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对公司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
开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及该议案涉
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世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世界管理
公司”)拟购买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持有的深圳佳
汇鑫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汇鑫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称为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经过认真研究讨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权,并进而将长期以来由公司承租并用于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
场经营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佳和华强大厦裙楼第3层(以下简称“佳汇鑫物业”)
纳入公司自有物业,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进一步提升“华强电
子世界”经营的稳定性,巩固“华强电子世界”在全国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
品实体交易市场领域的核心龙头地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据,且电子世界管理公司聘请了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融泽源”)对佳汇鑫公司的主要资产佳汇鑫物业的估价结果进行了
评估复核。融泽源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
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
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与本次评估复核相关的工作,复核结果合理。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
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
意本次议案审议的事项。
独立董事:吉贵军 姚家勇 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