种高能量密度负极材料
冠宇 2020 年 10
动力电池 月9日
片和锂离子电池
月 10 日
硅负极片及其制备方法和 2020 年 11
锂离子电池 月6日
集流体、电池极片及集流 2021 年 3
体制作方法 月3日
冠宇 2020 年 10
动力电池 月 20 日
一种正极片及制备方法、 2020 年 9
电池 月 14 日
一种正极极片及包括该正 2020 年 9
极极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4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
月 19 日
电池
一种聚不饱和羧酸基可控
月2日
结剂的锂离子电池
一种极片表面金属物清除 2020 年 5
装置 月 26 日
月 24 日
一种正极极片及其制备方 2020 年 6
法和用途 月 18 日
一种含高延伸层的正极片
月 12 日
电池
一种硫化物极片材料、其 2019 年 7
制备方法及锂电池 月 23 日
月 10 日
一种无纺布隔膜及其制备 2019 年 8
方法和应用 月7日
月7日
一种负极片、制备方法及 2020 年 5
包含其的锂离子电池 月8日
复合固态电解质膜及其制 2020 年 7
备方法和锂离子电池 月 22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18 日
一种钴酸锂复合材料及其 2021 年 1
制备方法 月 22 日
一种膦酸改性氧化石墨烯
月5日
类聚合物复合材料
一种正极极片及包括该正 2020 年 9
极极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4日
一种低阻抗粘结剂及其制 2020 年 6
备方法和用途 月 10 日
一种三极耳叠片式复合型 2020 年 6
电池 月 30 日
一种非水电解液及包括所
月 20 日
池
一种锂二次电池用电解液
月 28 日
电池
一种正极极片及包括该正 2020 年 9
极极片的锂离子电池 月4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的高容
月 30 日
电池
一种改善电池内部温升的 2019 年 8
方法 月9日
月8日
注 1:该项专利系冠宇有限从哈光宇电源受让取得;
注 2:该项专利系重庆冠宇从华南师范大学受让取得;
注 3:该项专利系重庆冠宇从冠宇有限受让取得;
注 4:该等专利系冠宇动力电池从发行人受让取得。
(2)境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17 日
锂离子电池的负极片及隔 2013 年 10
膜 月 28 日
月 28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化成夹具 2014 年 7
及化成设备 月1日
锂离子电池冷压夹具及冷 2014 年 7
压机 月1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6 日
月1日
月1日
月1日
月 19 日
月1日
东莞市雅康
精密机械有 梯形电芯卷绕装置及其贴 2015 年 4
限公司、发 胶机构 月 23 日
行人
一种软包装锂电池化成夹 2015 年 5
具 月7日
月 27 日
月9日
月 17 日
月 10 日
月 16 日
月 22 日
月8日
软包装锂离子电池膜壳冲 2016 年 1
型模具 月 18 日
月1日
半成品锂电池短路测试装 2016 年 2
置 月1日
软包装锂离子电池电压内 2016 年 2
阻及边电压测试装置 月1日
月1日
月 10 日
新型锂离子电池尺寸检测 2016 年 3
夹具 月 22 日
半自动手机电池丝印生产 2016 年 3
线 月 30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新型内置电池极耳与 2016 年 3
保护板连接结构 月 30 日
一种锂电池极片与保护板 2016 年 4
焊接定位夹具 月 11 日
一种手机内置电池的二次 2016 年 4
注塑模具 月 14 日
笔记本电脑内置电池检测 2016 年 4
系统 月 14 日
移动式电芯夹具辅助取料 2016 年 4
装置 月 29 日
月 29 日
动力锂电池化成夹具的导 2016 年 6
电板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4日
月 11 日
月 19 日
月 21 日
月8日
月8日
月 15 日
月 14 日
月 14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锂电池与保护板的焊接设 2016 年 12
备 月 30 日
月 30 日
电池厚度和宽度的检测装 2016 年 12
置 月 31 日
电池黏贴钢片避免误操作 2016 年 12
装置 月 31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用于电池焊接保护板的固 2016 年 12
定装置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4日
月4日
月5日
月5日
月 14 日
月3日
月5日
锂电池化成夹具的极耳压 2017 年 6
块 月5日
月4日
电池功能测试和极耳裁剪 2017 年 9
一体机 月 11 日
内置电池全自动激光焊接 2017 年 9
生产线 月 11 日
月 11 日
聚合物锂电池全自动生产 2017 年 9
线 月 11 日
软包锂电池边电压测试装 2017 年 9
置 月 26 日
一种锂电池顶封边贴胶定 2017 年 9
位夹具 月 26 日
月7日
月7日
锂电池电压内阻测试及极 2017 年 11
耳整形设备 月7日
月8日
月2日
月2日
月2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锂离子电池卷芯极耳纠偏 2018 年 1
装置 月4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的包装结 2018 年 2
构 月 11 日
月 11 日
软包锂电池铝塑膜包装检 2018 年 2
测治具 月 11 日
保护板焊接固定夹具及锂 2018 年 2
电池保护板焊接装置 月 11 日
月 11 日
月 27 日
月 24 日
月 24 日
锂离子电池自动称重扫码 2018 年 4
设备 月 24 日
锂离子电池开路电压测试 2018 年 4
设备 月 24 日
月 10 日
月 10 日
一种电池侧面胶纸粘贴装 2018 年 5
置 月 10 日
月 21 日
月 13 日
月 13 日
一种锂电池负极片及锂电 2018 年 7
池 月6日
月2日
月2日
锂二次电池负极片及锂二 2018 年 8
次电池 月 20 日
锂电池负极片及叠片式电 2018 年 8
芯 月 21 日
一种锂电池卷绕机用极耳 2018 年 10
裁断机构 月 22 日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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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30 日
月5日
极耳及使用该极耳的锂离 2018 年 12
子电池 月5日
月5日
月 17 日
月 19 日
一种燃料电池双极板沟脊 2019 年 1
截面结构 月 24 日
月 21 日
锂离子电池点胶整形夹具 2019 年 2
及电池涂胶机 月 28 日
月 11 日
月 12 日
月 21 日
月4日
月 17 日
月 17 日
月 19 日
一种热熔胶离型纸的剥离 2019 年 4
机构 月 19 日
月 25 日
蓝牙电池防短路测试或充 2019 年 4
电板 月 26 日
一种蓝牙电池防短路测试 2019 年 4
或充电板 月 26 日
一种柔性测试锂电池电压 2019 年 5
内阻的设备 月5日
月6日
月 11 日
一种柔性三合一自动整形 2019 年 5
测试机 月 11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1 日
月 24 日
一种单面涂布极片与隔膜 2019 年 5
热复合装置 月 31 日
一种弯折软极耳电芯转移 2019 年 5
入壳装置 月 31 日
一种极片高精度纠偏模切 2019 年 5
装置 月 31 日
月 15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电芯定位 2019 年 6
装置 月 15 日
一种能够调整终止胶备胶 2019 年 6
开孔长度的装置 月 18 日
一种铝塑膜壳及铝塑膜壳 2019 年 6
冲压成型装置 月 20 日
一种软包电池铝塑膜壳冲 2019 年 6
型模具 月 20 日
月 21 日
一种离心二封机下腔封头 2019 年 6
座高度可调装置 月 21 日
月 25 日
月3日
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封边 2019 年 7
结构 月5日
月 12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胶纸切割 2019 年 7
机构 月 16 日
一种过流或者持续载流自 2019 年 7
保护型极耳 月 17 日
一种加固型钢片聚合物电 2019 年 7
池 月 20 日
一种电芯外观检测辅助治 2019 年 7
具 月 20 日
月1日
一种电池柔性 TCO 激光焊 2019 年 8
接机 月1日
一种电池柔性边电压测试 2019 年 8
机 月1日
月2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极片或不规则可导电 2019 年 8
物的除尘及金属屑的装置 月5日
月5日
月7日
一种采集模块集成汇流结 2019 年 8
构 月7日
月7日
纵式六工位笔电性能测试 2019 年 8
机构 月9日
六工位全自动笔电性能测 2019 年 8
试机 月9日
一种抽液成型设备锂电芯 2019 年 8
定位机构 月9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极耳防折 2019 年 8
弯调整组件及夹具 月9日
月9日
自动线电芯性能尺寸厚度 2019 年 8
测量机 月 14 日
横向双工位电芯性能测试 2019 年 8
机构 月 14 日
月 15 日
激光焊接及焊点检测一体 2019 年 8
机 月 15 日
月 15 日
月 19 日
月 19 日
一种新型的带切边功能的 2019 年 8
侧封封头 月 28 日
一种新型的带绝缘胶整形 2019 年 8
功能的顶封封头 月 28 日
一种避免跌落失效的锂离 2019 年 8
子电池 月 28 日
月 28 日
一种改善电池侧封底角裂 2019 年 8
的周转盒 月 28 日
全自动贴 PET 及易拉胶一 2019 年 9
体机 月9日
全自动贴易拉胶及自动滚 2019 年 9
压机构 月9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10 日
月 10 日
一种电池 OCV 测试机及测 2019 年 9
试总装 月 10 日
月 16 日
全自动笔电上料测试分选 2019 年 9
储存一体机 月 20 日
全自动笔电剪切整形分选 2019 年 9
机构 月 20 日
全自动笔电上料测试喷码 2019 年 9
机构 月 20 日
一种提升锂离子电池倍率 2019 年 9
性能的正极片 月 20 日
一种提升锂离子电池快充 2019 年 9
能力的负极片 月 20 日
一种实现电池极耳绝缘胶 2019 年 10
整形和边电压测试的装置 月 12 日
月 12 日
一种电芯包胶夹子和电芯 2019 年 10
包胶机构 月 16 日
月8日
一种锂离子电芯二次封口 2019 年 11
定位档条和托盘 月8日
一种锂离子电芯二次封口 2019 年 11
定位档条和托盘 月8日
月8日
一种有效针对聚合物锂电
月8日
用设备
一种极片边缘毛边清理喷 2019 年 11
头及含有该喷头的装置 月8日
一种清除卷绕机除磁棒磁 2019 年 11
性颗粒的装置 月8日
月8日
月8日
超声波焊头及超声波焊接 2019 年 11
组件 月 14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化成分选 2019 年 11
二封一体机 月 30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一种自动换卷无尾箔裁切 2019 年 11
装置 月 30 日
月3日
月4日
一种软包蓝牙电池自动热 2019 年 12
压化成机 月 13 日
一种用于电池封装的辅助 2019 年 12
定位装置 月 17 日
月 20 日
月 26 日
月9日
月 22 日
月 24 日
月3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双折边点 2020 年 3
胶机 月 12 日
月 16 日
冠宇 2020 年 3
动力电池 月 17 日
月 18 日
月 18 日
月 23 日
月 23 日
一种密封壳体结构、电池 2020 年 3
和电子设备 月 24 日
一种壳体结构、电池结构 2020 年 3
和电子设备 月 24 日
月 24 日
汇流板、汇流板定位结
冠宇 2020 年 3
动力电池 月 25 日
件
月 27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7 日
扣式电池的外壳组件、扣 2020 年 3
式电池以及电子产品 月 30 日
扣式电池的外壳组件、扣 2020 年 3
式电池以及电子产品 月 30 日
月 30 日
一种双极耳检测压力感应 2020 年 3
辊和双极耳检测装置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一种纽扣式锂二次电池密 2020 年 3
封壳体 月 31 日
冠宇 2020 年 4
动力电池 月3日
月3日
一种纽扣式二次电池密封 2020 年 4
壳体 月7日
月8日
扣式电池的外壳组件、扣 2020 年 5
式电池以及电子产品 月9日
扣式电池的外壳组件、扣 2020 年 5
式电池以及电子产品 月9日
月9日
月 11 日
月 11 日
月 11 日
冠宇 2020 年 5
动力电池 月 18 日
一种复合多层石墨膜及锂 2020 年 5
离子电池 月 19 日
冠宇 2020 年 5
动力电池 月 19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0 日
一种扣式电池壳和扣式电 2020 年 5
池 月 20 日
月 22 日
月 22 日
扣式电池的外壳组件、扣 2020 年 5
式电池以及电子产品 月 25 日
月 26 日
一种纽扣电池密封结构和 2020 年 5
纽扣电池 月 26 日
月 26 日
冠宇 2020 年 5
动力电池 月 28 日
冠宇 2020 年 5
动力电池 月 28 日
冠宇 2020 年 5
动力电池 月 28 日
冠宇 2020 年 5
动力电池 月 28 日
月 28 日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3日
月3日
月3日
月3日
月3日
月4日
月4日
一种壳体结构、电池结构 2020 年 6
和电子设备 月5日
月5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冠宇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月 11 日
冠宇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月 11 日
月 11 日
月 12 日
月 19 日
月 23 日
月 23 日
冠宇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月 24 日
冠宇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月 24 日
冠宇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月 24 日
冠宇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月 24 日
月 24 日
月 28 日
冠宇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月 29 日
冠宇 一种电池组件、电池组及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电池模组 月 29 日
冠宇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月 29 日
月 29 日
冠宇 一种电池模组及新能源设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备 月 30 日
冠宇 一种电池模组及新能源设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备 月 30 日
冠宇 一种模组端板组件、电池 2020 年 6
动力电池 模组及新能源设备 月 30 日
月8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和电子设 2020 年 7
备 月 13 日
月 23 日
月 27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7 日
一种碳纤维片及锂离子电 2020 年 7
池组 月 29 日
一种弹性钢片结构及锂离 2020 年 7
子电池组 月 31 日
月4日
月4日
月4日
月4日
一种插入式叠片电芯生产 2020 年 8
模具 月5日
月7日
月 10 日
冠宇 2020 年 8
动力电池 月 11 日
月 13 日
冠宇 2020 年 8
动力电池 月 15 日
月 22 日
月 22 日
月 22 日
月 22 日
月 22 日
一种放电控制电路及穿戴 2020 年 8
设备 月 25 日
月 25 日
月 25 日
月 26 日
月 27 日
月 27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8 日
冠宇 2020 年 8
动力电池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一种涂布阀组及极片涂布 2020 年 9
装置 月3日
月 11 日
月 14 日
一种包裹夹具及电芯的包 2020 年 9
胶夹具 月 15 日
一种辊轮组件、压胶机构 2020 年 9
及贴胶装置 月 15 日
一种定位夹具及移印定位 2020 年 9
装置 月 15 日
月 15 日
月 16 日
一种极片及包括该极片的 2020 年 9
锂离子二次电池 月 16 日
月 18 日
冠宇 2020 年 9
动力电池 月 22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一种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封 2020 年 9
装模具 月 29 日
温度检测组件、具有温度
月 29 日
池组
一种裁切装置及双工位电 2020 年 9
芯极耳裁切机 月 29 日
冠宇 2020 年 9
动力电池 月 29 日
冠宇 一种极柱组件、电池及电 2020 年 9
动力电池 池模组 月 29 日
冠宇 2020 年 9
动力电池 月 29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冠宇 一种定位台、极片定位机 2020 年 9
动力电池 构及锂离子电池叠片机 月 29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冠宇 2020 年 10
动力电池 月9日
月 14 日
月 15 日
月 19 日
一种折边机构、电芯折边 2020 年 10
机构及电芯整形装置 月 19 日
动力电池系统内外部密封
月 21 日
系统
月 27 日
月2日
月 12 日
月 13 日
月 23 日
月 25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4日
月4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及电子设 2020 年 12
备 月7日
月8日
月8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9日
一种新型锂离子电池 PACK 2020 年 12
卷料快速更换机构 月 10 日
发行人、华
月 10 日
公司
正极片、卷芯、电池以及 2020 年 12
电子产品 月 14 日
月 14 日
月 15 日
冠宇 2020 年 12
动力电池 月 15 日
月 16 日
月 16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收尾胶贴 2020 年 12
胶机构 月 17 日
一种纽扣电池电芯结构和 2020 年 12
纽扣电池 月 17 日
月 17 日
冠宇 一种电池充电电路和电池 2020 年 12
动力电池 管理系统 月 21 日
月 21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2 日
一种电极片、卷绕式电芯 2020 年 12
和电池 月 23 日
月 25 日
月 25 日
一种新型锂离子电池人机 2020 年 12
结合套胶壳机 月 28 日
应用于电池包装的绝缘胶 2020 年 12
纸 月 28 日
月 28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8 日
一种正极片、卷绕式电芯 2020 年 12
和电池 月 28 日
月 28 日
月 29 日
月 29 日
冠宇 2020 年 12
动力电池 月 29 日
一种防皱卷筒及采用该防 2020 年 12
皱卷筒的锂电池隔膜卷筒 月 29 日
防皱卷筒、收卷装置和锂
月 29 日
装置
月 29 日
冠宇 2020 年 12
动力电池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一种电芯保护结构及立式 2021 年 1
电池组 月 15 日
一种弹性探针及采用该弹
月 15 日
装置
月 30 日
月7日
冠宇 电池极片、电池卷芯、电 2021 年 2
动力电池 池及集流体 月 20 日
冠宇 2021 年 2
动力电池 月 23 日
月1日
月2日
月8日
月9日
月 22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3 日
月 25 日
电池头部裹胶装置及贴胶 2021 年 3
裹胶设备 月 27 日
月 29 日
月 29 日
冠宇 供电电路、供电系统及车 2021 年 3
动力电池 辆 月 30 日
月 30 日
一种带复合集流体的电极 2021 年 3
及锂离子电池 月 30 日
冠宇 2021 年 3
动力电池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8日
月9日
月 13 日
月 13 日
月 13 日
月 20 日
一种极耳、极片及锂离子 2021 年 4
电池 月 20 日
冠宇 便于极耳柔性支撑的电池 2021 年 4
动力电源 组及焊接辅助治具 月 26 日
冠宇 2021 年 4
动力电池 月 27 日
冠宇 2021 年 4
动力电源 月 28 日
月 28 日
一种电池的外壳组件、电 2021 年 4
池及料带 月 28 日
月 28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可快速转换输出电压的测 2021 年 4
试装置 月 29 日
冠宇 2021 年 4
动力电池 月 29 日
冠宇 一种电池充电电路和电池 2021 年 4
动力电池 管理系统 月 30 日
月 30 日
一种框体及采用该框体的 2021 年 5
锂离子电池 月 13 日
冠宇 电池模组用采集板和电池 2021 年 5
动力电池 模组 月 13 日
冠宇 一种电池包及电池散热系 2021 年 5
动力电池 统 月 13 日
月 17 日
月 17 日
月 17 日
一种带多段式离型纸的组 2021 年 5
合电池商标贴纸 月 24 日
月 26 日
冠宇 2021 年 5
动力电池 月 26 日
一种电池极耳及锂离子电 2021 年 5
池 月 28 日
冠宇 2021 年 5
动力电池 月 31 日
月 31 日
一种涂胶设备及双折边点 2021 年 6
胶机 月2日
月7日
月 10 日
月 10 日
冠宇 2021 年 6
动力电池 月 17 日
冠宇 2021 年 6
动力电池 月 17 日
月 22 日
冠宇 2021 年 6
动力电池 月 29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30 日
月 30 日
一种极片、电芯及可折叠 2021 年 7
电池 月8日
一种清洁装置及极耳涂胶 2021 年 7
设备 月8日
冠宇 2021 年 7
动力电池 月 14 日
冠宇 2021 年 7
动力电池 月 14 日
冠宇 2021 年 7
动力电池 月 14 日
冠宇 2021 年 7
动力电池 月 14 日
冠宇 2021 年 7
动力电池 月 14 日
冠宇 2021 年 7
动力电池 月 14 日
月 14 日
月 20 日
月 21 日
月 23 日
一种电极组件及锂离子电 2021 年 7
池 月 23 日
月 26 日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 30 日
冠宇 2021 年 8
动力电池 月 18 日
月 23 日
月 23 日
月 23 日
月 24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5 日
月 25 日
月 25 日
冠宇 2021 年 8
动力电池 月 31 日
冠宇 2021 年 8
动力电池 月 31 日
月2日
月7日
冠宇 2021 年 9
动力电源 月8日
冠宇 2021 年 9
动力电池 月8日
冠宇 2021 年 9
动力电池 月8日
冠宇 2021 年 9
动力电源 月 10 日
冠宇 2021 年 9
动力电池 月 10 日
月 10 日
月 10 日
一种绝缘保护结构和电池 2021 年 9
导线保护结构 月 14 日
月 14 日
月 14 日
月 18 日
月 18 日
月 18 日
月 18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3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7 日
月 27 日
一种电池和电池的冲形装 2021 年 9
置 月 28 日
冠宇 2021 年 9
动力电池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0 日
冠宇 一种电池包、电池管理系 2021 年 10
动力电池 统及车辆 月 14 日
月 29 日
月4日
月5日
月5日
一种胶纸、电池极片和锂 2021 年 11
离子电池 月 25 日
月3日
料盘组件、卷材制作机
月5日
设备
月 23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25 日
月 26 日
月 18 日
月 18 日
月 18 日
月 18 日
月 18 日
月 29 日
月 25 日
月9日
月 29 日
月 19 日
月6日
月6日
月6日
月6日
月8日
月6日
一种极片、叠片电芯、电 2021 年 11
池及电子产品 月 15 日
月6日
月6日
月6日
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和电 2021 年 9
子装置 月 24 日
月 18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6日
月3日
月6日
月 30 日
月6日
月 30 日
一种胶纸、电池极片和锂 2021 年 11
离子电池 月 25 日
月 15 日
月 30 日
月 22 日
电池保护板弯折装置及设 2021 年 3
备 月 27 日
月 13 日
月7日
月 14 日
月 14 日
月 17 日
月 23 日
月 31 日
月 22 日
月 24 日
月 22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源 月 20 日
月 23 日
月 24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22 日
月 28 日
月 22 日
月 24 日
月 23 日
月 27 日
月 13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源 月 29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源 月 29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源 月 29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源 月 29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源 月 29 日
冠宇 2022 年 1
动力电源 月 27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源 月 29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源 月 29 日
冠宇动力电 2021 年 11
源 月9日
月 18 日
月 30 日
月8日
月3日
月7日
月 23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6日
月 14 日
月 29 日
月 17 日
月6日
月 17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池 月 22 日
月8日
月 24 日
一种贴膜装置及电池贴膜 2021 年 11
装置 月 22 日
月 26 日
月 18 日
月 25 日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 18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源 月 29 日
月 15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一种软包电池及其封装装 2021 年 12
置 月6日
月 24 日
月 29 日
月 24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冠宇 2022 年 1
动力电池 月 26 日
冠宇 2021 年 12
动力电池 月 16 日
冠宇 一种参比电极和三电极电 2022 年 2
动力电池 池 月 23 日
冠宇 2022 年 1
动力电池 月 26 日
(3)境内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月2日
月 16 日
月 19 日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月 13 日
月 25 日
月 23 日
月 14 日
月 31 日
(4)境外授权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国家/地区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月 20 日
月 20 日
月 16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国家/地区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月 16 日
月 13 日
月 13 日
月 16 日
月 16 日
月 6日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权真实、合法、有效,未设置质押及
其他权利限制,除梯形电芯卷绕装置及方法(专利号:201510198444.5)和梯
形电芯卷绕装置及其贴胶机构(专利号:201520257801.6)系公司与东莞市雅
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雅康)共同所有,极片和电池(专利号:
ZL202022981860.1)系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所有,其余专利权均为公
司或其子公司单独所有。
上述与东莞雅康共同所有的两项专利,根据公司与东莞雅康签署的专利技
术合作开发协议,权属归东莞雅康和公司共有。
上述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所有的一项专利,根据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
公司签署的专利技术合作开发协议,权属归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公司共有。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如
下: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登记号
日期 日期
光宇 MES(PACK)系 2015 年 12
统 V1.0 月 30 日
光宇 MES(后工序)系 2015 年 9
统 V1.0 月 8日
光宇 MES(前工序)系 2016 年 6
统 V1.0 月 9日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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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登记号
日期 日期
月 30 日
热压机数据监控软件 2019 年 4 2019 年 4
V1.0 月 8日 月 18 日
生产残液处理闭环管理 2019 年 10 2019 年 10
系统 V1.0 月 10 日 月 15 日
产品生产 SPC 质量监控 2019 年 9 2019 年 9
系统 V1.0 月 25 日 月 30 日
激光焊接能量采集软件 2019 年 7 2019 年 7
V1.0 月 25 日 月 31 日
AFM 机温度数据监控软 2019 年 9 2019 年 9
件 V1.0 月 14 日 月 22 日
封装机 Labview 控制软 2019 年 5 2019 年 5
件 V1.0 月 29 日 月 31 日
产品分拣机操作软件 2019 年 7 2019 年 7
V1.0 月 17 日 月 24 日
测厚仪与辊压机闭环控 2019 年 3 2019 年 3
制系统 V1.0 月 14 日 月 19 日
包装电压内阻测试系统 2019 年 8 2019 年 8
V1.0 月 2日 月8日
月 13 日 月 19 日
BK-3000 生产设备操作 2019 年 8 2019 年 8
软件 V1.0 月 21 日 月 27 日
配料中央集成监控系统 2019 年 1 2019 年 1
V1.0 月 3日 月 10 日
月 13 日 月 26 日
电池极片面密度检测软 2019 年 2 2019 年 2
件 V1.0 月 20 日 月 27 日
生产化成工具监控软件 2019 年 10 2019 年 10
V1.0 月 18 日 月 30 日
COSMX 视觉定位系 统 2019 年 9
V1.0 月 9日
月 27 日
笔记本锂电池组保护板 2020 年 8
测试系统 V1.05 月 26 日
冠宇动力电池 BMS 控制 2021 年 11
软件 V1.0 月 23 日
冠宇 48V 工业电池 BMS 2021 年 12
控制软件 V1.0 月 15 日
GYBM2-01-A28S8TP-S1 2020 年 3
软件 V1.0 月 15 日
冠宇 48V 低压通信锂电 2021 年 11
系统 BMS 软件 V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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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自上市以来,截至本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三、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4 家境外子公司,分别为冠宇香港、
Mountain Top、Everup Battery 及 COSMX Power。冠宇香港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
贸易;Mountain Top 除持有 Everup Battery 股权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Everup Battery 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封装业务;COSMX Power 拟从事锂离子电池
的生产,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详见本节“三、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重要
权益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40,054.23 万元、455,208.86 万
元、676,979.75 万元和 366,870.3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66%、
内保税区的收入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81%、95.05%、98.76%和 94.27%。
十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计
分红所属年度对应现金分红金
额(含税)
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 94,582.67 81,703.42 43,031.66 219,317.75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占归属
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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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
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且超过五亿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且超过五亿元。
(2)现金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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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顺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
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
和资金情况、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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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
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
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
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
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1)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公司最近三年发行债券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未发行过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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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
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主要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斗门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公司进口货物申报品牌
与实际品牌不一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对公司处罚款 0.10 万元。
公司已全额缴纳了该笔罚款,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
上述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较低,公司已全额缴纳了罚款,并对相关违法行
为进行了整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生产经
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
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况。
二、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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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
似业务的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
似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业务的情况,详见
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
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三)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相关内容。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实际控制人徐延铭于 2020 年
本公司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的业务;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
/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
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
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
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
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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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主要关联
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珠海普瑞达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徐延铭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珠海普
瑞达和徐延铭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徐延铭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的关联
方。
珠海普明达、珠海凯明达、重庆普瑞达、珠海惠泽明、珠海际宇、珠海旭
宇、珠海泽高普、珠海普宇、珠海际宇二号为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的一致行动
人,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包括:共青城浙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汇嘉、深圳拓
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冷泉、徐海忠及其一致行动人易科汇华信一号、易科汇
华信二号、易科汇华信三号、宁波旋木(已更名为“淄博旋木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具体包括:共
青城浙银与共青城汇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
实际控制人王卫东,珠海冷泉与深圳拓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拓金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拓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栗洋,
易科汇华信一号、易科汇华信二号、易科汇华信三号、宁波旋木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北京易科汇。
此外,前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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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其中,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除上述已
披露的关联方外,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主要包括: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济宁市海富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徐海忠持股 88.51%;济宁市海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持股 1.26%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宁市海富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济宁市海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有限合伙) 人、徐海忠持股 20%
济宁市海富精密材料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济宁市海富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济宁牧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济宁市海富精密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
限合伙)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 宁 市 海 富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济宁市海富精密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
(有限合伙)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宁朝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济宁市海富精密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
(有限合伙)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宁市海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厦门彗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厦门易科汇华信四号股权投资合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徐海忠持股 40%
东营易科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东营盛联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 控制的东营易科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 海 忠 直 接 持 股 11.7647% 、 近 亲 属 袁 绍 勇 持 股
厦门易科汇华礼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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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厦门盛芯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易科汇凯仁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北京易科汇华仁投资中心(有限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合伙) 人,徐海忠持股 49%
