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
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中不超过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周 红 毕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