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基础上进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
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聘任邹承慧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朱治国先生为公司常务副
总裁,聘任袁源女士、沈龙强先生、张金剑先生、施周祥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聘任施周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沈龙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
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相
关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胜刚 耿乃凡
刘会荪 徐锦荣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