厦门易科汇华义股权投资合伙企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业(有限合伙) 人,徐海忠持股 44.65%
宁波乡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徐 海 忠 直 接 持 股 33.8024% 、 近 亲 属 袁 绍 勇 持 股
淄博盛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海忠直接持股 26.2076%,控制的淄博易科汇智宇
淄博盛芯瑾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直 接 持 股
(有限合伙) 19.9601%,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
接持股 0.1996%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咕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徐海忠直接持股 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近亲属
限合伙) 袁绍勇持股 65.6667%
厦门易科汇华信五号股权投资合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4205%并担任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喆昆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25%并担任执
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易科汇华信十号股权投资合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7544%并担任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易科汇华信十一号股权投资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9.2%并担任执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易科汇华信六号股权投资合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并担任执行事
伙企业(有限合伙) 务合伙人
厦门易科汇华信八号股权投资合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0143%并担任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易科汇华信九号股权投资合 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9139%并担任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史威福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
司
史威福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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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海富轻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 徐海忠担任董事长,控制的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有
司 限公司持股 68%
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营昆宇电源”)
徐海忠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控制的济宁市海富精
密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00%
北京巴斯博体育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
徐海忠担任执行董事,控制的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持股 100%
智逍遥机器人科技(山东)有限
公司
徐 州 易 科 汇 企 业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徐海忠持股 37.00%,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
(有限合伙) 限公司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易科汇华信十六号股权投资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4%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海忠控制的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徐海忠控制的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厦门易科汇繁星企业管理合伙企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业(有限合伙) 1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宁朗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徐海忠控制的济宁市海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限合伙) 3.33%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易科汇华信十二号股权投资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海忠控制的上海喆昆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 60%
厦门易科汇华信十八号科技投资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6897%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淄博彼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限合伙) 0.2268%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宁高新二号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有限合伙) 0.02%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易科汇华信十五号股权投资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2%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宁高新一号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有限合伙) 0.0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淄博易科汇智鼎产业投资合伙企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业(有限合伙) 1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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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淄博易科汇智宇股权投资合伙企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业(有限合伙) 5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海忠控制的济宁市海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淄博高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淄博璟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盛芯智晟(淄博)股权投资合伙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企业(有限合伙) 1.96%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海忠配偶的兄弟袁绍勇持有其 100%的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厦 门 易 科 汇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北京易科汇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徐
(有限合伙) 海忠持有其 34%的财产份额
徐海忠持股 24%,其控制的上海喆昆电子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76%
徐海忠持股 2.56%,其控制的苏州航日化学有限公
司、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盛芯材料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
徐海忠控制的苏州凡赛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厦门悦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徐海忠持有其 33.33%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限合伙) 伙人
徐海忠控制的苏州航日化学有限公司持有其 60%的
股权
厦门盛芯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有限合伙) 0.4975%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海忠控制的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淄博经纬易科一号产业投资合伙 徐海忠控制的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企业(有限合伙) 0.005%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南汇嘉汇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王卫东持股 1.1293%,控制的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
企业(有限合伙) 理有限公司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淄博汇嘉汇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王卫东持股 98.04%,控制的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淄博汇嘉汇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王卫东持有 99%份额,控制的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
企业(有限合伙) 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淄博汇嘉汇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王卫东持股 9.4787%,控制的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
企业(有限合伙) 理有限公司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淄博汇嘉盛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王卫东持股 7.6628%,控制的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
企业(有限合伙) 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淄博汇嘉金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王卫东持股 4.7302%,控制的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
企业(有限合伙) 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淄博汇嘉汇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王卫东持股 3.8454%,控制的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
企业(有限合伙) 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南汇嘉汇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王卫东持有 90%份额,王卫东控制的北京东方汇嘉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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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合肥汇嘉汇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王卫东控制的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王卫东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北京汇嘉创新技术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铂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格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怀化嘉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海南汇融信达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南通君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北京汇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限合伙) 企业
珠海拓金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 深圳拓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
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深圳久安富赢新能源股权投资企 深圳拓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
业(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珠海冷泉持股 61.4995%
共青城拓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海南长信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曾
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现代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公司
拓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栗洋担任执
行董事及经理
西安拓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共青城拓金众合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共 青 城 拓 金 壹 号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共青城拓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
(有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栗洋持股 49.95%
共青城拓金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共青城拓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
业(有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领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栗洋持有 71.5828%的财产份额,其配偶王芳担任执
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
王卫东的弟弟王卫兵实际控制的企业,持股 89%,
并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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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的关
联方。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和合营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和合营企业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三、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
况”之“(三)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的执行董事为徐延铭,监事为李俊义。前述人
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外)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
制,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除外)为发行人关联方。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方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附属
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徐延铭女儿徐婧持有 100%股权,担任执行
董事
徐延铭弟弟徐延峰持股 80%,徐延峰担任
执行董事兼经理、王金香担任监事
珠 海钧 瀚投 资管 理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栗振华持有其 51%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
“钧瀚投资”) 事、经理
钧瀚投资持股 100%,栗振华担任执行董
事、经理
钧瀚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栗振华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钧瀚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栗振华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钧瀚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栗振华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钧瀚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栗振华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钧瀚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栗振华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钧瀚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栗振华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钧瀚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栗振华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钧瀚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栗振华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海南沃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钧瀚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栗振华担
伙)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珠海华发鑫根前沿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珠海华金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领越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众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同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七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九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创盈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 海虹 华新 动能 股权投资 基金 (有 限合
伙)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孙真知持有 95%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
经理
孙真知持有 9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
经理
孙真知持有 0.1%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
孙真知持有 80%的财产份额;孙真知配偶
务合伙人
孙真知持有 50%的股权;孙真知配偶韦惊
理
注:2020 年 7 月,刘铭卓先生向酷派集团董事会发出辞职报告,声明辞任在南昌酷派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目前该公司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其他存在关联交易和往来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股权
哈尔滨光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受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宋
殿权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哈尔滨承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哈 光宇 电源 的全 资子公司 ,公 司副 总经
理的企业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刘铭卓 2018 年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东营昆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营昆宇新能源”)
影响的企业
注 1:哈光宇电源、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宋殿权、哈光宇蓄电池、哈尔滨光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哈光宇电线电缆、深圳光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光宇睿芯微电子有限公
司和沈阳东北蓄电池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5 月起不再作为本公司关联方;宇龙计算机通信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3 月不再作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在该等主体不再作为公司
关联方后与该等主体的交易不再作为关联交易,但仍参照关联交易列示;
注 2: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发行人与相关主体交易信息的列示标准参照本表。
(二)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1-6 月
哈光宇电线电缆 备品备件 - - - 2.33
哈光宇电源 电池、材料 - - 43.62 229.51
上海光宇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材料 - 9.44 5.80 0.07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
设备 129.70 87.24
公司
史威福电子科技(东莞)有限
材料 7.96 - - -
公司
合计 - 137.66 96.68 49.42 231.91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 0.03% 0.01% 0.01% 0.06%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231.91 万
元、49.42 万元、96.68 万元和 137.66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0.06%、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关联销售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1-6 月
电池、电芯
哈光宇电源 - - 863.07 14,174.25
及服务费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 认证费及服
- 1.89 2.17 1.32
有限公司 务费
合计 - - 1.89 865.24 14,175.57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 0.00% 0.12% 2.66%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14,175.57
万元、865.24 万元、1.89 万元、0.0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66%、
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主要为与哈光宇电源发生的交易,具体
情况如下:
报告期前,发行人为哈光宇电源子公司,哈光宇电源为华为、中兴等终端
客户认证的合格供应商并被授予了供应商代码。虽然公司通过了华为、中兴等
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但作为哈光宇电源子公司期间未单独取得华为、中兴
等客户的供应商代码。
与前述客户直接进行交易。公司取得供应商代码之后仍有部分交易通过哈光宇
电源与前述客户进行,主要原因为客户对于原来通过哈光宇电源交付的产品持
续有采购需求,公司只能按照原来的交易模式通过哈光宇电源向客户供货。
通过哈光宇电源向客户供货的情形。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
薪酬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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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847.14 1,827.14 1,650.45 976.82
(1)关联担保
发行人曾作为担保方为光宇国际集团科技相关关联方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对外提供的担保均已解除,具体担保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是否已解除
沈阳东北蓄电池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有限公司 之日起两年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是否已解除
哈光宇电源、徐延铭 3,512.02 2017 年 9 月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是
(注 1) 351.87 2017 年 10 月 之日起两年 是
宋殿权、哈光宇电源、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冠宇电源(注 2) 之日起两年
宋殿权、哈光宇电源、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际集团科技
宋殿权、哈光宇电源、 2,270.86 2016 年 12 月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际集团科技(注 3) 3,703.85 2017 年 1 月 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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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是否已解除
宋殿权、哈光宇电源、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际集团科技(注 4)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宋殿权、徐延铭、哈光
宇电源、哈光宇蓄电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池、光宇国际集团科技 之日起两年
(注 3)
哈光宇电源、光宇国际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集团科技 之日起两年
宋殿权、哈光宇电源、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源
宋殿权、哈光宇电源、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哈光宇蓄电池 之日起两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三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冠宇电源、珠海普瑞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达、徐延铭 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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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是否已解除
冠宇电源、徐延铭、牛
育红、付小虎、李俊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三年(注 10)
凯明达、珠海惠泽明、
重庆普瑞达(注 5)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三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徐延铭、牛育红、付小
虎(注 6)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三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徐延铭、牛育红、付小
虎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三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逐笔计算保证期间,
徐延铭、珠海普瑞达 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
(注 8) 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届满之日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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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是否已解除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徐延铭、牛育红、付小
虎
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徐延铭、牛育红、付小
虎
届满之日后三年
注 1:2019 年 5 月解除原担保协议,哈光宇电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方替换为珠
海普瑞达、徐延铭;
注 2:2019 年 10 月解除原担保协议,宋殿权、哈光宇电源、冠宇电源不再承担担保责
任,担保方替换为珠海普瑞达、徐延铭;
注 3:2019 年 5 月解除原担保协议,宋殿权、哈光宇电源、哈光宇蓄电池、光宇国际
集团科技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方替换为珠海普瑞达、徐延铭;
注 4:2019 年 7 月解除原担保协议,宋殿权、哈光宇电源、哈光宇蓄电池、光宇国际
集团科技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方替换为珠海普瑞达、徐延铭;
注 5:珠海普明达、珠海凯明达、珠海惠泽明、重庆普瑞达于 2020 年 1 月解除股权担
保事宜,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徐延铭、牛育红、付小虎、李俊义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李俊
义于 2022 年 4 月解除股权担保事宜,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徐延铭、牛育红、付小虎继续承
担担保责任;
注 6:该担保事项对应的主债权合同原为 2.7 亿元,后于 2020 年 11 月变更为 2.2 亿元;
注 7:该合同签署日为 2020 年 9 月,其担保期间涵盖 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8 月,故
本担保起始日列示为 2020 年 2 月;
注 8:该合同签署日为 2022 年 2 月,其担保的主合同期间涵盖 2020 年 11 月至 2025 年
变更至 80,000.00 万元;
注 9:冠宇电源曾系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起成为发行人控股
子公司,自此其向发行人提供的担保不再作为关联担保列示;
注 10:上表中第 16 项、第 19 项、第 21 项担保的担保期限于 2022 年 4 月由“主债权
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变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与关联方之间的债务偿还安排
公司向哈光宇电源销售商品形成了应收哈光宇电源款项,该款项未及时结
清累积形成了大额应收款。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昆宇电源签署《关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
限公司对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欠款的相关方协议》,约定东营昆宇新能源就
其受让东营昆宇电源股权而应向哈光宇电源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合计 1.72 亿元支
付给发行人,以抵销哈光宇电源应付发行人相应金额的货款。同时将东营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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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 20%的股权质押给发行人。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与东营昆宇新能源、
东营昆宇电源、昆宇(东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昆宇新能源
的控股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营昆宇新能源按照东营昆宇电源
总估值 380,000 万元将东营昆宇新能源持有的东营昆宇电源 1.2632%股权转让给
公司以抵偿其对公司的 4,800 万元债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昆宇电源签署《关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
限公司对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欠款的相关方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东营昆
宇新能源将其应付哈光宇电源的股权转让款 3,000 万元支付给发行人,以抵销哈
光宇电源应付发行人相应金额的货款。2020 年 4 月,东营昆宇新能源已根据前
述协议约定支付了前述款项。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收到东营昆宇新能源支付的 12,400.00 万
元款项,尚余 4,800.00 万元未支付,发行人已计提坏账准备 1,320.00 万元。
(3)使用关联方商标、商号
与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哈光宇集团无偿许可公司在第 9 类商
品使用其注册号为 1513883 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商标无效时止,许可方式为一般许可。
有限公司和徐延铭签订《关于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作为该协议项下的交割先决条件,哈光宇集团同意授权公司继续无偿使用“光
宇”商标及商号,授权期限为 5 年,公司可以选择提前终止该授权。
团相关商标授权许可协议》,同时根据哈光宇蓄电池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可无偿使用“ ”、“ ”、“ ”、“ ”商标
(所对应的商标注册号分别为 1513880、1513883、1513862 和 1283743)及“光
宇”商号,无偿使用期限为五年(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22 年 7 月 3 日)。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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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光宇蓄电池继续授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偿
使用前述商标和商号五年(2022 年 7 月 4 日至 2027 年 7 月 3 日),每年的授权
许可费为 10 万元;在前述授权期限内及届满后,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终
止或继续延长前述授权期限。
(4)关联方承诺补偿本公司承担的或有债务
案”相关经济责任分担协议书》,就新宁火灾案经济责任分担事宜约定:如法
院生效判决/调解书、仲裁机构裁决/仲裁调解书、其他和解协议等确定公司向第
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总金额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以下的,由哈光宇电源
和珠海普明达各承担 50%;如确定公司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总金额超过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作出的(2019)粤 03
民终 34625 号和(2019)粤 03 民终 32735 号《民事判决书》,发行人应承担深
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的损失 221.67 万元,承担京东方现代(北京)显示技术
有限公司的损失 142.35 万元。根据发行人与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公司支付 144.49 万元。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作
出的(2022)粤 03 民终 3870 号《民事判决书》,发行人应承担华安保险的损
失 69.60 万元。
元;2021 年 8 月 16 日,哈光宇电源向发行人支付其应承担的赔偿款 182.01 万
元;2022 年 1 月 19 日,珠海普明达向发行人支付其应承担的赔偿款 72.24 万元;
行人将收取的款项计入资本公积。
(1)应收关联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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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哈光宇电源 1,009.07 1,009.07 1,009.07 1,009.07 1,009.07 1,009.07 20,760.34 6,140.34
应收账款 宇龙计算机通
信科技(深 - - - - - - 0.50 -
圳)有限公司
深圳光宇电源
- - - - 38.29 - 38.29 -
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账款 史威福电子科
技(东莞)有 - - 2.70 - - - - -
限公司
哈光宇蓄电池 - - - - - - 36.91 0.55
其他
应收款 东营昆宇新能
源
合计 - 5,809.07 2,329.07 5,811.77 5,809.07 6,447.37 6,409.07 20,836.05 6,140.9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哈光宇电源 - - - 500.72
哈光宇电线电缆 - - - 5.44
应付账款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光宇睿芯微电子有
- - 2.02 0.07
限公司
光宇国际集团科技 3.88 3.70 3.81 4.06
牛育红 1.15 - 2.29 1.41
徐延铭 2.76 0.27 0.27 4.02
刘铭卓 0.57 - 0.19 0.12
其他应付款
林文德 25.10 26.34 - 2.17
付小虎 0.13 0.39 0.28 0.19
李俊义 - - 0.46 -
李俊杰 - 0.05 - -
合计 - 150.75 100.48 9.31 5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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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少量商品等,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或协议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通
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中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审议关联交
易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作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的合法性和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能有效地规范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根据其专业知识对公司关联交易出具了独
立、公正的独立意见,公司管理层也充分听取并采纳了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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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
的财务报告。投资人欲对公司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审计报告及财
务报告全文。
公司在管理层分析中,采用了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的方法,以便投资者
更深入理解公司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公司选取了 A 股上市公司中亿纬锂能、
欣旺达及鹏辉能源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上市公司与珠海冠宇均系《申万行
业分类标准(2021 版)》中“电力设备-电池-锂电池”行业的下属企业,在产品
应用领域、客户群体方面存在重叠。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
露资料,公司不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做出判断。
