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2-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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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
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
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获授股票期权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
公司(含子公司)签署聘用/劳动合同。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
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
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报告相关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 A 类激励对象和 B 类激励对象分别设
置了不同的考核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密尔克卫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会计年度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密尔克卫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会计年度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2.5%。
                     以密尔克卫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会计年度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3.13%。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密尔克卫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会计年度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密尔克卫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会计年度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2.5%。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
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
行权的股份数量:
   绩效评定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按照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比例行权,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
计划行权数量,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各行权期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按每个年度一次进行考核。
  七、考核程序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报告。
  (三)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对象的上级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于收到考核结果后 5 日内与人
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公司证券部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
少为本激励计划结束后三年。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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