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 第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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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2-002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玉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鸿日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拟实施“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 6,000.00 万元及自募
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产生的利息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
的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
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5,7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股份总数、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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