本节讨论与分析所指的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指合并口径。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均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 351A005340 号(包含
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
务信息的重要性。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扣非后利润总额的 5%,或金额虽未达到
当年扣非后利润总额的 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在判断项目性质
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
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
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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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90,000,392.76 2,916,339,380.27 1,147,889,327.19 250,930,752.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3,826,224.22 30,767,281.45 2,481,000.00 2,841,343.20
应收票据 13,754,941.77 2,000,000.00 37,301,648.64 61,215,363.57
应收账款 2,932,561,783.39 2,937,031,817.68 2,346,799,578.75 1,722,278,455.62
应收款项融资 119,725,244.14 57,727,716.57 24,949,378.14 62,299,850.78
预付款项 56,952,585.19 85,059,553.00 15,988,009.38 5,144,971.57
其他应收款 180,470,300.40 186,224,958.59 74,397,626.12 26,836,216.68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2,308,242,091.04 2,352,979,943.50 1,047,888,330.48 700,938,938.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37,783,727.11 37,342,311.80
其他流动资产 222,175,262.13 188,110,214.70 198,468,159.50 191,004,322.73
流动资产合计 8,927,708,825.04 8,756,240,865.76 4,933,946,785.31 3,060,832,527.1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11,984,849.42 46,397,827.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6,000,00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44,593,129.41 - - -
固定资产 4,882,992,006.85 4,280,451,402.62 2,848,779,526.94 1,637,269,146.82
在建工程 2,174,393,892.12 1,761,383,163.52 193,940,745.95 216,928,752.56
使用权资产 99,580,936.75 113,413,534.24
无形资产 268,225,693.27 263,024,283.05 180,599,007.07 111,426,122.14
商誉 9,070,361.52 9,070,361.52 9,070,361.52 9,070,361.52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待摊费用 616,583,867.23 521,643,801.50 261,567,605.05 117,112,036.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3,111,206.31 211,650,640.81 89,332,103.27 79,628,688.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2,773,887.15 419,515,585.88 53,271,457.82 69,336,762.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8,787,324,980.61 7,580,152,773.14 3,648,545,657.04 2,287,169,698.25
资产总计 17,715,033,805.65 16,336,393,638.90 8,582,492,442.35 5,348,002,225.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62,913,723.68 910,032,317.44 424,803,093.20 302,654,269.02
交易性金融负债 4,367,800.00 - - -
应付票据 3,321,540,152.83 1,977,741,796.45 664,651,285.69 281,420,000.00
应付账款 3,475,204,868.36 4,288,556,615.38 2,551,243,315.56 1,304,879,590.93
预收款项 - - - 8,793,891.84
合同负债 99,906,558.69 141,989,864.88 41,357,066.08 -
应付职工薪酬 110,599,409.34 202,270,433.83 162,103,320.11 119,490,578.94
应交税费 96,216,736.08 23,728,071.02 50,318,059.75 35,785,582.49
其他应付款 103,525,376.97 84,784,383.01 64,369,681.89 33,611,951.45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8,630,995.59 258,143,189.81 284,748,538.03 318,404,518.42
其他流动负债 268,860,516.18 178,589,324.89 91,117,829.99 104,669,985.09
流动负债合计 9,201,766,137.72 8,065,835,996.71 4,334,712,190.30 2,509,710,368.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49,155,768.22 1,262,334,808.22 579,425,000.00 222,000,000.00
租赁负债 61,243,783.75 76,742,121.58 - -
长期应付款 - - 10,462,589.95 107,182,027.68
预计负债 88,418,597.29 84,447,736.90 90,457,347.29 95,630,100.96
递延收益 109,781,288.97 125,228,002.81 97,956,962.34 74,990,210.7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5,778,490.53 424,847,394.15 223,945,138.85 116,481,792.0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04,377,928.76 1,973,600,063.66 1,002,247,038.43 616,284,131.50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合计 11,406,144,066.48 10,039,436,060.37 5,336,959,228.73 3,125,994,499.68
所有者权益:
股本(或实收资本) 1,121,855,747.00 1,121,855,747.00 966,142,169.00 904,703,700.00
资本公积 3,584,744,654.73 3,433,127,566.19 1,483,095,090.63 933,425,635.77
其他综合收益 123,895.14 471,330.95 -24,208.37 -747,689.58
盈余公积 105,736,007.15 105,736,007.15 60,930,214.91 53,624,214.50
未分配利润 1,497,429,917.61 1,636,953,485.73 735,932,558.11 329,732,287.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计
少数股东权益 -1,000,482.46 -1,186,558.49 -542,610.66 1,269,577.12
股东权益合计 6,308,889,739.17 6,296,957,578.53 3,245,533,213.62 2,222,007,725.7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7,715,033,805.65 16,336,393,638.90 8,582,492,442.35 5,348,002,225.39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736,954,168.67 10,339,957,317.62 6,964,153,340.67 5,331,050,766.32
减:营业成本 4,688,546,532.29 7,739,475,530.18 4,793,691,694.72 3,824,278,893.96
税金及附加 14,547,145.97 32,417,964.98 43,592,065.20 34,139,777.97
销售费用 21,951,527.20 43,206,319.82 35,839,539.30 59,701,216.53
管理费用 538,469,329.02 628,526,865.30 440,647,410.56 375,533,425.57
研发费用 382,531,935.51 623,366,913.38 405,775,041.69 318,864,370.27
财务费用 13,785,246.88 71,208,220.09 205,711,011.40 22,698,003.28
其中:利息费用 32,163,474.53 30,592,391.10 54,303,601.61 38,991,606.76
利息收入 18,344,649.10 15,514,124.96 8,544,476.66 7,026,429.94
加:其他收益 28,952,966.73 51,302,938.71 55,562,896.14 33,811,239.72
投资收益(损失以
-36,491,122.65 22,669,472.00 18,874,415.60 -6,461,539.77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 - - -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 - - - -
益(损失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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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
- - - -
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99,589,846.85 -252,182,274.14 -119,407,421.08 -95,034,586.67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794,720.73 294,666.83 231,400.26 -10,072,609.12
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566,574.23 11,744,862.73 6,878,688.67 10,953,567.59
减:营业外支出 4,660,535.27 10,133,561.72 53,689,062.63 81,471,869.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0,451,930.14 79,151,236.11 118,520,110.06 50,607,631.2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62,410,466.34 945,826,719.86 817,034,163.97 430,316,609.00
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
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337,743.97 528,653.94 600,663.39 -815,765.84
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347,435.81 495,539.32 604,395.61 -747,689.58
额
- - - -
他综合收益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 - - -
允价值变动
(2)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 - - -
允价值变动
(3)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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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347,435.81 495,539.32 604,395.61 -747,689.58
综合收益
(1)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528,169.46 -121,920.82 341,926.54 -551,508.97
值变动
(2)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 - - -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 - - -
值准备
(4)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2,249,106.56 945,678,311.35 817,410,665.85 431,063,378.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注 注 注1
股)
注 1:因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为便于比较,上表中所列上述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即该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本
募集说明书每股收益的列示标准参照本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685,907,395.92 856,820,139.39 383,190,375.91 349,236,550.5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52,463,987.16 10,586,584,960.15 6,421,583,302.92 4,683,837,486.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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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906,433.94 84,463,310.83 125,240,932.39 98,919,289.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56,703,093.54 8,598,331,565.39 4,545,361,678.00 4,333,489,794.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8,212,493.15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17,508.74 4,016,104.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16,199,642.75 4,917,504.75 8,348,752.96 11,105,153.88
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5,781,309.56 41,219,300.00 36,301,132.51 17,192,946.32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1,488,977,193.55 3,715,534,130.24 1,658,821,973.93 777,472,257.80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3,999,999.89 25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12,882,114.00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3,964,593.44 3,978,222,330.24 1,666,079,856.33 833,454,411.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998,183,283.88 -3,937,003,030.24 -1,629,778,723.82 -816,261,465.40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31,586,476.60 405,368,300.00 156,278,031.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 - -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11,807,831.58 2,055,249,152.79 1,612,469,200.80 1,183,078,410.4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1,100,442.97 15,000,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1,807,831.58 4,186,835,629.39 2,018,937,943.77 1,354,356,441.4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49,111,862.59 827,393,395.58 1,057,776,516.63 718,505,258.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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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
- - - -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2,683,413.24 1,040,373,351.81 1,484,379,819.93 1,043,562,172.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815,937,170.88 1,187,789,020.05 747,544,231.55 -148,547,247.27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27,781,446.05 2,307,910,679.91 862,828,431.72 141,868,111.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3,826,224.22 30,767,281.45 2,481,000.00 2,841,343.20
应收票据 13,754,941.77 - 37,301,648.64 61,215,363.57
应收账款 3,247,096,142.23 3,190,669,824.91 2,698,127,388.61 1,976,121,595.39
应收款项融资 119,725,244.14 57,727,716.57 24,949,378.14 62,299,850.78
预付款项 39,082,618.29 61,465,139.04 13,082,408.33 2,795,242.41
其他应收款 942,642,023.21 991,979,884.53 53,780,745.20 191,275,882.27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1,032,366,464.94 1,258,773,034.13 817,114,444.15 565,474,144.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37,783,727.11 37,342,311.80
其他流动资产 53,597,081.24 31,921,427.17 83,593,873.78 101,645,291.46
流动资产合计 7,579,872,186.09 7,931,214,987.71 4,631,043,045.68 3,142,879,136.69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11,984,849.42 46,397,827.32
长期股权投资 2,685,188,685.29 1,618,405,077.32 1,118,405,077.32 515,305,077.32
固定资产 1,513,991,599.83 1,300,014,584.45 1,107,874,101.20 949,968,881.20
在建工程 970,191,568.49 335,566,151.39 32,456,217.05 31,251,877.66
使用权资产 40,456,532.51 51,644,186.01 - -
无形资产 71,224,051.08 63,133,125.06 61,579,384.59 6,846,070.47
长期待摊费用 183,679,300.28 191,574,350.26 128,415,380.02 76,811,750.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6,436,529.58 109,622,631.76 52,446,190.94 47,966,46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0,251,259.83 331,679,857.00 24,123,398.24 23,023,360.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81,419,526.89 4,001,639,963.25 2,537,284,598.78 1,697,571,306.03
资产总计 13,461,291,712.98 11,932,854,950.96 7,168,327,644.46 4,840,450,442.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42,913,723.68 890,010,928.56 424,803,093.20 277,054,269.02
交易性金融负债 4,367,800.00 - - -
应付票据 3,188,047,233.89 2,177,220,000.00 727,767,178.22 281,420,000.00
应付账款 2,068,770,077.15 2,156,111,264.02 2,159,759,563.07 1,344,699,750.10
预收款项 - - - 8,202,916.32
合同负债 96,129,433.40 136,793,407.80 41,012,565.72 -
应付职工薪酬 43,110,674.60 89,145,077.40 83,548,585.74 73,929,935.94
应交税费 37,611,017.94 10,257,677.67 45,758,163.78 29,063,664.75
其他应付款 55,460,405.32 51,550,791.89 41,391,389.92 26,298,010.29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5,686,098.50 78,447,674.30 145,094,593.37 238,084,429.53
其他流动负债 38,719,443.21 15,994,190.71 26,616,114.78 88,916,610.66
流动负债合计 7,020,815,907.69 5,605,531,012.35 3,695,751,247.80 2,367,669,586.61
非流动负债: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借款 739,595,768.22 598,329,808.22 346,980,000.00 94,000,000.00
租赁负债 20,191,362.50 30,175,150.35 - -
长期应付款 - - 10,462,589.95 107,182,027.68
预计负债 84,447,736.90 84,447,736.90 90,457,347.29 95,630,101.03
递延收益 46,835,050.80 52,752,965.86 60,515,753.94 53,772,219.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3,454,129.77 131,750,370.90 87,974,854.27 62,843,113.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24,524,048.19 897,456,032.23 596,390,545.45 413,427,462.08
负债合计 8,045,339,955.88 6,502,987,044.58 4,292,141,793.25 2,781,097,048.69
所有者权益:
股本(或实收资本) 1,121,855,747.00 1,121,855,747.00 966,142,169.00 904,703,700.00
资本公积 3,584,205,889.17 3,432,588,800.63 1,482,556,325.07 933,397,604.77
其他综合收益 -740,587.11 -212,417.65 -90,496.83 -551,508.97
盈余公积 105,736,007.15 105,736,007.15 60,930,214.91 53,624,214.50
未分配利润 604,894,700.89 769,899,769.25 366,647,639.06 168,179,383.73
股东权益合计 5,415,951,757.10 5,429,867,906.38 2,876,185,851.21 2,059,353,394.0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3,461,291,712.98 11,932,854,950.96 7,168,327,644.46 4,840,450,442.72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422,117,901.30 10,421,634,675.50 7,161,429,952.22 5,376,106,996.24
减:营业成本 4,919,919,097.47 9,067,154,814.61 5,820,029,473.78 4,254,111,455.86
税金及附加 4,496,423.03 12,933,181.23 28,090,840.35 24,257,104.50
销售费用 15,360,535.89 32,017,865.49 28,859,050.25 55,129,606.48
管理费用 207,545,334.13 319,078,821.75 268,504,126.44 248,086,469.85
研发费用 275,207,022.93 442,372,433.51 303,786,623.13 281,041,175.02
财务费用 -6,806,404.68 79,066,594.17 178,507,187.90 19,207,830.65
其中:利息费用 24,210,514.65 39,319,148.84 37,946,429.39 32,148,505.61
利息收入 15,280,134.92 12,103,791.83 6,949,115.67 6,823,292.07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加:其他收益 8,757,225.68 25,451,350.15 47,963,144.43 31,782,776.13
投资收益(损失以
-36,710,300.65 22,669,472.00 178,874,415.60 -6,461,539.77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 - - -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 - - - -
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
- - - -
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22,183,379.50 -85,138,835.11 -69,215,408.68 -74,669,816.27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773,758.81 -297,496.26 312,522.05 -9,144,678.95
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8,962,546.30 432,972,038.73 683,038,124.74 370,848,491.14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124,970.86 9,667,666.52 5,205,402.27 7,853,276.16
减:营业外支出 1,250,391.03 7,772,437.03 38,139,954.28 81,325,046.8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8,087,966.47 434,867,268.22 650,103,572.73 297,376,720.48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5,016,932.57 -13,190,654.21 40,801,423.64 26,131,015.8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528,169.46 -121,920.82 341,926.54 -551,508.97
净额
- - - -
他综合收益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 - - -
允价值变动
(2)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 - - -
允价值变动
(3)其他 - - - -
-528,169.46 -121,920.82 341,926.54 -551,508.97
综合收益
(1)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528,169.46 -121,920.82 341,926.54 -551,508.97
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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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 - - -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 - - -
值准备
(4)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 -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400,796.64 447,936,001.61 609,644,075.63 270,694,195.71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06,152,934.54 779,421,627.50 366,412,984.42 349,236,550.5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49,098,271.95 10,514,150,561.78 7,068,092,205.79 4,592,572,436.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23,721.85 22,446,371.04 50,126,930.77 34,107,200.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52,036,659.95 9,747,418,097.12 6,025,379,815.49 4,352,635,317.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92,212,493.15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198,330.74 4,016,104.11 160,0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451,150.00 22,355,818.98 157,519,021.19 8,809,097.45
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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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94,813,638.81 492,143,640.59 345,471,400.74 14,896,889.89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783,763,456.61 1,013,949,141.71 571,894,311.18 342,176,906.73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21,999,999.89 750,000,000.00 601,000,000.00 26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12,882,114.00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83,601,756.50 3,043,037,341.71 1,180,152,193.58 658,159,060.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88,788,117.69 -2,550,893,701.12 -834,680,792.84 -643,262,170.76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31,586,476.60 405,368,300.00 156,2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20,184,031.35 1,386,409,152.79 1,326,869,200.80 1,004,478,410.4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55,000,000.00 - 15,000,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0,184,031.35 3,572,995,629.39 1,732,237,500.80 1,175,728,410.4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42,166,862.59 632,928,395.58 910,096,516.63 673,505,258.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1,799,353.28 853,099,086.75 1,320,601,503.48 987,393,994.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851,843,864.47 928,862,161.68 588,311,574.97 -208,249,843.14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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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
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
信息。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公司编制的财务
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包含的合并主体如下表所示:
子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冠宇香港 投资设立 是 是 是 是
重庆冠宇 投资设立 是 是 是 是
冠宇电源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是 是 是 是
冠宇新能源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是 是 是 是
Mountain Top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是 是 是 是
Everup Battery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是 是 是 是
冠宇动力电池 投资设立 是 是 是 是
冠宇动力电源 投资设立 是 是 是 -
冠宇微电池 投资设立 是 是 是 -
COSMX Power 投资设立 是 是 是 -
冠宇先进新能源 投资设立 是 是 - -
冠启新材料 投资设立 是 是 - -
浙江冠宇 投资设立 是 是 - -
冠明投资 投资设立 是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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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重庆冠宇动力电池 投资设立 是 - - -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97 1.09 1.14 1.22
速动比率(倍) 0.72 0.79 0.90 0.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9.77% 54.50% 59.88% 57.46%
资产负债率(合并) 64.39% 61.45% 62.18% 58.4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94 3.88 3.35 3.32
存货周转率(次/年) 1.91 4.28 5.01 4.5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7 34.48 18.22 13.3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414.41 84,281.99 78,728.17 54,315.09
(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67% 6.03% 5.83% 5.9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73 1.06 0.77 -0.1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主要计算公式及说明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初期末平均余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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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使用
权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
用的利息支出
(8)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
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
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2)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加权平均总
股本
(13)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稀释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要求计算的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期间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21 年度 23.24% 0.95 0.95
东的净利润 2020 年度 28.16% 0.85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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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期间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21 年度 20.71% 0.85 0.8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2020 年度 27.13% 0.82 0.82
注:因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为便于比较,上表中所列上述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即该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143.21 -742.89 -1,113.51 -1,962.66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 - - -
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 - -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 - - -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01.61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 - - -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87.6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 - - -
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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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 - - -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 - - -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 - - -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3,330.43 1,528.77 1,851.41 -362.02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 - - -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 - - -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5.66 933.48 -3,544.39 -6,096.43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 - - -7,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546.11 12,116.56 3,500.86 -12,039.99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727.24 1,815.51 531.06 -756.8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
-7.77 0.37 -5.45 0.25
响数(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41.05 94,582.67 81,703.42 43,031.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
注:2022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分别为-12,039.99 万元、3,500.8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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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7,000.00 万元;另因新宁火灾案确认预计负债造成营业外支出增加 7,126.09
万元。
公司对新宁火灾案确认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六、财务状况分
析”之“(二)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之“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之
“(3)预计负债”。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 号和财会
〔2019〕16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 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
益等无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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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
