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89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 10:3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
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
发布了关于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19 日 10: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
明星辰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齐舰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1,628 人,代表股份
委托代理人 15 人,代表股份 323,264,802 股,占公司总股份 33.934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613 人,代表股份 277,734,3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1553%。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 1,624 人,代表股份 328,861,8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股份 277,734,3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155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5,559,67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5.1552%;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386,0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7,359 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9,081,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8628%;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386,0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7,35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2,994,04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3902%;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2,951,6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2,9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6,515,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0827%;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2,951,6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2,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4,504,97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8407%;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1,440,7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2,05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026,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5421%;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1,440,7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4,886,3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9545%;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1,059,3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67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408,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6581%;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1,059,3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4,491,97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8368%;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1,453,7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2,05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01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5381%;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1,453,7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4,886,3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84.9545%;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1,059,3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672 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408,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6581%;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1,059,3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4,504,97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8407%;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1,440,7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2,05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026,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5421%;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1,440,7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4,886,3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9545%;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1,059,3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67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408,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6581%;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1,059,3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4,513,07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8431%;反对 49,386,2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72%;弃权 1,440,7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2,05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034,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5446%;反对 49,386,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73%;弃权 1,440,7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4,886,3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9545%;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1,059,3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67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408,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6581%;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1,059,3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4,487,87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8356%;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1,457,8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9,15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009,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5369%;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1,457,8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9,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3,884,66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6557%;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2,061,0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2,37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4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7,406,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3535%;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2,061,0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2,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7%。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3,197,0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62%;
反对 45,718,8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71%;弃权 2,083,2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4,5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1,059,7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5.4644%;反对 45,718,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9021%;弃权 2,083,2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3,243,8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647%;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2,701,8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3,17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5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6,765,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1586%;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2,701,8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3,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6%。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3,862,47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6491%;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2,083,2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4,56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7,384,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3467%;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2,083,2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3,244,6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649%;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2,701,0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2,37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6,766,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1589%;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2,701,0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2,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3,863,27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6494%;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2,082,4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3,76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7,38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3470%;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2,082,4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3,7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3,244,6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649%;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2,701,0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2,37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6,766,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1589%;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2,701,0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2,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3,197,0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62%;
反对 45,718,8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71%;弃权 2,083,2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4,5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1,059,7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5.4644%;反对 45,718,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9021%;弃权 2,083,2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3,870,57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6515%;反对 49,386,2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72%;弃权 2,083,2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4,56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7,39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3492%;反对 49,386,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73%;弃权 2,083,2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为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为 218,251,632 股、47,407,45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3,862,47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6491%;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7296%;弃权 2,083,2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4,56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7,384,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3467%;反对 49,39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198%;弃权 2,083,2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李艳清、刘颍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