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4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8,947,972 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核发的《关于核
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063 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 万股,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
额 13,334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3,334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情况如下:
(一)南京灵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 1)、杭州
维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秀宝、方东晖、赵磊承诺: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
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
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
序前不得减持。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等渠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
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南京灵原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维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方秀宝、方东晖(注 2)承诺:
作为发行人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来持
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不参与老股转让。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以及本公司/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
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
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以上股份不包括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
人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注 1:曾用名:宁波灵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 2:方秀宝和方东晖为父子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8%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次公司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福莱蒽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福莱蒽特关
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
机构同意福莱蒽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8,947,972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
号 名称 数量 公司总股本比 量(单位:股) 售股数
例 量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28,947,972 21.71% 28,947,972 0
注:公司股价存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情形,实际控制人李百春解除限售日期延长
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其他通过南京灵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笪良宽、任鹏飞、
高晓丽、陈望全、姬自平、杨凤梅、李纪刚)
,解除限售日期延长至
伙人解除限售日期仍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0,000,000 -28,947,972 71,052,02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3,340,000 28,947,972 62,287,972
股份合计 133,340,000 0 133,34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