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
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
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
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
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
备:
以后);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
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
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
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类别 账面价值 项目 类别 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53,610,413.87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53,610,413.87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411,590,658.30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411,411,621.18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5,246,686.15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5,361,143.21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
表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资产:
应收账款 1,411,590,658.30 - -179,037.12 1,411,411,621.18
其他应收款 45,246,686.15 - 114,457.06 45,361,143.21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81,887,698.55 - -10,024.36 -81,897,722.91
少数股东权益 -171,154.19 - -53,727.63 -224,881.82
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 2018 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
准则确定的 2019 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计量类别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4,774,656.59 - 179,037.12 4,953,693.71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392,913.36 - -114,457.06 278,456.30
(3)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
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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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
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
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4)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
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
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
要求。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
整。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公
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
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
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
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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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例如:预收账款。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
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
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单位:元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
合同负债 33,088,106.60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与销售 其他流动负债 74,986.20
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预提返利重
分类至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 -8,793,891.84
预计负债 -24,369,200.96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
下:
单位:元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负债 41,357,066.08
其他流动负债 98,511.81
预收款项 -1,142,215.74
预计负债 -40,313,362.15
营业成本 27,417,211.06
销售费用 -27,417,211.06
(1)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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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租赁准则,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
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
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
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
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发行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资产:
使用权资产 - - 50,568,094.36 50,568,094.36
资产总额 8,582,492,442.35 - 50,568,094.36 8,633,060,536.71
负债:
其他应付款 64,369,681.89 - -6,501,900.82 57,867,781.07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14,440,966.31 57,069,995.18 42,629,028.87
负债总额 5,336,959,228.73 - 50,568,094.36 5,387,527,323.09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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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892,770.88 50.40% 875,624.09 53.60% 493,394.68 57.49% 306,083.25 57.23%
非流动资产 878,732.50 49.60% 758,015.28 46.40% 364,854.57 42.51% 228,716.97 42.77%
资产总额 1,771,503.38 100.00% 1,633,639.36 100.00% 858,249.24 100.00% 534,800.2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34,800.22 万元、858,249.24 万元、
系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以及 2021 年 10 月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从资产的构成来看,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资产及非流动资产的变动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状况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59,000.04 29.01% 291,633.94 33.31% 114,788.93 23.27% 25,093.08 8.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382.62 5.64% 3,076.73 0.35% 248.10 0.05% 284.13 0.09%
应收票据 1,375.49 0.15% 200.00 0.02% 3,730.16 0.76% 6,121.54 2.00%
应收账款 293,256.18 32.85% 293,703.18 33.54% 234,679.96 47.56% 172,227.85 56.27%
应收款项融资 11,972.52 1.34% 5,772.77 0.66% 2,494.94 0.51% 6,229.99 2.04%
预付款项 5,695.26 0.64% 8,505.96 0.97% 1,598.80 0.32% 514.50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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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收款 18,047.03 2.02% 18,622.50 2.13% 7,439.76 1.51% 2,683.62 0.88%
存货 230,824.21 25.85% 235,297.99 26.87% 104,788.83 21.24% 70,093.89 22.90%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3,778.37 0.77% 3,734.23 1.22%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2,217.53 2.49% 18,811.02 2.15% 19,846.82 4.02% 19,100.43 6.24%
流动资产合计 892,770.88 100.00% 875,624.09 100.00% 493,394.68 100.00% 306,083.2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306,083.25 万元、493,394.68 万元、
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前述三类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
重合计分别为 87.37%、92.07%、93.72%和 87.71%。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1.48 0.00% 0.97 0.00% 0.82 0.00% 2.07 0.01%
银行存款 124,814.47 48.19% 205,525.36 70.47% 86,746.61 75.57% 11,991.23 47.79%
其他货币资金 134,184.09 51.81% 86,107.61 29.53% 28,041.51 24.43% 13,099.77 52.20%
合计 259,000.04 100.00% 291,633.94 100.00% 114,788.93 100.00% 25,093.08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为 25,093.08 万 元 、 114,788.93 万 元 、
承兑汇票开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构成。
元,主要系:一方面,发行人 2020 年收到股权融资款 40,536.83 万元以及为日
常经营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为建设新产线以及原产线技术改造新增长期定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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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另一方面,公司由于收入规模扩大、销售收现比率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净流入明显改善,较上年增加 152,587.39 万元。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 10 月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284.13 万元、248.10 万元、3,076.73
万元和 50,382.62 万元。2019 年末与 2020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远期锁
汇业务未交割合约中锁汇汇率与期末评估汇率差异而形成的账面浮盈;2021 年
末与 2022 年 6 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结构性存款。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95,476.53 295,888.58 237,037.43 179,264.68
坏账准备 2,220.35 2,185.40 2,357.47 7,036.8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93,256.18 293,703.18 234,679.96 172,227.85
营业收入 573,695.42 1,033,995.73 696,415.33 533,105.08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
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79,264.68 万元、237,037.43
万元、295,888.58 万元、295,476.5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63%、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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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小计 295,476.53 100.00% 295,888.58 100.00% 237,037.43 100.00% 179,264.68 100.00%
减:坏账准备 2,220.35 0.75% 2,185.40 0.74% 2,357.47 0.99% 7,036.84 3.93%
合计 293,256.18 99.25% 293,703.18 99.26% 234,679.96 99.01% 172,227.85 96.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集中在 6 个月以内,6 个月以内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的占比超过 90%,公司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高,无法回款的风险较低。
与此同时,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主要客户的历史
回款记录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025.11 0.35% 1,025.11 0.3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94,451.42 99.65% 294,863.47 99.65%
其中:应收其他客户 294,451.42 99.65% 294,863.47 99.65%
合计 295,476.53 100.00% 295,888.58 100.00%
(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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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61.54 0.49% 20,912.81 11.6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35,875.89 99.51% 158,351.87 88.33%
其中:应收其他客户 235,875.89 99.51% 158,351.87 88.33%
合计 237,037.43 100.00% 179,264.68 100.00%
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按照单项或依据信用风险特
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①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针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预期信用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损失率
哈光宇电源 1,009.07 1,009.07 100.00% 预计无法回款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6.04 16.04 100.00% 预计无法回款
合计 1,025.11 1,025.11 100.00% -
哈光宇电源 1,009.07 1,009.07 100.00% 预计无法回款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6.04 16.04 100.00% 预计无法回款
合计 1,025.11 1,025.11 100.00% -
哈光宇电源 1,009.07 1,009.07 100.00% 预计无法回款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136.43 136.43 100.00% 预计无法回款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6.04 16.04 100.00% 预计无法回款
合计 1,161.54 1,161.54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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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损失率
哈光宇电源 20,760.34 6,140.34 29.58% 回款困难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136.43 136.43 100.00% 预计无法回款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6.04 15.37 95.87% 预计无法回款
合计 20,912.81 6,292.15 30.09% -
额为 17,142.29 万元。针对逾期事项,公司积极与哈光宇电源沟通回款事宜,最
终公司取得哈光宇电源持有的东营昆宇电源 20%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价值为
对于质押物价值已覆盖的应收账款余额,按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 15%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对于质押物价值未覆盖的应收账款余额,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
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应收哈光宇电源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元,账龄为 1-2 年,已严重逾期,且该公司涉诉事项较多,公司预计难以回款,
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于 2021 年度收到部分回款 87.60 万元,并核销剩
余应收账款 48.83 万元。
为 1-2 年,已严重逾期。因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困难且涉诉事项较
多,公司预计难以回款,以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抵消后的净额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
末下降明显,系债权置换 17,200.00 万元和收到部分回款综合所致。发行人置出
应收哈光宇电源 17,200.00 万元的货款,置入哈光宇电源应收东营昆宇新能源
规经营与独立性 ”之“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
非经常性关联交易”之“(2)与关联方之间的债务偿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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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坏账准备。
②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采用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合计 294,451.42 1,195.24 0.41%
(接上表)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合计 294,863.47 1,160.28 0.39%
(接上表)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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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合计 235,875.89 1,195.93 0.51%
(接上表)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合计 158,351.87 744.69 0.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主要集中
于一年以内,比例分别为 99.43%、99.61%、99.69%和 99.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占比
- 合计 184,144.40 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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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占比
- 合计 204,396.23 69.08%
- 合计 189,119.04 79.78%
- 合计 131,458.23 73.33%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经合并计算,德赛电池(股票代码 000049)于
赛集团不再属于同一控制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客户除哈光宇电源为发行人
原控股股东外,其余客户不存在属于发行人关联方的情形。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票据 12,073.66 5,811.77 2,519.59 6,294.87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101.14 39.00 24.66 64.88
合计 11,972.52 5,772.77 2,494.94 6,2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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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分别为 6,294.87 万元、2,519.59 万元、
级较高的银行1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5)预付款项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货款、预付加工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
款项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5,695.26 100.00% 8,505.96 100.00% 1,598.80 100.00% 514.5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基本在 1 年以内,期限较短,安全性高。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应收退税款、保证金及押金、代垫
款及其他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退税款 8,122.87 38.93% 11,604.12 47.24% 5,013.96 37.15% 1,357.98 46.61%
代垫款及其他 5,914.62 28.35% 6,802.10 27.69% 6,493.80 48.12% 761.50 26.14%
保证金、押金 6,650.43 31.87% 6,085.13 24.77% 1,780.04 13.19% 600.96 20.63%
员工备用金及
借款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指 6 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
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
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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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收款账
面余额
坏账准备 2,817.93 13.51% 5,941.02 24.19% 6,055.47 44.87% 229.61 7.88%
其他应收款账
面价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683.62 万元、7,439.76 万
元、18,622.50 万元和 18,047.03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坏账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
库珠海市中心支库
Foxbon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平山
公司
- 合计 - 17,198.06 - 82.43% 1,924.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
库珠海市中心支库
Foxbon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平山
公司
- 合计 - 20,101.10 - 81.83% 5,0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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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坏账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
库珠海市中心支库
- 合计 - 11,245.60 - 83.33% 5,67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
库珠海市中心支库
珠海市利富成制衣有限
公司
珠海华而美照明有限公
司
- 合计 - 1,778.40 - 61.05% 120.77
(7)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
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06,342.61 46.07% 106,750.49 45.37% 32,605.85 31.12% 20,802.41 29.68%
在产品 15,831.93 6.86% 21,669.34 9.21% 14,157.28 13.51% 10,894.02 15.54%
半成品 34,959.52 15.15% 33,167.84 14.10% 19,642.43 18.74% 16,547.96 23.61%
周转材料 2,322.73 1.01% 2,255.33 0.96% 1,197.98 1.14% 921.68 1.31%
库存商品 52,243.09 22.63% 51,130.39 21.73% 22,905.70 21.86% 12,893.34 18.39%
发出商品 6,067.06 2.63% 7,582.89 3.22% 5,408.69 5.16% 4,071.31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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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委托加工物资 12,360.25 5.35% 12,426.57 5.28% 8,870.91 8.47% 3,963.19 5.65%
合同履约成本 697.02 0.30% 315.15 0.13% - - - -
合计 230,824.21 100.00% 235,297.99 100.00% 104,788.83 100.00% 70,093.8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0,093.89 万元、104,788.83 万元、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测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存货账面余额与生产计
划及排产的合理性相关性较大。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公司考虑到产品交付的及
时性及产线连续生产更为高效等因素,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和预测订单情况制定
生产计划,综合考虑原材料交货期、产能、库存等对整体需求进行测算,进行
排产和备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产成品余
额相应增加。同时,考虑到生产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和主要原材料如钴酸锂自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存货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主要为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
品和原材料。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于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合理判断,
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上述方法实施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
年度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期末余额
转回或转销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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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减少
年度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期末余额
转回或转销 其他
报告期内转回或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随
销售相应转出。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3,856.63 1,342.40 2,999.49 10,467.00
待抵扣进项税额 13,894.46 8,123.45 9,515.80 5,463.06
待认证进项税额 30.62 5,474.75 4,215.68 1,965.99
预缴所得税 32.43 7.82 - -
模具费摊销等 4,403.40 3,862.60 3,115.85 1,204.38
合计 22,217.53 18,811.02 19,846.82 19,100.4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19,100.43 万元、19,846.82 万元、
额、待认证进项税额等构成。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主要系对于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1承兑的银行承兑汇
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后继续确认为资产,待到期承兑后终止确认。
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之外的其他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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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原材料供应不足,公司进行了一定的战略性备货;②公司当期固定资产
及在建工程的建设支出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收款 - - - - 1,198.48 0.33% 4,639.78 2.03%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4,459.31 0.51% - - - - - -
固定资产 488,299.20 55.57% 428,045.14 56.47% 284,877.95 78.08% 163,726.91 71.58%
在建工程 217,439.39 24.74% 176,138.32 23.24% 19,394.07 5.32% 21,692.88 9.48%
使用权资产 9,958.09 1.13% 11,341.35 1.50% - - - -
无形资产 26,822.57 3.05% 26,302.43 3.47% 18,059.90 4.95% 11,142.61 4.87%
商誉 907.04 0.10% 907.04 0.12% 907.04 0.25% 907.04 0.40%
长期待摊费用 61,658.39 7.02% 52,164.38 6.88% 26,156.76 7.17% 11,711.20 5.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311.12 3.90% 21,165.06 2.79% 8,933.21 2.45% 7,962.87 3.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277.39 3.67% 41,951.56 5.53% 5,327.15 1.46% 6,933.68 3.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878,732.50 100.00% 758,015.28 100.00% 364,854.57 100.00% 228,716.9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28,716.97 万元、364,854.57 万元、
模相应增长。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长期待摊费用等构成。报告
期各期末,上述三类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合计分别为 86.19%、90.56%、
(1)长期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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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期应收款由融资租赁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融资租赁保证金 - - 4,976.86 8,374.01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213.71 550.78
小计 - - 4,976.86 8,374.01
减: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 3,778.37 3,734.23
合计 - - 1,198.48 4,639.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分别为 4,639.78 万元、1,198.48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3%、0.33%、0.00%和
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缴纳的保证金。公司考虑到融
资租赁资金成本较高,自 2020 年起控制融资租赁业务规模,2021 年度与 2022
年 1-6 月公司无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随着存量融资租赁逐渐到期,融资租赁保证
金冲抵最后租赁期期间的应付租赁款逐步减少。
(2)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 488,166.69 427,980.95 284,266.27 163,192.10
固定资产清理 132.51 64.19 611.68 534.81
合计 488,299.20 428,045.14 284,877.95 163,726.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等
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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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 102,517.94 39,963.54 19,130.94 19,103.76
机器设备 567,771.99 522,190.44 338,049.33 185,469.20
生产辅助设备 13,760.81 14,030.77 14,219.19 14,903.55
电子设备 18,459.88 17,309.21 13,022.09 9,141.11
家具及办公设备 11,628.59 10,840.20 8,331.41 6,437.30
运输设备 1,141.62 994.75 647.42 644.48
账面原值合计 715,280.82 605,328.90 393,400.38 235,699.40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12,113.58 8,625.20 7,275.82 6,062.97
机器设备 184,091.20 140,367.24 80,242.61 48,702.45
生产辅助设备 12,068.23 11,914.67 11,516.27 10,689.19
电子设备 8,863.44 7,585.56 5,035.81 3,132.07
家具及办公设备 5,794.26 4,979.42 3,581.80 2,666.56
运输设备 525.18 440.74 321.23 303.59
累计折旧合计 223,455.89 173,912.82 107,973.54 71,556.84
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3,422.29 3,185.75 1,121.20 900.78
生产辅助设备 42.12 42.72 39.12 49.45
电子设备 178.29 190.53 - -
家具及办公设备 15.53 16.12 0.23 0.23
运输设备 - - - -
减值准备合计 3,658.24 3,435.13 1,160.56 950.46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90,404.36 31,338.34 11,855.12 13,040.79
机器设备 380,258.50 378,637.44 256,685.51 135,865.97
生产辅助设备 1,650.46 2,073.38 2,663.80 4,1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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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电子设备 9,418.16 9,533.11 7,986.28 6,009.04
家具及办公设备 5,818.79 5,844.66 4,749.38 3,770.51
运输设备 616.44 554.01 326.19 340.89
账面价值合计 488,166.69 427,980.95 284,266.27 163,192.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3,192.10 万元、284,266.27
万元、427,980.95 万元和 488,166.69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升,主要系公司随着收入规模扩大相应增加产能所致。
产线建设项目转固以及珠海冠宇二部锂电芯生产线升级项目转固。2021 年末较
珠海研发楼项目转固。2022 年 6 月末较 2021 年末,固定资产增长主要系重庆五
厂锂电芯生产建设项目、浙江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锂电芯生产线升级
项目、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厂房基建等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固。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部分闲置、运行效率较低
的固定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清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机器设备 109.07 47.47 590.31 508.63
家具及办公设备 0.08 1.17 4.71 0.25
生产辅助设备 19.91 2.90 3.05 23.27
电子设备 2.76 11.96 9.66 2.66
运输设备 0.69 0.69 3.95 -
合计 132.51 64.19 611.68 5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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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清理为已停用待处置的固定资产。前述固定资产
按其账面原值、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以及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结转入“固定资产
清理”科目。
升资产使用效率,加快处置报废资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合授信抵押物和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锂电芯生产线建设项目 25,723.73 25,521.21 10,200.92 18,319.14
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厂房(六
- - 4,448.37 -
期)扩建项目
租入厂房装修工程 797.72 304.21 2,843.68 1,454.83
锂电芯生产线升级项目 - - 152.56 -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
- 10,344.41 160.37 -
厂房基建项目
浙江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44,104.98 43,097.00 - -
重庆五厂锂电芯生产建设项目 38,989.17 56,650.13 - -
重庆宿舍楼建设工程 10,878.35 6,553.77 85.14 -
研发实验线项目 - 6,445.80 - -
锂电池(封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 - 1,176.92 -
锂电池(封装)生产线升级项目 8.73
其他工程项目 508.62 122.67 - 17.96
