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
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中 7 名原
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8,000 份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
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
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325 名激励对象
本次可行权的 885,600 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
上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7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
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4 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6 名激励对象
所在的下属公司绩效考核未达到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不得行权。根据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7,750 份
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
上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
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 415,350 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
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
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