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2-091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10月17日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
年持有期限届满的1,525,500股公司股份(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提出上
述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
方式如下:
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