其他待安装设备 144.12 319.29 326.11 1,9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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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合计 217,439.39 176,138.32 19,394.07 21,692.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21,692.88 万元、19,394.07 万元、
生产二部待安装设备转固。
为扩大产能,新增“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浙江聚合物锂
离子电池建设项目”、“重庆五厂锂电芯生产建设项目”等建设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专利技术,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 26,025.71 25,558.09 17,169.58 10,559.25
软件 3,112.42 2,507.56 1,848.50 981.79
专利技术 149.10 149.10 149.10 149.10
账面原值合计 29,287.23 28,214.75 19,167.19 11,690.15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1,197.82 916.45 516.71 224.25
软件 1,159.98 903.93 528.46 290.98
专利技术 106.86 91.95 62.13 32.31
累计摊销合计 2,464.66 1,912.32 1,107.29 547.53
减值准备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 - - -
软件 - - - -
专利技术 - - - -
减值准备合计 - - - -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4,827.89 24,641.64 16,652.88 10,335.00
软件 1,952.44 1,603.64 1,320.05 690.81
专利技术 42.25 57.16 86.98 116.80
账面价值合计 26,822.57 26,302.43 18,059.90 11,142.61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增长主要系公司购置土地用于项目建设。
报告期各期末,经减值测试,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
值的情形,无需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5)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分别为 907.04 万元、907.04 万元、907.04 万元和
报告期各期末,经减值测试,冠宇电源、Mountain Top 不存在减值的迹象,
故发行人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装修改造工程 60,196.69 52,164.38 25,849.89 10,882.90
融资租赁服务费 - - 306.87 828.30
融资费用 1,461.69 - - -
合计 61,658.39 52,164.38 26,156.76 11,711.20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11,711.20 万元、26,156.76 万元、
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增长较快,主要系珠海冠宇及子公司重庆
冠宇生产经营场所的装修改造支出新增较多。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7,962.87 万元、8,933.21 万元、
及预计负债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所形成。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6,933.68 万元、5,327.15 万元、
款;2021 年末除预付的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新增大额存单;2022 年 6 月末,除
大额存单、预付的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新增预付购买土地款。
(9)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适用新租赁准则,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
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体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920,176.61 80.67% 806,583.60 80.34% 433,471.22 81.22% 250,971.04 80.29%
非流动负债 220,437.79 19.33% 197,360.01 19.66% 100,224.70 18.78% 61,628.41 19.71%
负债总额 1,140,614.41 100.00% 1,003,943.61 100.00% 533,695.92 100.00% 312,599.45 100.00%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12,599.45 万元、533,695.92 万元、
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0.29%、81.22%、80.34%和 80.67%,
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36,291.37 14.81% 91,003.23 11.28% 42,480.31 9.80% 30,265.43 12.06%
交易性金融负债 436.78 0.05% - - - - - -
应付票据 332,154.02 36.10% 197,774.18 24.52% 66,465.13 15.33% 28,142.00 11.21%
应付账款 347,520.49 37.77% 428,855.66 53.17% 255,124.33 58.86% 130,487.96 51.99%
预收款项 - - - - - - 879.39 0.35%
合同负债 9,990.66 1.09% 14,198.99 1.76% 4,135.71 0.95% - -
应付职工薪酬 11,059.94 1.20% 20,227.04 2.51% 16,210.33 3.74% 11,949.06 4.76%
应交税费 9,621.67 1.05% 2,372.81 0.29% 5,031.81 1.16% 3,578.56 1.43%
其他应付款 10,352.54 1.13% 8,478.44 1.05% 6,436.97 1.48% 3,361.20 1.34%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6,886.05 2.92% 17,858.93 2.21% 9,111.78 2.10% 10,467.00 4.17%
流动负债合计 920,176.61 100.00% 806,583.60 100.00% 433,471.22 100.00% 250,971.0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250,971.04 万元、433,471.22 万元、
应付账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前述四类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
重合计分别为 87.95%、90.56%、92.17%和 92.57%。
(1)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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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0,265.43 万元、42,480.31 万元、
公司在取得短期银行借款过程中,存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已逾期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332,154.02 197,774.18 66,465.13 28,142.00
合计 332,154.02 197,774.18 66,465.13 28,142.00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在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与供应
商进行结算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28,142.00 万元、
分别为 11.21%、15.33%、24.52%和 36.1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业务规模增加,
采购总额增加;②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资金情况和供应
商结算方式,逐步与更多供应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报告期末,公司无已到期尚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货款 143,525.32 259,552.87 180,790.87 99,8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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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款、设备款 203,995.16 169,302.79 74,333.47 30,593.88
合计 347,520.49 428,855.66 255,124.33 130,487.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30,487.96 万元、255,124.33
万元、428,855.66 万元和 347,520.49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1.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均
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公司良好的商业信用,主要供应商给予公司
一定的信用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占比
- 合计 89,514.21 25.76%
- 合计 160,171.46 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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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占比
- 合计 87,566.79 34.32%
- 合计 55,130.15 42.25%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经合并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供应商中,不存在属于发行
人关联方的情形。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879.39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
公司预收款项为预收部分客户的货款。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
末,预收客户货款因实施新收入准则列报于“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科目,余额分别为 114.22 万元、1,080.38 万元和 442.09 万元。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货款 402.46 958.23 10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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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销售返利 9,588.20 13,240.76 4,031.34 -
合计 9,990.66 14,198.99 4,135.71 -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
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核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 0.00 万元、4,135.71 万元、14,198.99
万元和 9,990.66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0%、0.95%、1.76%、
客户货款在“预收款项”科目列示,销售返利在“预计负债”科目列示。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薪酬 11,020.89 20,188.00 16,209.85 11,948.5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9.05 39.04 0.48 0.52
合计 11,059.94 20,227.04 16,210.33 11,949.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11,949.06 万元、16,210.33 万元、
贴等。2022 年 6 月末应付职工薪酬低于 2021 年末,主要系当期发放上年度奖金
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员工人数及薪酬水
平相匹配。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9,156.66 1,978.00 3,545.90 2,096.42
企业所得税 5.30 - 697.03 8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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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 82.38 80.06 203.92 245.86
教育费附加 35.31 34.31 87.40 105.37
地方教育费附加 23.56 22.87 58.27 70.24
印花税 86.29 132.59 67.36 75.45
房产税 17.14 - 5.11 63.10
土地使用税 29.40 - - -
其他税种 185.64 124.97 366.82 33.16
合计 9,621.67 2,372.81 5,031.81 3,578.56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等。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3,578.56 万元、5,031.81 万元、2,372.81 万元和 9,621.67 万
元。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预提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
竞业激励基金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3,361.20 万元、6,436.97 万元、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1,196.11 21,752.76 16,909.50 1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的长期借款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4,320.96 - 11,450.92 21,791.0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861.23 - -
合计 35,863.10 25,814.32 28,474.85 31,8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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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1,840.45 万元、
租赁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构成。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10,467.00 万元、9,111.78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44,915.58 65.74% 126,233.48 63.96% 57,942.50 57.81% 22,200.00 36.02%
租赁负债 6,124.38 2.78% 7,674.21 3.89%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1,046.26 1.04% 10,718.20 17.39%
预计负债 8,841.86 4.01% 8,444.77 4.28% 9,045.73 9.03% 9,563.01 15.52%
递延收益 10,978.13 4.98% 12,522.80 6.35% 9,795.70 9.77% 7,499.02 12.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577.85 22.49% 42,484.74 21.53% 22,394.51 22.34% 11,648.18 18.9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0,437.79 100.00% 197,360.01 100.00% 100,224.70 100.00% 61,628.41 100.00%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长期借款 176,111.69 147,986.24 74,852.00 32,2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1,196.11 21,752.76 16,909.50 10,000.00
合计 144,915.58 126,233.48 57,942.50 22,2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22,200.00 万元、57,942.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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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公司增加对长期资产的投入,长期借款规模相应增长。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付融资租赁款 - - 12,497.18 32,509.27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
- - 11,450.92 21,791.06
租赁款
合计 - - 1,046.26 10,718.20
公司长期应付款由应付融资租赁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
分别为 10,718.20 万元、1,046.26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
债的比例分别为 17.39%、1.04%、0.00%和 0.00%。
公司应付融资租赁款 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大幅下降,2021 年末及之后降
至 0,主要系公司考虑到融资租赁资金成本较高,自 2020 年起控制融资租赁业
务规模,2021 年度与 2022 年 1-6 月公司无新增融资租赁业务。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决诉讼 8,444.77 8,444.77 9,045.73 7,126.09
销售返利 - - - 2,436.92
待执行的亏
损合同
合计 8,841.86 8,444.77 9,045.73 9,563.01
公司预计负债由未决诉讼相应计提的预计负债、销售返利与待执行的亏损
合同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 9,563.01 万元、9,045.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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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司依据其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参与的诉讼标的金额和新宁物流向公司主
张但未进入正式诉讼程序的索赔金额涉及的总标的金额,结合公司本案代理律
师法律意见书及已决案件的判赔比例,采用最佳估计的方法,预估新宁火灾案
公司可能承担的赔偿比例计提预计负债。
预计可能承担的赔偿比例,就新宁火灾案累计计提预计负债 9,409.75 万元,当
期新增计提预计负债 2,283.66 万元。
函和原索赔方变更金额后二次发送的索赔函)重新测算总标的金额相较 2020 年
上 半 年 末 减 少 102.98 万 元 , 基 于 谨 慎性不 再 调 整 预 计负 债 的总 标 的 金 额
年度根据现有生效判决支付赔偿款 364.02 万元冲减预计负债,预计负债余额为
付其 144.49 万元并冲回原计提的预计负债,2021 年末预计负债余额为 8,444.77
万元。
新宁火灾案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之“(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之“1、
新宁火灾案”。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加强客户合作、促进产品销售,与部分客户通过协商
约定一定期间作为销售返利的结算期间,并设定销售目标,实现销售目标后按
约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报告期各期末,销售返利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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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亏损,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该部分待执行的亏损合同计
提预计负债。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系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合理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7,499.02 万元、9,795.70 万元、12,522.80 万元和
(三)发行人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97 1.09 1.14 1.22
速动比率(倍) 0.72 0.79 0.90 0.94
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
资产负债率(合并) 64.39% 61.45% 62.18% 58.4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7 34.48 18.22 13.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倍
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亿纬锂能 0.99 1.22 1.58 1.38
欣旺达 1.16 1.10 0.99 0.93
鹏辉能源 1.09 1.15 1.33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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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平均值 1.08 1.16 1.30 1.16
公司 0.97 1.09 1.14 1.22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倍
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亿纬锂能 0.72 0.97 1.34 1.19
欣旺达 0.82 0.78 0.72 0.67
鹏辉能源 0.65 0.78 1.06 0.85
平均值 0.73 0.85 1.04 0.90
公司 0.72 0.79 0.90 0.94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①公
司近年来固定资产投入较大,报告期各期末需支付给工程建设、设备供应商的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相应增加;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增加显著,对营运资
金的需求相应增加。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亿纬锂能 65.47% 54.22% 35.13% 52.67%
欣旺达 65.25% 67.75% 76.70% 74.59%
鹏辉能源 64.21% 65.28% 62.03% 53.59%
平均值 64.98% 62.42% 57.95% 60.29%
公司 64.39% 61.45% 62.18% 58.45%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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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水平相近。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实 现 的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分 别 为 82,851.58 万 元 、
息;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3.37、18.22、34.48 和 1.07,具有较强
的偿债能力。
(四)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 1.94 3.88 3.35 3.32
存货周转率 1.91 4.28 5.01 4.57
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次/年
可比上市公司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亿纬锂能 2.28 3.79 2.85 2.94
欣旺达 2.65 4.51 4.54 4.94
鹏辉能源 1.98 2.73 1.88 1.92
平均值 2.30 3.68 3.09 3.27
公司 1.94 3.88 3.35 3.32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计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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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次/年
可比上市公司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亿纬锂能 2.33 4.68 3.79 7.11
欣旺达 2.21 4.81 5.26 5.60
鹏辉能源 1.65 3.62 3.16 2.69
平均值 2.07 4.37 4.07 5.13
公司 1.91 4.28 5.01 4.57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计算。
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进行了一定的战略性备货,期末存货余额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证券,应当符合“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
性投资”的规定。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
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
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
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指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
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以外的机构从事的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
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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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
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
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
(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款项和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占归母净资产比
- 合计 125,524.57 1,600.00 0.25%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性存款。该部分结构性存款系公司为加强流动资金收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而购买的产品,具有收益波动性低、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特点,
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及备用金、保证金、押金等,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
(3)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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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以及模具费摊销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成,其中大额存单金额为 22,403.85 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公告
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
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因此,与一般银行储蓄存款一样,大
额存单具有低风险且收益率固定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
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冠明投资对海盐鋆昊臻选的部分出资份额。
海盐鋆昊臻选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现持有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24MA7D02C03D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
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通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珠海通沛”),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长安北路 1628
号望海商贸中心 801-802 室。
海盐鋆昊臻选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基金编号为 SVA142;珠海通沛负责海盐鋆昊臻选的管理和运营,已履行了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0622。
根据海盐鋆昊臻选出具的《说明》,其重点关注先进制造及半导体、环保新
能源、医疗大健康与大消费等领域,其中先进制造、环保新能源等领域虽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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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相关性,但未来的合作计划尚不明晰,基于谨慎性考
虑,发行人将对海盐鋆昊臻选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冠明投资作为海盐鋆昊臻选的有限合伙人认缴
沛介绍与懋源投资达成初步转让意向,故冠明投资将拟转让出资份额中的已实
缴出资的 1,600 万元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剩余拟长期持有的出资份额中已实
缴出资的 1,600.00 万元归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额的转让协议并于当日收到懋源投资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根据协议约定,
相关份额已自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转让给懋源投资。冠明投资对海盐鋆昊臻选
的出资份额变更为 4,000.00 万元(含 1,600.00 万元实缴出资份额、2,400.00 万元
认缴出资份额)。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
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该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具体详见本小节“3、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之“(8)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之“2)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归母净资产的比例较低,发行人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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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具体分
析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
仅通过全资子公司冠明投资对海盐鋆昊臻选进行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小节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之“2、公司最近一期末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和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情况”之“(5)其他
非流动金融资产”。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海盐
鋆昊臻选外,公司无其他对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投资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正常
业务开展中员工备用金等往来款项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拆
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
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
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
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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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
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
从事类金融业务。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
实施或拟实施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 投资时点/ 是否为财务性
投资标的
拟投资金额 拟投资时点 投资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2,500.00 2022 年 6 月 否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22 年 6 月 否
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 2022 年 9 月 否
发行人对上述公司投资金额较低且投后持股比例低于 5%,未委派董事或者
监事,对其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发行人计划长期持有相关投资,
故将该部分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广
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的控股子公司,作为道氏技
术碳材料业务板块的运营平台,其主要产品为石墨烯导电剂和碳纳米管导电剂,
拥有涵盖催化剂、碳纳米管粉体、高纯粉体、导电浆料、NMP 回收等完整的导
电剂供应链和研发体系,产品体系质量领先。格瑞芬已经实现碳纳米管产品一
至四代的量产,目前已建成 4 万吨浆料及相关配套产能,并且是国内首批实现
第四代寡壁管产品量产及规模化应用的企业,其第五代单壁管产品亦已完成实
验室样品制备。
单壁碳纳米管具有优良的导电性、高长径比、高柔性等技术特点,在低添
加量(最低可至 0.05%)的情况下即可在负极材料内部形成网络,覆盖在硅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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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表面并在硅颗粒之间建立高度导电和持久的连接,可以显著改善硅碳负极在
充放电过程中由于硅的体积大幅变化所导致硅碳负极颗粒粉化的难题,进而显
著延长锂电池的循环寿命,是硅碳负极规模化应用所必需的核心材料。格瑞芬
基于相关的技术积累与沉淀,积极布局下一代高容量硅碳负极,将碳材料业务
产品线延伸到硅碳负极材料。
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的主要原材料,硅碳负极材料具有能量密度高等优
点,是较具潜力的下一代负极材料之一,与公司业务和未来战略具备高度协同
性。未来,公司计划与格瑞芬在负极材料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此外,格瑞芬下属子公司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鑫
科技”)为公司导电剂供应商之一,发行人自 2020 年起向昊鑫科技采购导电剂,
随着双方合作不断深入,其导电剂占公司导电剂采购总额的比例也逐步提升,
总额的 2.12%;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向其采购导电剂 298.50 万元,占公司当
期导电剂采购总额的 11.02%。
公司预计将长期持有对格瑞芬的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格瑞芬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该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
务性投资。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份”)是国内湿法隔
膜领先企业,在隔膜行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2021 年产能已达到 10 亿平米。金
力股份主要客户涵盖国内主流锂电池企业。
隔膜是锂电池的主要原料之一,随着锂离子电池市场的蓬勃发展,作为锂
电池关键原材料之一的锂电隔膜需求不断扩大。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发行人
对隔膜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金力股份的技术处于行业较高水平,其生产的隔
膜已经得到了大型电池企业的认同,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具备高度
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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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隔膜的需求量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隔膜采购金额分别为
料采购总额的 10.20%、10.80%、8.30%和 7.43%。为了强化发行人上游原材料供
应的安全性、稳定性,同时提高发行人在采购端的议价能力,发行人拟与金力
股份加强在隔膜领域的合作。目前金力股份正处于发行人的材料供应商验证阶
段,待其通过公司合格供应商验证后预计将成为公司的隔膜供应商之一。
公司预计将长期持有对金力股份的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金力股份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该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新材”)是浙江华友控股集
团下属的一家专业从事锂电铜箔研发与制造的企业,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产
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码与储能电池领域,目前已具备年产
铜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柔韧性和适中的电位,耐卷绕和辗压,制造技术
成熟,且价格相对低廉,在锂电池结构中充当负极活性材料的载体和负极集流
体,是锂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铜箔采购量分别为 11,960.52 万元、18,180.52 万元、
和 3.70%,华创新材自 2021 年起成为公司铜箔供应商,2021 年度与 2022 年半
年度供货量分别为 17.96 万元与 54.62 万元,随着双方合作不断深入,预计未来
采购金额将持续增长。
公司预计将长期持有对华创新材的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华创新材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游的投资,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该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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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相关财务性投资金额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次发行
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履行相应
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将对海盐鋆昊臻选的出资份额 4,000.00 万元作为财务性投资
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542,119.14 94.50% 996,716.91 96.39% 674,859.35 96.90% 517,891.44 97.15%
其他业务收入 31,576.28 5.50% 37,278.83 3.61% 21,555.99 3.10% 15,213.63 2.85%
合计 573,695.42 100.00% 1,033,995.73 100.00% 696,415.33 100.00% 533,105.0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17,891.44 万元、
分别为 30.31%、47.69%,增长速度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品、废料及原材料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分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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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笔电类 358,056.37 66.05% 676,932.93 67.92% 457,678.46 67.82% 316,025.69 61.02%
手机类 156,197.40 28.81% 271,178.11 27.21% 202,280.31 29.97% 190,522.23 36.79%
消费类 其他消
费类
