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2-077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或“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
会议监事 3 人,到会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确定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
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将申请授信总额为31,000万元
人民币贷款,按照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拟按80%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4,800万元,本次担保能有效确保控股孙公司的生产经营
持续健康地发展,有利于公司发展经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公司拟为控股
孙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益。公司拥有温州宏泽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且本次担保未在年度担保预计范围内,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