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中
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
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37,9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冯晓、何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