小计 529,249.47 97.63% 987,269.19 99.05% 673,752.70 99.84% 517,126.27 99.85%
动力类 12,869.67 2.37% 9,447.72 0.95% 1,106.65 0.16% 765.18 0.15%
合计 542,119.14 100.00% 996,716.91 100.00% 674,859.35 100.00% 517,891.44 100.00%
公司产品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
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为公司主要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
过 97%。其中,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超过 95%,系公司的核心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
司积极导入其他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终
端。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摩托、汽车启停系统、
储能系统等终端,处于布局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175,248.83 32.33% 319,737.16 32.08% 219,650.48 32.55% 177,837.22 34.34%
外销 366,870.31 67.67% 676,979.75 67.92% 455,208.86 67.45% 340,054.23 65.66%
合计 542,119.14 100.00% 996,716.91 100.00% 674,859.35 100.00% 517,891.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和外销收入金额都呈现增长趋势,外销收入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9 年至 2021 年,外销收入的复合增长
率为 41.10%,内销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 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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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288,259.21 53.17% 220,174.35 22.09% 98,482.06 14.59% 98,548.80 19.03%
第二季度 253,859.93 46.83% 272,936.04 27.38% 162,862.60 24.13% 121,827.86 23.52%
第三季度 - - 244,606.10 24.54% 193,844.37 28.72% 153,832.92 29.70%
第四季度 - - 259,000.42 25.99% 219,670.32 32.55% 143,681.86 27.74%
合计 542,119.14 100.00% 996,716.91 100.00% 674,859.35 100.00% 517,891.44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销-DDU、
一 301,907.24 55.69% 517,464.61 51.92% 380,379.93 56.36% 309,612.29 59.78%
DAP 等
般
内销 175,248.83 32.33% 319,737.16 32.08% 219,650.48 32.55% 177,825.63 34.34%
模
式 外销-FOB、 1,180.71 0.22% 2,274.33 0.23% 1,070.22 0.16% 1,272.53 0.25%
CIF 等
VMI 模式 63,782.37 11.77% 157,240.81 15.78% 73,758.71 10.93% 29,180.99 5.63%
合计 542,119.14 100.00% 996,716.91 100.00% 674,859.35 100.00% 517,891.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业务在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或领用后确认收入;外
销的 DDU、DAP 等贸易模式以取得客户到货证明为收入确认依据,到货证明的
具体形式为经客户签收的送货单。外销的 FOB、CIF 等贸易模式下,以出口业
务办妥报关出口手续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为报关单。
VMI 模式下,公司按客户实际领用产品数量及金额确认收入。发行人 2019
年起 VMI 销售模式下的收入金额及比例上升较快,该模式下的销售收入主要来
自客户 HP,系为方便客户提货根据客户要求采用 VMI 模式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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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441,841.17 94.24% 747,887.27 96.63% 465,702.05 97.15% 373,097.97 97.56%
其他业务成本 27,013.49 5.76% 26,060.29 3.37% 13,667.12 2.85% 9,329.92 2.44%
合计 468,854.65 100.00% 773,947.55 100.00% 479,369.17 100.00% 382,427.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成本基本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报告
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373,097.97 万元、465,702.05 万元、747,887.27
万元和 441,841.17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7.56%、97.15%、96.63%和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主要由废品、废料以及原材料的销售成本构
成,与其他业务收入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应用领域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笔电类 285,037.23 64.51% 497,010.22 66.46% 301,239.44 64.69% 218,945.01 58.68%
消 手机类 129,095.72 29.22% 209,880.95 28.06% 150,848.25 32.39% 144,157.74 38.64%
费
类 其他消费类 12,621.59 2.86% 29,967.42 4.01% 10,006.88 2.15% 8,201.67 2.20%
小计 426,754.55 96.59% 736,858.60 98.53% 462,094.56 99.23% 371,304.42 99.52%
动力类 15,086.62 3.41% 11,028.67 1.47% 3,607.48 0.77% 1,793.55 0.48%
合计 441,841.17 100.00% 747,887.27 100.00% 465,702.05 100.00% 373,097.9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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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相对稳定,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相匹配。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源于笔电类和手机类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573,695.42 1,033,995.73 696,415.33 533,105.08
营业成本 468,854.65 773,947.55 479,369.17 382,427.89
毛利 104,840.76 260,048.18 217,046.16 150,677.19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 100,277.98 248,829.64 209,157.30 144,793.48
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的比重 95.65% 95.69% 96.37% 96.1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44,793.48 万元、209,157.3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 18.50% -6.47% 24.96% -6.03% 30.99% 3.03% 27.96%
其他业务毛利率 14.45% -15.64% 30.09% -6.51% 36.60% -2.08% 38.67%
综合毛利率 18.27% -6.88% 25.15% -6.02% 31.17% 2.90% 28.26%
公司综合毛利率近两年一期持续下降,主要系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公司主
营业务成本相应增加。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笔电类 73,019.14 72.82% 179,922.71 72.31% 156,439.02 74.79% 97,080.68 67.05%
消 手机类 27,101.68 27.03% 61,297.15 24.63% 51,432.07 24.59% 46,364.49 32.02%
费
类 其他消费类 2,374.10 2.37% 9,190.73 3.69% 3,787.05 1.81% 2,376.67 1.64%
小计 102,494.92 102.21% 250,410.59 100.64% 211,658.14 101.20% 145,821.85 100.71%
动力类 -2,216.95 -2.21% -1,580.95 -0.64% -2,500.83 -1.20% -1,028.37 -0.71%
合计 100,277.98 100.00% 248,829.64 100.00% 209,157.30 100.00% 144,793.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额的核心来源为笔电类和手机类消费锂离子电池。笔
电 类 消 费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毛 利 额 分 别 为 97,080.68 万 元 、 156,439.02 万 元 、
的分别为 67.05%、74.79%、72.31%和 72.82%。
(2)主营业务按照应用领域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如下: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笔电类 20.39% -6.19% 26.58% -7.60% 34.18% 3.46% 30.72%
消 手机类 17.35% -5.25% 22.60% -2.83% 25.43% 1.09% 24.34%
费
类 其他消费类 15.83% -7.64% 23.47% -3.98% 27.45% 4.99% 22.47%
小计 19.37% -6.00% 25.36% -6.05% 31.41% 3.22% 28.20%
动力类 -17.23% -0.49% -16.73% 209.25% -225.98% -91.59% -134.40%
合计 18.50% -6.47% 24.96% -6.03% 30.99% 3.03% 27.96%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锂电池的平均售价为 25.98元/只、25.24元/只、26.41
元/只和 30.24 元/只,2019-2021 年期间基本保持稳定,2022 年 1-6 月单价有所提
升,主要系公司积极和客户充分协商调整价格以转移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
力;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电池平均成本分别为 18.65 元/只、17.31 元/只、19.7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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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和 24.39 元/只,主要系 2021 年下半年起主要原材料如钴酸锂等价格大幅上涨,
成本上涨幅度高于公司产品提价幅度,进而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动力类锂离子电池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极低,不
超过 3%,其成本构成中间接费用占比较大,主要系动力类锂离子电池独立产线
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单只电芯分摊的设备折旧等固定成本较多且易受销量影响。
(1)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各期主营
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97%。
公司主营业务与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类似业务及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毛利率
可比上市公司 项目
锂离子电池 13.18% 19.02% 26.13% 23.76%
亿纬锂能
综合 14.96% 21.57% 29.01% 29.72%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 未披露 24.34% 28.91% 23.95%
欣旺达
综合 13.76% 14.69% 14.86% 15.35%
注2
二次锂离子电池 16.64% 14.92% 18.01% 23.57%
鹏辉能源
综合 17.73% 16.21% 17.49% 23.75%
类似业务 14.91% 19.43% 24.35% 23.76%
平均值
综合 15.48% 17.49% 20.45% 22.94%
主营业务 18.50% 24.96% 30.99% 27.96%
珠海冠宇
综合 18.27% 25.15% 31.17% 28.26%
来源: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相关公开信息整理。
注 1:欣旺达消费类锂离子电芯 2019 年度与 2020 年度毛利率来源于其《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反馈意见回复(三次修订稿)》,2021 年度毛利率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反馈意见回复(三次修订稿)》中披露的“2021 年 1-6 月”毛利率;
注 2:鹏辉能源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二次锂离子电池”毛利率,上表中毛利率
为其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锂离子电池”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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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要系产品
差异导致。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度的综合毛利率相较于 2020 年度均
有不同程度的下滑,主要系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营业成本构成
可比上市公司 项目
注1
直接材料 85.56% 83.02% 77.26% 74.62%
亿纬锂能 直接人工 未披露 4.92% 6.68% 8.83%
其他 未披露 12.06% 16.06% 16.55%
直接材料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88.08%
欣旺达 直接人工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5.42%
其他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5.72%
直接材料 未披露 76.01% 67.06% 69.01%
鹏辉能源 直接人工 未披露 11.81% 15.38% 16.68%
其他 未披露 12.18% 16.86% 14.31%
直接材料 77.09% 73.40% 70.18% 69.54%
珠海冠宇 直接人工 6.13% 7.94% 9.95% 9.81%
其他 16.78% 18.66% 19.88% 20.65%
注 1:亿纬锂能 2022 年 1-6 月的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构成来源于其《关于惠州亿纬
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中披露
的“2022 年 1-3 月”毛利率。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均为直接材料,
亿纬锂能、鹏辉能源与发行人情况类似,2021 年度营业成本构成中的直接材料
金额占比相较 2020 年度明显有所提升。
(2)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类似业务毛利率差异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类似业务毛利率存在差异,
主要系可比上市公司类似业务产品虽同为锂电池产品,但主要应用领域及客户
群体、具体产品类型存在差异,与公司不完全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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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
售,目前动力锂离子电池仅处于布局阶段,销售收入占比极小。报告期内,公
司超过 95%的主营业务相关产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较
为聚焦,公司客户群以笔电类、手机类厂商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的具体产品
类型主要为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
根据公开资料查询,亿纬锂能与发行人类似业务产品兼有消费类和动力类,
其消费类产品主要为应用于电子雾化器、可穿戴设备、蓝牙设备、真无线蓝牙
耳机等领域的小型锂离子电池。亿纬锂能消费类产品的具体产品类型主要为小
型软包电池、豆式电池等。根据亿纬锂能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其 2021 年营业
收入中消费类占比为 40.69%。
根据公开资料查询,欣旺达主要通过其子公司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及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消费类锂电芯业务,从应用领域上看与发
行人较为类似,均应用于消费类;但是从客户群体上看其主要为内部销售,自
供于其电池模组业务。欣旺达 2021 年消费电芯自供率约为 30%,其对外销售的
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模组。根据欣旺达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其 2021 年营业
收入中消费类占比为 83.57%。
根据公开资料查询,鹏辉能源与发行人类似业务的产品兼有消费类、动力
及储能类,其消费类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无线耳机、蓝牙音箱、ETC 电池等领域
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鹏辉能源消费类产品的具体产品类型主要为圆柱电池、
扣式电池等。根据鹏辉能源的 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鹏辉能源营业收入中消
费类占比为 42.85%。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在消费类应用领域和客户群体上的分布差异情况如
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消费类锂电池产品应用领域 客户群体
可穿戴设备、蓝牙设备等 三星
亿纬锂能 电动工具 TTI、史丹利百得、博世
电子雾化器 麦克韦尔
欣旺达 手机数码类 苹果、华为、OPPO、vivo、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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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消费类锂电池产品应用领域 客户群体
笔记本电脑类 华为、联想、戴尔、惠普
智能硬件类 小米及其生态系统内各公司
音响 哈曼
鹏辉能源 ETC 金溢科技、万集科技
耳机 JBL、佳禾、小米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类 惠普、联想、戴尔、华硕、宏碁、微软、亚马逊
珠海冠宇 手机数码类 华为、OPPO、小米、摩托罗拉、中兴
无人机、可穿戴设备 大疆、BOSE、Meta、Google
来源: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相关公开信息整理。
总体来看,从应用领域上,发行人专注于消费领域,可比上市公司均兼有
动力或储能作为其主要应用领域之一。从客户群体上,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群集
中在笔电类、手机类厂商,与欣旺达最为接近,但发行人笔电类厂商客户相比
较欣旺达占比较高,而亿纬锂能、鹏辉能源的客户群体相对较为分散。从具体
产品类型上,发行人与欣旺达的锂离子电芯业务最为接近,均以聚合物锂离子
电池为主;亿纬锂能消费类产品主要为小型软包电池、豆式电池等;鹏辉能源
消费类产品主要为圆柱电池、扣式电池等。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与欣旺达锂离子电芯业务相对最为可比,
其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先升后降。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略高于
欣旺达锂离子电芯业务毛利率主要系发行人以电芯业务为主,在锂离子电芯业
务的生产、销售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2,195.15 0.38% 4,320.63 0.42% 3,583.95 0.51% 5,970.12 1.12%
管理费用 53,846.93 9.39% 62,852.69 6.08% 44,064.74 6.33% 37,553.34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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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费用 38,253.19 6.67% 62,336.69 6.03% 40,577.50 5.83% 31,886.44 5.98%
财务费用 1,378.52 0.24% 7,120.82 0.69% 20,571.10 2.95% 2,269.80 0.43%
合计 95,673.80 16.68% 136,630.83 13.21% 108,797.30 15.62% 77,679.70 14.57%
注:比例为该项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分 别 为 77,679.70 万 元 、 108,797.30 万 元 、
(1)销售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929.20 42.33% 1,992.15 46.11% 1,900.85 53.04% 1,751.31 29.33%
运杂费及通关费 225.77 10.28% 329.56 7.63% 288.92 8.06% 2,210.02 37.02%
日常运营费用 598.62 27.27% 1,380.27 31.95% 911.80 25.44% 1,253.98 21.00%
物料消耗 199.60 9.09% 576.98 13.35% 464.17 12.95% 415.09 6.95%
股份支付费用 215.91 9.84% - - - - 323.03 5.41%
其他 26.04 1.19% 41.68 0.96% 18.20 0.51% 16.69 0.28%
合计 2,195.15 100.00% 4,320.63 100.00% 3,583.95 100.00% 5,970.1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5,970.12 万元、3,583.95 万元、4,320.63 万
元和 2,195.15 万元。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运杂费及通关费、日常运
营费用等构成,上述三项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7.36%、8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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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2%、0.51%、0.42%
和 0.38%。2020 年起,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主要系销售费用中的运
杂费及通关费下降明显。
(2)销售费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运杂费及通关费分别为 2,210.02 万元、288.92
万元、329.56万元和 225.77 万元,占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37.02%、8.06%、
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合同直接相关的运输费用及
通关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一部分,在营业成本中核算,销售费用中运杂费
及通关费相应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1,751.31 万元、1,900.85 万元、
提升销售人员薪酬水平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分别为 1,253.98 万元、911.80 万元、1,380.27
万元和 598.62 万元,主要由保险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构成。2020 年度日
常运营费用较低主要系受当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销售人员差旅活动显著减
少所致。
(1)管理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6,898.02 49.95% 45,013.36 71.62% 31,760.69 72.08% 21,035.01 56.01%
股份支付费用 12,151.82 22.57% - - - - 5,123.05 13.64%
日常运营费用 4,809.27 8.93% 8,521.50 13.56% 6,165.67 13.99% 5,174.04 13.78%
专业服务费 2,418.38 4.49% 3,773.84 6.00% 3,392.17 7.70% 3,728.42 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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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折旧及摊销 3,315.02 6.16% 4,467.07 7.11% 2,443.99 5.55% 1,971.61 5.25%
停工损失 4,251.42 7.90% 892.59 1.42% - - - -
其他 3.01 0.01% 184.34 0.29% 302.23 0.69% 521.22 1.39%
合计 53,846.93 100.00% 62,852.69 100.00% 44,064.74 100.00% 37,553.3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7,553.34 万元、44,064.74 万元、62,852.69
万元和 53,846.93 万元。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日常运
营费用、专业服务费等构成,上述四项费用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剔 除 股 份 支 付 费 用 的 影 响 后 ,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分 别 为 32,430.29 万 元 、
的经营规模相匹配。
(2)管理费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管 理 及 行 政 人 员 的 职 工 薪 酬 分 别 为 21,035.01 万 元 、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子公司数量的增加,管理及行政人员数量不断
增长以及公司根据整体经营情况相应提升管理及行政人员薪酬水平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 5,123.05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和
认股份支付费用。
报告期内 ,公司 日常 运营费用 分别为 5,174.04 万元、 6,165.67 万元、
维修费等构成,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服务费分别为 3,728.42 万元、3,392.17 万元、3,773.84
万元和 2,418.38 万元,主要由专利代理服务费、咨询费用、产品认证服务费等
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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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5,308.47 40.02% 31,839.94 51.08% 21,985.21 54.18% 16,966.13 53.21%
材料费 11,061.18 28.92% 18,570.61 29.79% 12,949.65 31.91% 9,499.46 29.79%
折旧费与摊销费 5,826.16 15.23% 6,670.42 10.70% 2,903.42 7.16% 1,780.41 5.58%
股份支付费用 2,281.22 5.96% - - - - 1,408.77 4.42%
水电燃气费 2,327.55 6.08% 2,903.04 4.66% 1,321.14 3.26% 977.25 3.06%
测试认证费 462.02 1.21% 1,172.96 1.88% 883.95 2.18% 868.56 2.72%
其他 986.60 2.58% 1,179.72 1.89% 534.13 1.32% 385.87 1.21%
合计 38,253.19 100.00% 62,336.69 100.00% 40,577.50 100.00% 31,886.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1,886.44 万元、40,577.50 万元、62,336.69
万元和 38,253.19 万元。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费与摊销
费、股份支付费用等构成,上述四项费用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93.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费用 3,216.35 3,059.24 5,430.36 3,899.16
其中:租赁利息费用 194.99 496.65 981.76 1,296.58
减:利息收入 1,834.46 1,551.41 854.45 702.64
承兑汇票贴息 - 65.88 - -
汇兑损益 -1,002.74 4,083.37 14,822.14 -2,432.69
手续费及其他 999.39 1,463.75 1,173.05 1,505.97
合计 1,378.52 7,120.82 20,571.10 2,269.80
注:汇兑收益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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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2,269.80 万元、20,571.10 万元、7,120.82 万
元和 1,378.52 万元,主要为承担的利息费用以及汇兑损益、手续费及其他等。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波动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汇率波动较大,汇
兑损益波动情况与公司外销收入规模、外币资产和负债、汇率变动情况相符。
(五)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工业企业增资扩产专项资金(新增
- - - 1,500.00 与收益相关
注册资本)
高比能全固定态聚合物锂离子动力
- 37.03 212.97 391.04 与收益相关
电池研发与产业化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智能化工厂建设
项目
聚合物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智能
化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高能量高密度 3C 电池国产智能装备
(系统)运用项目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智能化机
器人应用项目
锂离子动力电池智能化生产线建设
项目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技改项目 8.00 16.00 16.00 16.00 与资产相关
聚合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白蕉自动
化技术改造二期项目
化改造升级项目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卷绕工序自动一
体化项目
锂电池自动卷绕封装数字化车间 60.70 - - - 与资产相关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四部技术改造项
目
招商引资优惠 - 550.00 - - 与收益相关
珠海市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
- 400.00 - - 与收益相关
发展补贴(增加主营业务收入)
国网重庆市电力电费补贴款收入 - 179.22 - -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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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
房屋租赁补贴 777.31 165.00 - - 与收益相关
- 100.00 - - 与收益相关
金项目
博士博士后经费补贴 - 30.00 - - 与收益相关
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
项资金补贴(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 - 29.90 - - 与收益相关
经济用途)
高层次、青优、博士博士后人才励
- 20.00 - - 与收益相关
奖政府补贴款
就业补贴 - 20.00 - - 与收益相关
专利促进资金奖励 - 19.60 - - 与收益相关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19.57 - - 与收益相关
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 19.00 - - 与收益相关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定岗位
- 13.30 - - 与收益相关
补贴款
重点人员税费减免 - 13.29 - - 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标杆企业补助资金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政府补贴款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完成股改奖励政府补贴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资金(企业升规)
工业企业培育升规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 - - 200.00 与收益相关
金
广东省博士后工作站经费补助 - - - 145.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专项资金 - - - 107.26 与收益相关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 100.00 92.00 与收益相关
做大做强
外贸进出口大户奖励 - - - 50.00 与收益相关
- - - 31.32 与收益相关
款
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基金 - - - 30.00 与收益相关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69.00 46.72 35.70 3.18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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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
政府稳岗补贴 250.34 11.99 248.33 7.39 与收益相关
工业互联网发展基金 - 9.00 180.20 - 与收益相关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高能量密度) - - 30.00 - 与收益相关
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 - 645.90 - 与收益相关
增资扩产奖励(年度增加主营业务
- - 600.00 - 与收益相关
收入)
以工代训 - 20.55 332.15 - 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132.90 297.60 - 与收益相关
抗疫补贴 - 18.39 245.30 - 与收益相关
准固态动力锂电池的研发与产业化
- 968.50 223.50 - 与收益相关
应用
财税贡献专项奖励支持 - - 177.94 - 与收益相关
上市挂牌融资奖补资金 - - 137.70 - 与收益相关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助 - - 100.00 - 与收益相关
延迟复工补助款 - - 84.90 - 与收益相关
科技进步奖 - - 60.00 - 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 - 50.00 - 与收益相关
外贸进出口大户 - - 50.00 - 与收益相关
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资金 - - 40.00 - 与收益相关
适岗培训补贴 - - 36.70 - 与收益相关
社保补贴 - 18.04 21.56 - 与收益相关
工业企业大规模专项款 - - 20.00 - 与收益相关
扶贫补贴 - - 14.32 - 与收益相关
招工补贴款 - - 13.95 - 与收益相关
升规奖励 - - 10.00 - 与收益相关
安全大倍率充放电高能锂动力电池
制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斗门区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专项奖励 150.00 - - - 与收益相关
上市辅导奖励 40.00 - - - 与收益相关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33.29 - - -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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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
产线改造
小升规企业奖励 10.00 - - -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政府补助 28.60 47.65 65.04 36.6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2,895.30 5,130.29 5,556.29 3,381.12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9,287.29 -20,248.41 -9,834.75 -6,266.9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656.92 -2,869.27 -1,912.22 -1,440.28
固定资产清理减值损失 -14.78 -2,100.55 -193.77 -1,796.26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9,958.98 -25,218.23 -11,940.74 -9,503.46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4.96 35.51 -1,472.56 -6,589.5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119.20 98.38 306.85 -201.84
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3,084.24 133.90 -1,165.70 -6,791.38
合计 -6,874.75 -25,084.33 -13,106.45 -16,294.84
注:损失以“-”号填列。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合计分
别为-16,294.84 万元、-13,106.45 万元、-25,084.33 万元和-6,874.75 万元,为计提
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
收入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存货以及固定资产计提的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提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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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646.15 万元、1,887.44 万元、2,266.95 万元
和-3,649.11 万元,主要系公司为减轻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与银行开展了远期锁
汇业务以锁定美元汇率,已交割合约形成的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远期锁汇等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对冲汇率波动风险,
根据公司对未来汇率趋势判断锁定在未来某一时点以固定汇率对部分应收美元
账款进行结汇,主要服务于外销经营活动,不存在从事外汇投机活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67.00 22.24 191.22 216.57
违约赔偿款及罚款 272.55 624.12 351.02 552.29
捐赠利得 6.73 14.00 44.07 38.72
其他 10.38 514.13 101.56 287.78
合计 356.66 1,174.49 687.87 1,095.3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095.36 万元、687.87 万元、1,174.49 万
元和 356.66 万元。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主要由收取的违约赔偿款及罚款、非流
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等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赔偿支出 199.18 16.81 2,094.65 7,153.92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30.74 794.59 1,327.87 955.40
非常损失 - 97.95 1,410.21 -
对外捐赠 41.00 23.39 513.72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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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他 95.14 80.62 22.45 34.63
合计 466.05 1,013.36 5,368.91 8,147.1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8,147.19 万元、5,368.91 万元、1,013.36
万元和 466.05 万元,主要由赔偿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非常损失等
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5.30 80.22 2,112.49 1,304.02
