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2-04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累计为162,306.38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对海外全资公司
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更好履行相关石油合同提供的
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1.67%。目前智慧石油合同履行情况良
好,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
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担保风险。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2022年10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
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合计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形式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
据贴现等授信业务。
公司本次提供保证担保是为支持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渤海05/31、09/17合同区
勘探开发项目运行,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审批的担保范围内,未有新增担保额度
(公司2018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渤海05/31合同区履约担保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
海油申请解除民生银行向中国海油出具的《履约保函》)相对应全部担保义务,
解除房产抵押担保,变更为由智慧石油母公司潜能恒信向中国海油提供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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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潜能恒信作为智慧石油实际控股股东为智慧石油提供履约担保,潜能恒信
向中国海油作出保证,被担保人智慧石油会按时履行渤海09/17石油合同项下全
部义务,勘探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800万美元或者同等金额人民币,上述具体内容
详见2018年10月26日、2019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司对全资公司提
供担保将在审批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
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
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在公司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
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不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本次授信与担保基本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申请授信额度 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11月25日
注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1号嘉慧苑1516
法定代表人 周锦明
经营范围 在中国渤海05/31合同区、中国渤海09/17合同区、中国南
海北部湾涠洲10-3西油田暨22/04区域合同区、中国南海
类型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石油及其他矿产资源勘
探、开发、生产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潜能恒信持有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100%的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智慧石油为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从
事中国渤海05/31合同区、中国渤海09/17合同区、中国南
海北部湾涠洲10-3西油田暨22/04区域合同区、中国南海
事机构。
财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7,116.37万元,负债总额为
万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3,014.10万元,净利润为
-3,014.10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47,142.38
万元,负债总额为12,295.68万元,净资产为34,846.70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0.00 万 元 , 2022 年 1-9 月 利 润 总 额 为
-4,256.59万元,净利润为-4,256.59万元。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协议,仅为公司拟申请
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对智慧石油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授信额度及担
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累计为162,306.38 万元人民
币,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1.67%。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
损失的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公司智慧石油向杭州
银行北京分行合计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
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公司对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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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监事会意见
为了更好发展日常经营发展,同意公司及全资公司智慧石油司向杭州银行北
京分行合计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非
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公司对全
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
元人民币,授权期限1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日常生产经营运作
及发展。提供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公司及全资公司智慧石油向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合计申请
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
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公司对全资公司智慧石油
投资有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授权
期限1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为公司正常经营、日常融资需要产生的
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