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之2022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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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权收购
       之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二年十月
                 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收购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上市公司名称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权之财务顾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
告书之日起至收购行为完成后十二个月内,财务顾问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临时公
告,在每季度前三个工作日内就上一季度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投资、购买或出
售资产、关联交易、主营业务调整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职工
安置、收购人履行承诺等情况向本所报告。”
  本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态度并经过审慎核查,结合 2022 年第三季度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投资、购买
或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主营业务调整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
职工安置、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承诺等情况出具本报告。
  本持续督导报告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均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报
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
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本持续督导报告        指
                   公司控制权收购之 2022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2 年第三季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科数字   指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东望时代/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厦控股           指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东阳市国资办         指   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司法拍卖,竞拍取得广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厦控股所持的21,805万股上市公司股票,并成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
财务顾问/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持续督导报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广厦控股所持的 21,805 万股上市公司股票(占广厦控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 51.97%,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83%)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 10 时在阿里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本次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2021)浙 0783 执 2961 号之二)。
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广厦控股变更为东科数字,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楼忠福变更为东阳市国资办。
   二、报告事项
   根据上述规定,本财务顾问就 2022 年第三季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
期”)对东望时代影响较大的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重庆汇贤优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合计持有的不超过 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易的相关议案。同日,交易各方签署了相关协议。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在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手续中。
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拟签订《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东阳市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广厦文 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广厦文化”)100%股权出售给东阳
市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文旅”),本次交易价格系参照标
的公司评估结果确定。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广厦文化 100%股权已转让至东阳文旅,交易对价也
已全额支付完毕,公司不再持有广厦文化股权。
用地的收益权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收益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
方式出售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原余杭区)星桥街道安乐村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面积合计 110,920 平方米,其中宗地 1、2、3 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
建设用地”)的收益权,上述三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估价为 7,533.45
万元,其收益权的挂牌底价依据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估价确定。本次交易
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告:公司收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华产交所”)的通知,杭州蓝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都置业”)
以 9,600 万元的交易价格,成为公司在金华产交所“杭州市临平区(原余杭区)
星桥街道安乐村三宗国有建设用地收益权整体挂牌转让项目”的受让方。同日,
公司与蓝都置业签署了关于上述交易的《收益权转让合同》。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蓝都置业已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三宗土地收益权已交割完成。
  (二)影响较大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2022 年 4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出售浙江广厦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之“(一)、2、出售浙江广厦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 100%股权”。
  (2)出售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原余杭区)星桥街道安乐村的三宗国有建
设用地的收益权
  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之“(一)、3、出售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原余杭区)
星桥街道安乐村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的收益权”。
  (3)向关联方提供担保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二十次会议、第十一次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对外
担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
  (4)为广厦控股代偿债务
  公司为广厦控股代偿其在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
金控”)的部分债务,代偿金额为 2.16 亿元,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东阳金控
将东望时代提供的相应价值质押物(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
相关议案。
相关议案。
为 2.16 亿元。
   东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东望时代计划向东阳金控支付代偿款项暨形成实际损失后,向法院申请陕西
路桥股权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东望时代本次履行担保义务是为了触发原控股
股东的反担保义务,目的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的担保。东望时代支付代偿款项
后,若一个月内不能回笼资金,东阳金控于一个月内将陕西路桥股权的优先受
偿权款 2.16 亿元支付给东望时代,同时东望时代将陕西路桥的 2.16 亿元的优
先受偿权同步转让给东阳金控,由东阳金控向法院申请 2.16 亿元股权拍卖款,
避免形成原控股股东长期资金占用。”
   (三)主营业务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战略发展方向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2 年度起调整战略发展方向,调整为:
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围绕新能源技术应用,着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本持续督导期内,张彦周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
事职务,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提
名任明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于增补任明强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李国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监
事职务。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任明
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职工安置
  经核查本次收购相关协议,本次收购不涉及对东望时代的职工安置事宜。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说明,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是否履行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控制权收购之 2022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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