递延所得税费用 -6,050.49 7,834.91 9,739.52 3,756.75
合计 -6,045.19 7,915.12 11,852.01 5,060.76
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费用主要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产减值准备、可
抵扣亏损以及递延收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综合影响。
进行固定资产与研发投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较高;
②受原材料涨价影响,发行人本期利润总额较低;③发行人本期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纳税调整。上述因素综合导致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
高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635,246.40 1,058,658.50 642,158.33 468,383.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555,670.31 859,833.16 454,536.17 433,348.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576.09 198,825.34 187,622.16 35,03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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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73,578.13 4,121.93 3,630.11 1,719.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73,396.46 397,822.23 166,607.99 83,345.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818.33 -393,700.30 -162,977.87 -81,626.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51,180.78 418,683.56 201,893.79 135,435.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13,268.34 104,037.34 148,437.98 104,356.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12.44 314,646.23 53,455.81 31,079.4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36.08 -992.36 -3,345.68 657.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1,593.72 118,778.90 74,754.42 -14,854.72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0,685.30 954,326.77 592,659.07 425,638.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68,590.74 85,682.01 38,319.04 34,923.6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70.36 18,649.72 11,180.23 7,821.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5,246.40 1,058,658.50 642,158.33 468,383.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9,087.47 638,567.32 295,453.47 310,764.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3,918.19 184,224.61 128,218.32 96,400.51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90.64 8,446.33 12,524.09 9,891.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174.00 28,594.89 18,340.28 16,292.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5,670.31 859,833.16 454,536.17 433,348.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576.09 198,825.34 187,622.16 35,034.77
营业收入 573,695.42 1,033,995.73 696,415.33 533,105.0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营业
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5,034.7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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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断改善,反映出公司将销
售收入转化为现金的能力增强,同时公司亦逐步减少了通过保理、票据贴现等
回款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收现比分别为 79.84%、85.10%、92.30%和 97.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生产经营相匹配。
报告期内,将公司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6,258.69 94,514.97 81,681.00 43,187.91
加:信用减值损失 -3,084.24 -133.90 1,165.70 6,791.38
资产减值损失 9,958.98 25,218.23 11,940.74 9,503.46
固定资产折旧 50,087.32 73,462.98 41,678.80 28,515.97
使用权资产折旧 2,363.91 3,558.78 - -
无形资产摊销 459.83 581.91 464.32 374.0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171.75 8,893.67 3,919.62 1,813.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318.68 248.97 36.03 -284.13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524.57 7,005.03 7,968.50 3,550.7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49.11 -2,266.95 -1,887.44 646.1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13,136.74 -12,229.70 -977.25 -3,920.67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存 货的减 少(增 加以 “- ”号 填
-4,813.50 -150,757.57 -44,529.69 6,347.23
列)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
- - - -
填列)
经 营性应 收项目 的减 少( 增加 以
“-”号填列)
经 营性应 付项目 的增 加( 减少 以
-33,511.07 143,220.79 152,546.15 -7,693.95
“-”号填列)
其他 14,206.10 - - 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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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576.09 198,825.34 187,622.16 35,034.77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821.25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441.75 401.6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5.17 3,228.57 2,795.24 608.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578.13 4,121.93 3,630.11 1,719.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400.00 25,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1,288.21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98.74 1,268.82 725.79 4,3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396.46 397,822.23 166,607.99 83,345.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818.33 -393,700.30 -162,977.87 -81,626.15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626.15 万元、-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且绝对数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新建厂房、增加生产
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金额较大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3,158.65 40,536.83 15,627.8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1,180.78 205,524.92 161,246.92 118,307.8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10.04 1,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180.78 418,683.56 201,893.79 135,4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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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4,911.19 82,739.34 105,777.65 71,850.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962.28 6,026.88 24,393.35 2,315.7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94.88 15,271.12 18,266.98 30,189.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268.34 104,037.34 148,437.98 104,356.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12.44 314,646.23 53,455.81 31,079.43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1,079.43 万元、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银行借款、股东投资款和首发上市
募集资金等。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归还银行借款支出、支付融
资租赁还款及服务费等。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
别为 77,747.23 万元、165,882.20 万元、371,553.41 万元和 148,897.72 万元。公司
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
土地使用权以及厂房装修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主要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继续投入以及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具体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
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十、技术创新分析
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
池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建立了一支强大的研发团队,并积累了丰
富的技术成果。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2,000 人,已获取境
内授权专利 89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61 项,实用新型专利 625 项,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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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的情形。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冠宇有限委托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存
放电池的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竹东路 8 号的相关仓库(以下简称“涉案仓
库”)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发生火灾事故(以下简称“新宁火灾”)。根据深
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出具的深公坪消火重认字〔2016〕第
安机关认定起火原因“可排除放火、外来火源、遗留火种、雷击、电气故障等,
不排除北面仓存储区由北向南西一柱东南侧及向东 1.1 米范围内存放的电池自燃
引起火灾”。新宁火灾发生后,多家公司向新宁物流提出赔偿要求,新宁物流
根据被索赔的情况向发行人发出了索赔函主张赔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新宁火灾案相关诉讼进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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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况
二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作出(2019)粤 03 民终
新宁物流赔偿深圳雅视货物损失
新宁物流、摩托
深圳雅视科技有 罗拉(武汉)移
货物损失 221.67 万元。新宁物流、珠
海冠宇不服二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
“深圳雅视”) 公司、珠海冠
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
宇、欣旺达
法院已立案审查。2021 年 12 月 23
日 , 广 东 省高 级 人民 法院 出 具 裁定
书,驳回新宁物流和珠海冠宇的再审
申请。
二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作出(2019)粤 03 民终
新宁物流赔偿京东方货物损失 332.14
珠海冠宇、欣旺
万元,珠海冠宇赔偿京东方货物损失
达、飞毛腿(福
京东方现代(北 142.35 万元。新宁物流、珠海冠宇不
建)电子有限公
京)显示技术有 服二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限公司(简称 申请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裁
池有限公司、宁
“京东方”) 定 驳 回 新 宁物 流 、珠 海冠 宇 再 审申
德新能源科技有
请。新宁物流和珠海冠宇分别于 2021
限公司
年 6 月、7 月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
序,2021 年 8 月 10 日,广东省深圳市
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决定不支持新
宁物流、珠海冠宇的监督申请。
一审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作出
牧东光电科技有 (2019)粤 0310 民初 442 号《民事判
珠海冠宇、欣旺
达
“牧东光电”) 合 同 关 系 不成 立 ,不 具备 请 求 权基
础,驳回牧东光电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判决认定原告损失为 484.97
万元,新宁物流承担 70%的责任,珠
海冠宇承担 30%责任,由于原告在本
深圳巴斯巴科技 案中未向珠海冠宇提出诉讼请求,法
深圳同力兴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院未判决珠海冠宇公司支付赔偿款,
(简称“巴斯 但提出原告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巴
冠宇、欣旺达
巴”) 斯巴向珠海冠宇提出和解建议,否则
马上另案起诉。双方于 2021 年 11 月
签订和解协议,和解金额为 144.49 万
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珠海冠宇、欣旺 作出(2018)粤 0310 民初 707 之四
达 《民事裁定书》,准许新宁物流撤回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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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况
珠海冠宇、欣旺 一审法院判决新宁物流支付广西人保
中国人民财产保
达、飞毛腿(福 公司赔偿金 1,155 万元,二审法院驳
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电子有限公 回上诉,维持原判。新宁物流不服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分公司(简称
池有限公司和宁 再审。2022 年 3 月 31 日,广东省高级
“广西人保公
德新能源科技有 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驳回新宁物流
司”)
限公司 的再审申请。
一审法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认为
发行人与该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将发
行人列为该案第三人。欣旺达向法院
提交《关于不对珠海冠宇公司提起诉
讼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明确在
本案中仅对新宁物流公司提起诉讼,
不要求珠海冠宇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任、珠海冠宇承担 30%责任,判决新
宁物流支付欣旺达赔偿金 590.24 万
元;针对一审判决,珠海冠宇及新宁
物流均已提起上诉。2022 年 6 月 9
日 , 深 圳 市中 级 人民 法院 出 具 判决
书,驳回新宁物流与发行人的上诉请
求,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深圳市航嘉驰源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与新宁物流之间的仓储合
同尚未成立,驳回华安保险的全部诉
讼请求。华安保险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
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
深圳市航嘉驰源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
电气股份有限公 作出(2019)粤 03 民终 11628 号《民
华安财产保险股 司、摩托罗拉移 事裁定书》,将本案发回深圳市龙岗
份有限公司深圳 新宁物流、发行 动通信技术有限 区人民法院重审。2021 年 8 月 31 日,
分公司(简称 人 公司(曾用名: 深 圳 市 龙 岗区 人 民法 院作 出 一 审判
“华安保险”) 联想移动通信科 决,支持华安保险诉求 2,320,000 元,
技有限公司)、 认定新宁物流承担 70%责任、发行人
欣旺达 承担 30%责任。针对一审判决,发行
人、新宁物流及华安保险均已提起上
诉。2022 年 7 月 29 日,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出具判决书,驳回发行人、新
宁物流及华安保险的上诉请求,维持
一审判决。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1
武汉天马微电子 珠海冠宇、欣旺 月 26 日作出(2017)粤 0307 民初 21585
有限公司 达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准许武汉天马
微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9 月
新宁物流、江苏 29 日作出(2022)粤 0310 民初 890 号
份有限公司 行人支付财产损失赔偿款 6,984,44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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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因新宁火灾案,除上述已立案案件外,还存在其他潜在纠纷,截至
额及预计的赔偿比例计提预计负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累计已计提预计负
债 9,409.75 万元,并已根据现有生效判决支付赔偿款 508.51 万元,并根据和解
协议冲回预计负债 456.47 万元,预计负债账面余额 8,444.77 万元。
法院起诉了发行人,指出发行人 3 个型号产品涉嫌侵犯 MAXELL 拥有的 4 项美
国专利,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停止侵权并赔偿其损失,但未明确具体的诉求金
额。
上述诉讼事项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也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聘请美国律师,将积极、持续与 MAXELL 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必要时亦可能采取各种法律手段以争取有利谈判或诉讼地位。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东莞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冠宇
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ATL 以专利侵权为由,指出发行人 3 个型号产
品涉嫌侵犯 ATL 拥有的 4 项专利。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分别称其为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公司及子公
司生产的相关产品实施了涉案专利所主张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请求判令公司及子公司立即停止
生产、销售侵害涉案专利相关的电芯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案件诉讼费。2022 年
对于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的《民事起诉状》中提及的 1 项专利,ATL
新增提出发行人另 1 个型号产品涉嫌侵犯该项专利,要求发行人就侵犯该项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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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权事宜赔偿 6,000 万元,并与其他被告连带承担 ATL 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
的合理费用 100 万元。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法院起诉发行人专利侵权的 7 起诉讼相关材料,指出
发行人 9 个型号的产品涉嫌侵犯 ATL 拥有的 8 项专利。原告在国内诉讼材料中
声称发行人未经许可实施了上述涉诉专利,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请求判令发
行人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出口涉诉专利相关的电芯产品,赔偿原告经
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等。前述国
内诉讼共计 6 个案件(每个涉诉专利对应 1 个案件),每个案件诉请的赔偿金额
为 1,100 万元,合计共 6,600 万元。原告在美国的诉讼材料中声称发行人未经授
权制造、使用、销售、提供销售和/或进口涉诉产品到美国,侵害了原告的专利
权,请求判令裁定公司侵犯及故意侵犯其所主张的专利权,停止侵权行为,支
付侵权及故意侵权赔偿金,承担相应的案件诉讼费等,该案件未明确诉请赔偿
金额。2022 年 8 月,ATL 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法院请求变更诉讼请求,
新增提出发行人电芯产品侵犯其其他 2 项专利。
上述诉讼事项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也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MAXELL 专利侵权纠纷案和 ATL 专利侵权纠纷案目前仍处于早期阶段,相
关结果的不确定性较大且无法合理可靠的估计。基于此,本公司未对上述专利
纠纷计提预计负债。
行人子公司冠宇电源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为由向珠海市
斗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冠宇电源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1,683.5754 万元。
冠宇电源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提起反诉,认为由于香海建设原因导致项目进
度滞后,要求香海建设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 339 万元,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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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总额减少为 883.3673 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案尚在法院审理中。
(三)重大期后事项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1,934,034.46
元(含税),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
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大事
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基
础上的产能扩充、研发投入以及生产线升级改造等,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
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情况的变化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
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研发实
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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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8,904.3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金额 投入金额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
建设项目
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生产线技改项目
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
设项目
- 合计 - - 322,362.41 308,904.30
注: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系已考虑并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
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4,000.00 万元后的金额。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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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为了顺应消费锂离子电池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增强主营业务产品市场优势,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实现由卷绕工艺到叠片工艺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生
产工艺升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先进叠片工艺生产设备,建设叠片工艺自动
化生产线。本项目有助于公司提前完成叠片工艺的生产布局,强化产品核心竞
争力,从而满足现有客户的潜在需求,巩固并扩大现有市场份额;同时,本项
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助力潜在客户的后续挖掘。
(1)把握下游消费电子领域产品升级发展契机,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
近年来,为满足终端消费者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
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商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活动,推动了产品的快
速升级,促使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对上游锂电池产品的重量、体积、能量密度、
安全性能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解决因射频频段扩张、像素密度提升、
处理器性能增强等一系列技术提升所带来的能耗、发热等问题。
目前,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包括圆柱锂离子电池、方形锂离子电池和聚
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相较圆柱锂离子电池与方形锂离子电池,聚合物软包锂
离子电池在质量、安全性、散热性、尺寸灵活性、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方面
均具有明显优势,在下游消费类电子领域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对软包电池占比的统计预测,以及 Mordor Intelligence 对全球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的统计预测,预计到 2025 年软包电池占比将达
在此背景下,率先完善针对消费类软包锂离子电池的战略布局将成为业内
企业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抢占竞争先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
的重要举措。凭借性能优良的产品与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已处于行业领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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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2021 年公司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锂离子电
池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二,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五。公司拟通
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实现消费类软包锂离子电池产能的有效扩张,为后续
下游应用需求的增长提前进行产能储备,从而把握下游消费电子领域产品升级
发展契机,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
(2)提前布局叠片工艺,丰富现有产品结构
在下游消费电子产品追求快充与续航功能持续优化的趋势下,高能量密度
及低内阻成为现阶段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升级的主流方向之一。目前,消费
类锂离子电池电芯的制作工艺主要包括卷绕式与叠片式。叠片电池在能量密度、
内阻等方面均具有突出优势。
得益于叠片结构可充分利用电池的边角空间,空间利用率较高;同时,叠
片电池反应界面均匀一致,极片和隔膜的接触优良,活性物质的容量得以充分
发挥,叠片电池的能量密度高且循环性能佳,电池续航功能突出。
卷绕电池(左)与叠片电池(右)在空间利用效率上的差异比较
在电池的循环使用过程中,随着锂离子的嵌入,正负极片均会有膨胀。叠
片工艺下电芯结构不存在卷芯拐角,应力分布更为一致,在电池的循环往复使
用中,每层膨胀力均匀,电池可保持界面平整,性能稳定性更高,安全风险较
低。
在快充应用场景中,电池内部温度会随充放电的进行而逐渐升高。在充放
电过程中,高温位置活性物质劣化速度加快,电化学反应活性下降到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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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不能再支持锂离子脱嵌,同时加剧整个电池内部反应的不平衡,导致其它位
置的快速衰减,进而影响电池的循环寿命。
叠片电池采用多极片并联的方式,内阻较低,在进行快充时,能有效缓解
电池发热,提高电池化学系统整体稳定性并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同时,低阻抗
促使叠片电池可在短时间内完成大电流的充放电,电池的倍率性能较高,对当
前下游消费电子产品追求的快充功能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凭借性能上的优势,叠片电池有望成为未来突出快充及续航等功能的智能
消费电子产品的主流选择之一。掌握高精度叠片工艺并建设叠片生产线已成为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厂商创新产品线、实现对下游客户深入拓展的重要因素。然
而,由于叠片产线的客户验证周期普遍较长,公司亟需针对叠片产线展开提前
布局。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购置锂电池自动化叠片生产设备,包括模切叠片
一体机、叠芯缓存机等,打造先进叠片产线,实现叠片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产
业化。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提前完成叠片工艺的生产布局,丰富现有
产品结构,实现针对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的应用拓展,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
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助力潜在客户的后续挖掘。
(1)公司已掌握叠片产品的核心生产工艺并具备量产能力,为项目的顺利
实施奠定了充分实践基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
售,是全球知名的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供应商,拥有丰富生产技术储
备与制造经验。目前,公司已熟练掌握精密叠片与焊接、冲型、封装、烘烤、
陈化、化成、二封、折边及点胶、OCV 等叠片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全部核心生
产工艺。此外,公司已完成全自动高精度叠片技术的自主研发,该技术通过整
合高精度模切设备、高精度 CCD 视觉系统和高精度机器人,可有效提高叠片工
艺下针对产品的质量控制水平,实现叠片产品的高精度生产。相较传统叠片技
术,该技术可使模切精度提升 50-60%、叠片精度提升 40-60%,且可同时实现平
面异形、立体异形结构,丰富产品结构及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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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叠片生产工艺的掌握与核心技术的积累,公司已完成首条叠片产品
线的研发、设计、建造和验收,产品线达到叠片生产的技术要求,公司具备叠
片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量产能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充分实践基础。
(2)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将为项目产品质量的稳定输出提供有效保障
公司消费类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
者常用电子产品。为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均对上游消费锂离子电池相关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性提出了较
高要求。长期以来,公司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已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等多项认证。公司质量控制
范围覆盖从产品设计、开发、生产、测试到出货全流程,可最大程度保障产品
质量的稳定输出。在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下,公司锂离子电池产品在安全
性、一致性、稳定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获得了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综上,公司现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能有效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
性,性能优良、质量稳定的产品有助于公司客户资源的进一步拓展,助力本次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3)良好的客户基础,有助于项目叠片新产品的客户拓展
公司深耕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多年,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严格的生产制
造管理体系以及突出的产品质量,获得了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在消费类锂离子
电池领域,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领先的消费电子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包括华为、小米、三星等头部手机厂商,和惠普、联想、戴尔等头部笔记
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厂商,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具备良好的客户基础。
本项目叠片电池与公司现有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相同,
均以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为主,是公司基于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和
客户需求,通过多年研发投入形成的新产品。公司现有充分的客户基础与较高
的品牌认可度可为本项目叠片产品的客户开拓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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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142,894.0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31,190.24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金比例
- 项目总投资 142,894.04 131,190.24 100.00%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珠海市斗
门区,公司已取得本项目所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项目建设包括初步设计、建筑工程-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
训、系统调试及验证、试运营六个组成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如下:
T+12
阶段/时间(月)
初步设计
建筑工程-装修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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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叠片锂离子电芯产能 3,600 万只/年,新增主营业务收
入 158,400.00 万元,测算期年均净利润 17,701.34 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
局出具的《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编号 225055384135204)
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珠环建表〔2022〕87 号)。
(二)珠海生产线技改及搬迁项目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制造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对现
有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以
及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两个子项目。
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拟通过购置自动化设备,对
公司珠海总部厂区内产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替换老旧设备,并针对部分产
线引入极耳中置技术以优化生产工艺,完善产品结构。该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
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拟通过在现有土地上新
建厂房,将四部及五部厂区生产线搬迁至新建厂房,同时,也对该部分产线进
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该部分产能的场地使用将由租赁厂房
转为自建厂房,有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定性。该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
(1)提高产线自动化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规模稳步
扩张等因素驱动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潜力将被持续挖掘。提升产
线智能自动化水平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生产及管理效率,加强产品供应的高
