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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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增加了利
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张一弛 高凤勇         赵艳春 丁慧平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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