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 告 编 号 : 2022-040
债券代码:123075 债券简称:贝斯转债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与留住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
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了《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贝斯特
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战略规划
的实现,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股东权益价值最大化,根据《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贝斯特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做出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备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激
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
的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应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应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五)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四、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定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2:00 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
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 号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8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有关召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