效性、持续性和稳定性,从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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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引入先进自动化生产与检测设备,提升现有产线
智能化水平。一方面,公司将提升现有部分生产工序的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
质量和生产效率;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加强针对产线的信息化管理,促进公
司对生产各环节的高效管控与信息采集,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输出。此外,公
司珠海四五部厂区生产线搬迁至自建厂房后,该部分产线生产用厂房将由租赁
转为自建厂房,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将得以加强。
(2)升级生产工艺,优化产品结构以满足更多客户需求
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进程加速,对上游锂离子电池品质与性能
的要求也逐渐提高,以支撑消费电子产品的功能升级。为满足下游更多客户的
需求,本项目拟通过引入极耳中置技术,对公司现有部分产线的生产工艺进行
优化。极耳中置技术提供了一种新型锂离子电池极片结构,与极耳布置在头部
空箔上的常规锂离子电池极片结构相比,该技术可实现将极耳布置在极片上的
任意位置,当极耳布置在极片中间时,相当于将极片一分为二进行了并联,起
到了降低电池内阻的作用,可提升电池的功率性能,实现更快的充电速度。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现有产能中采用极耳中置技术的消费类锂
离子电池的占比,优化产品结构,有助于公司实现对下游消费电子领域客户的
深入拓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
(1)国家政策鼓励制造业智能化转型,项目实施具备良好政策环境
我国重视制造业发展,目前制造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但仍存在
技术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国内制造业技术
水平,我国政府出台多项政策促进两化融合,加速国内制造业智能化、信息化
转型进程。
联网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智能化生产应用方面,鼓励大型工业企业实现内部各
类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的广泛互联以及相关工业数据的集成互通,并在此基础
上发展质量优化、智能排产、供应链优化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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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本)》鼓励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注重鼓励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
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广先进适用、绿色工艺技术,
促进传统产业安全、绿色、集聚、高效发展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推
进制造技术突破和工艺创新,推行精益管理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泛在感知、
数据贯通、集成互联、人机协作和分析优化,建设智能场景、智能车间和智能
工厂。到 2025 年,7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建成
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化生产转型,为本项目的顺
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已积累丰富产线技术升级改造经验,可为项目实施提供充分支持
长期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两化融合”政策号召,持续推进产线自动
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并积极完善生产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对产品生产
制造、质量等信息的智能化管理,有效提升生产水平和效率。公司建有珠海、
重庆等地多个生产基地,近年来持续对生产基地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
包括自动柔性整线、智能仓储系统等,积累了丰富的自动化升级改造经验,取
得了显著成果。2018 年,公司获得由中国船级社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2019 年,公司获得“珠海市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称号。2021 年 1
月,公司入选工信部认定的“2020 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名单”。
丰富的技改经验有利于将本项目拟引进的先进设备、工艺迅速应用到产线建设
中,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1)项目投资构成
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 44,098.3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3,233.71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金比例
- 项目总投资 44,098.38 43,233.71 100.00%
(2)分项目投资构成
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 10,289.76 万元,拟使
用募集资金 10,088.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金比例
- 项目总投资 10,289.76 10,088.00 100.00%
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 33,808.62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33,145.7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金比例
- 项目总投资 33,808.62 33,145.71 100.00%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
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均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选址
均位于珠海市斗门区。公司已取得各子项目所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包括初步设计、设备购
置及安装、系统调试及验证、试运营四个组成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如下:
T+12
阶段/时间(月)
初步设计
设备购置及安装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营
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包括初步设计、建
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系统调试及验证、试运营五个组成部分。项目建设
进度计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初步设计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营
本项目并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产线
生产及管理效率。同时,精确的信息化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管理效率,确
保产品质量的稳定输出。项目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
已取得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的《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
案证》(备案证编号 225055384135203)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
(珠环建表〔2022〕115 号);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
目已取得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的《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备案证》(备案证编号 225055384135207)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
(珠环建表〔2022〕87 号)。
(三)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研发测试环境,增强公司的研发技术力量,本项目拟
在现有土地上新建锂离子电池试验中心及测试中心,并同步引进分切一体机、
正负极激光模切机、全自动封装机、注液机等研发试验设备,配置充放电测试
系统、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精密钢球冲击试验机、自动电位滴定仪等研发测试
设备。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加速公司研发成果落地,推动产品的更新换代,同
时也将加强公司对于原材料及在研产品的测试能力,扩大研发测试范围并提高
研发测试效率。
(1)提高试验分析能力,推动新产品产业化进程
在公司新产品实现市场化之前,需通过一系列测试验证,以确保产品的功
能、性能与可靠性均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完善的测评机制是公司研发流程中的
重要环节,多元化的表征分析手段、充足的测试资源保障,以及可量化的产品
性能评价体系有助于公司提高测试能力,加速研发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在内部及外部需求的驱动下,公司亟需加大试验资源方面的投入,提升针
对原材料、产成品的验证分析能力范围。一方面,丰富对材料特性的表征分析
手段,加强对材料理化特性、结构形貌、热安全等多方面的开发研究;另一方
面,进一步补充产品测试资源,保障新产品量产前均可经过充分的测试验证,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确保产品的高品质输出。同时,夯实从材料到产品的机理分析研究,通过多样
化、丰富的表征分析及试验验证手段,加深对上游材料的机理研究。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针对原材料检测与失效分析领域,引入全新试
验仪器,实现材料 ppb 级金属元素含量测试、带电极片形貌分析、低电压下材
料形貌分析,以及钴酸锂钴含量测试,拓展对于原材料检测与失效分析的能力
范围;同时,导入新型材料熔点试验仪、材料包覆元素测试设备、电解液粘度
测试设备等试验设备,提升检测精度;并增加真密度仪与粘度仪,提升测试能
力。
此外,针对在研产品及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电性能测试方面,公司计
划购置先进实验设备,实现高低温下的低气压试验、精密钢球冲击试验,拓展
对于在研产品及产品的测试能力范围;并对充放电测试系统、高低温试验箱、
恒温房、全自动跌落试验机、六工位微跌试验机,炉温试验箱等设备进行升级
更新,全面提高设备精度与自动化水平;同时,公司将增加恒温恒湿箱、高温
烘箱、振动试验台,冲击试验台,针刺试验机、挤压试验机、两槽式冷热冲击
试验箱等设备的数量,提升测试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针对原材料、在研产品及产品的测试范围与
测试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推动新产品的产业化进程。
(2)加速研发成果落地,强化市场竞争力
现阶段,为满足终端消费者日益增加的消费需求,消费电子厂商积极推进
产品更新换代以抢占更多市场份额。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的不断升级对上游消费
类锂离子电池的质量、安全性、散热性、尺寸灵活性、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
方面均提出了更高要求。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厂商需紧跟下游消费电子技术变化
趋势,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实现产品性能的不断优化,从而确保产品持
续符合下游消费电子客户的需求。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新增建设多条产品研发样品线,提升产品研发的小批量
试产能力。小批量试产是公司对产品创新成果正式落地前的重要检验步骤,能
够检验新产品的技术指标、质量指标、安全性指标是否符合市场标准,生产工
艺是否具备大规模生产的条件等。小批量试产可以为公司产品创新提供改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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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加速产品创新进程。此外,本项目拟引入充放电测试系统、高低温环境试
验箱、全自动跌落试验机、炉温试验箱、自动电位滴定仪、EIS、ICP-MS、
TMA、手套箱等研发测试设备,对原材料及在研产品的测试资源进行补充,避
免在公司研发项目大量开展的阶段下,因测试资源不足导致新产品研发周期的
延长。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加速针对新产品的研发进程,从而确保公司能
够及时把握下游消费电子厂商需求,强化市场竞争力。
(1)公司已形成完善的研发体系与先进的研发模式,为项目的高效开展奠
定了良好基础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先后顺利开展多项研发课题并取
得大量研发成果。经过多年的研发实践积累,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
与先进的研发模式,以保障公司研发项目的高效进行。
研发体系方面,公司研发中心下设基础研发部、平台开发部、产品开发部
和制程部,研发内容涵盖从前沿技术开发、基础机理研究、原材料开发、化学
体系整合、工艺设备开发到产品开发全流程,能够有效丰富公司技术储备,提
高终端产品创新效率,并最大程度突出公司产品的技术优势。
研发模式方面,为促使公司产品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积极跟进下游领
域产品及技术变化趋势,以下游客户实际需求为研发导向,不断提高产品的市
场竞争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与产业融合,采用多部门协同合作研发的
方式,加速产品创新的产业化落地。产品开发过程中,研发中心将结合采购、
生产等部门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成本控制等环节亟需突破的难点以及重
点关注事项,对新产品进行不断优化,为新产品的大规模量产奠定充分基础。
(2)公司拥有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实施奠定了扎实的人才基础
优质的研发人才是企业实现研发目标,完成技术突破与产品升级的重要基
石。为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一直注重研发人才的引进、培养,以及研发
人才队伍的建设。通过外部聘请与内部培养结合的方式,公司已建设起一支技
术能力强、项目经验丰富、团队协作能力佳的研发团队。公司团队成员曾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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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科学技术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二
类人才、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等多项荣誉,研发实力备受认可。
此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深耕锂电池行业多年,洞悉行业发展,能够精
准把握行业技术变化趋势,为公司研发课题的设立提供建议支持;同时,具有
大量项目管理经验,多次带领研发团队突破技术壁垒,取得丰厚技术成果。
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9 年,《锂离子电池寿命提升与高效制造关键
技术及产业化》与《高能量密度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研发与产业化》分别获得黑
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发明)、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因此,公司现有
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充分人才保障。
项目总投资 45,369.9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4,480.38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金比例
- 项目总投资 45,369.99 44,480.38 100.00%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加大针对消费类锂电池产品开发、产品及材料
测试平台建设等方向的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类锂电池产品开发
现阶段,得益于互联网、5G 等技术的不断突破,下游消费电子产品持续升
级,带动消费类锂电池的技术发展。为巩固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计划以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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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产品技术趋势为研发导向,积极推动公司消费类锂电池产品升级,以
满足终端客户日益增加的消费需求。
本项目消费类锂电池产品开发旨在依托前期基础理论技术研发与平台开发
的研究成果,根据目标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需求、使用模式等,加速推进研
发成果产业化落地,以实现向客户及市场提供成熟完善电芯解决方案的目标。
本项目拟针对前沿电池技术,对前沿技术开发实验室的功能进行完善,引
进更加先进的仪器设备。针对固态电池开发,公司拟加强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的
基础研究,建立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质材料、粘结剂材料等关键材料的
专门研究室,助力固态电池技术突破。同时,公司计划升级现有固态电池试验
线,提升自动化水平,引入新型设备以匹配新的固态电池材料体系开发。项目
实施后,公司前沿技术研发能力将显著提升,可从更加基础的层面研究前沿电
池技术,加速前沿电池技术的突破。
电池产品性能主要包括能量密度、充电速度、安全性能以及放电速度等,
不同的应用场景对电池性能有不同的需求。本项目拟通过材料的优化、新材料
的整合、新结构和新工艺的开发,分别进行第三代安全技术平台、第四代超快
充平台、第五代快充平台、第五代无人机平台和第八代高能量密度平台等多产
品技术平台的研发,使电池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升。项目实施后,多技术平台
的同步开发以及广泛的性能布局,可以满足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多样化性能需求。
同时,对性能的不断提升可使公司产品技术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提高公司
产品市场竞争力。
(2)产品及材料测试平台建设
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多为消费者日常使用的电子产品。为
保障终端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优化使用体验,消费类锂电池销售前需
进行安全性、可靠性及电性能测试,确保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应用需求。公司拟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提升针对在研产品与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电性能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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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能力,以及对原材料的检测与分析能力,增加测试能力及检测范围,提高
测试效率及准确性。
电性能测试主要包括放电容量检测、不同倍率充放电、不同温度充放电、
循环寿命等测试。
循环寿命测试是指在一定的充放电制度下,电池容量衰减到某一规定值之
前,电池能经受的充电与放电循环次数。一个循环指一次满充与一次满放。锂
电池循环寿命测试是可靠性测试中的一种,也是电池测试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
容。根据锂电池使用的环境不同,循环测试可以检测电池在低温下、常温下以
及高温下的循环寿命。
本项目拟购置数台充放电测试系统、恒温房,高低温试验箱,高温烘箱、
自动拍照系统以及测量辅助工具,以提高电性能测试能力、测试精度及测试效
率。项目实施后,公司循环测试能力预计将提升 55%;非循环类电性能测试能
力预计将提升 20%。
可靠性测试包括荷电保持能力、高低温储存能力、高低温冲击试验、高空
低压、模拟整机跌落试验,以及高温高湿等测试。
本项目拟购置高低温试验箱、恒温恒湿箱、高温烤箱、冷热冲击箱、全自
动跌落试验机等设备,实现对瓶颈项目的资源补充,并同步升级试验设备精度,
提升测试的准确性、一致性及测试效率。项目实施后,可靠性测试能力预计将
提升 20%。
锂电池安全性测试主要包括过充、短路、针刺、挤压、重物撞击等安全测
试。本项目拟购置数台安全测试设备,实现针对炉温等无法匹配报检量的瓶颈
项目的资源补充,同时对老旧设备及高频使用致寿命提前终止的设备进行更新
替换,从而升级测试设备精度,提升测试准确率和一致性。项目实施后,公司
电池安全测试能力预计将提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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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购置先进的材料检测与分析仪器,实现针对材料 ppb 级金属元素
含量测试、带电极片形貌分析、低电压下分析材料表面形貌、原位 XRD 测试及
满电极片高压 DSC 测试、钴酸锂钴含量测试、隔膜热缩性能等检测分析方面的
技术突破。同时在材料熔点测试、材料包覆元素及电解液粘度等测试方面,提
升精密度及测试效率。项目实施后,公司材料测试能力范围预计提升 17%,材
料测试能力将提升 10%。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珠海市斗
门区,公司已取得本项目所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项目建设包括初步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试运营六个组成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初步设计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营
本项目并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速公司产品创
新成果落地,并提升对在研产品及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电性能的测试验证
能力,以及原材料的检测与分析能力,有助于公司把握下游消费电子领域技术
变化趋势,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市场竞争力。项目
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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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
局出具的《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编号 225055384135205)
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珠环建表〔2022〕87 号)。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拟使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万元。
(1)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
近年来,5G 等技术的兴起推动下游消费电子领域迅速发展,为消费类锂离
子电池行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实现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2019-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由 533,105.08 万元快速增
长至 1,033,995.73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39.27%。然而,在生产经营规模
不断扩大的同时,公司应收账款与存货随之增长,占用大量流动资金,导致公
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增加流动资金储备,以适
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并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助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巩固并强化核心竞争力
当前下游消费电子产品持续升级,对电池快充及续航能力的要求不断增加。
在此背景下,公司将进一步展开针对新一代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与生产布
局,提高研发水平并增强技术储备。未来,公司计划根据现有主营业务扩张情
况,逐步扩大叠片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并持续拓展公司的产品种类与应用范
围,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同时,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
化进程,从而加速产品优化创新,促使公司产品能够及时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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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与新品投产均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作为支撑。本项目
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流动资金持有量,为公司后续一系列战略实施奠定充足
的资金基础,避免因资金不足错失发展机遇。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
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公司是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终端客户
为全球知名的笔记本电脑及智能手机品牌厂商。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电子核心产业-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中所
列示的“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系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
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所在行业属于科创板重点推荐领域“新
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领域。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先进叠
片工艺生产设备,完成针对自动化叠片产线的建设,实现由卷绕工艺到叠片工
艺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升级。
“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拟通过购置自动化设备,
对公司珠海总部厂区内产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替换老旧设备,并针对部分
产线引入极耳中置技术以优化生产工艺,完善产品结构。
“原四、五部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拟通过在现有土地
上新建厂房,将四部及五部厂区生产线搬迁至新建厂房,同时,也对该部分产
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
“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加速公司研发成果
落地,推动产品的更新换代,同时也将加强公司对于原材料及在研产品的测试
能力,扩大研发测试范围并提高研发测试效率。对于公司巩固核心技术、提高
研发水平、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补充流动资金”亦将用于满足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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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技术、生产工艺、产业链、市场具有
高度的相关性,是对现有主营业务的补充、拓展和优化;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将进一步增强,研发条件、实验设备、研发创新团队
将获得发展与壮大,公司的自主创新优势、技术水平优势将进一步强化,有助
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
紧密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有助于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具有
积极作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增加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产
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将进
一步扩大,资金实力得以明显提升,增强公司的财务风险抵御能力,为公司的
长期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将增加公司的营业收
入、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公司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均将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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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5 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3,925,972.01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67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海斗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
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新
青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
盛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
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
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
江南州支行
合计 - - 409,074,901.21
注 1:募集资金余额中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 400,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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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金额 12,671,634.36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4,694.69
减:发行费用 14,302.10
募集资金净额 210,392.60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9,045.17
减:募投项目支出 91,707.10
其中:2021 年度 45,795.5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 1,275.36
其中:2021 年度 263.22
减: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8.19
募集资金余额 80,907.49
减: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4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0,9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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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30,752.27
募集资金总额: 210,392.6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1 年: 84,840.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22 年 1-6 月: 45,911.5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或截止日项目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完工程度)
额的差额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 2024 年
基地建设项目 基地建设项目 第四季度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 2023 年
产线项目 产线项目 第四季度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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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情
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9,045.17 万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807.7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核验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351A018551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
换完毕。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
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要求的
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均有保本约定,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已到期的产品均如期回款。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4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的投资 募集资金是
序号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持有天数 认购金额 收益情况
份额 否如期归还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斗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斗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斗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斗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斗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新青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新青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琴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琴分行
- 合计 - - 106,000.00 415.22 40,000.00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210,392.60 万元,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 130,752.27 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39,045.17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80,907.49 万元(含扣除手
续费后的利息 1,267.16 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0,907.49 万元,
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40,000.0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系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部分款项
尚未支付所致。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情况切实保障剩
余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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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
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
及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布
局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
穿戴设备、无人机、储能、汽车启停系统及电动摩托等领域。公司长期服务于
全球知名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智能手机品牌厂商,是全球消费类聚合物
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
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已积累了包
括高温电池技术、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快充电池关键材料应用
技术、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全自动异形叠片技术、固态金属锂电池
技术在内的一系列核心技术成果,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广东省
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等奖项。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包括珠海聚合物锂
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重庆锂
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助力公司有效扩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产能,持续提
升生产制造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公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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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发条件,加大研究开发投入,从而持续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与综合竞争力,
有利于公司保持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的技术优势,同时为未来积极布局动力及
储能锂电池奠定扎实的技术储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更好满足了公司经营规模
快速增长带来的营运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为公司巩固现有市场地位以及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五、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珠海冠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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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徐延铭 付小虎 李俊义 林文德
栗振华 谢 浩 赵 焱 张 军
李伟善
全体监事(签字):
何 锐 陈兴利 孙真知
未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牛育红 刘铭卓 谢 斌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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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徐延铭
实际控制人(签字):
徐延铭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何尉山
保荐代表人:
关建华 王大为
保荐机构总经理:
吴宗敏
保荐机构董事长:
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吴宗敏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霍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利民 余泽之
李 琼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韩炯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殷雪芳 施旭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六、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
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蒋 晗 刘惠琼
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承诺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承诺详
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珠海冠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已披露的最近一期财务报
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发行人的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