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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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凯
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尔达”)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有关规定,对凯尔达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凯尔达焊
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3
号),同意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成后总股本为 78,414,61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684,829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6,729,782 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 757,51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9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1,701,13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0.427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
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
锁定承诺。
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
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提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持有发行人 5%以下股份的股东海南茂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温州市茂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厚磐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吉厚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市丰裕财务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乐清兴威投资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乐
清市乔泰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洋浦万卓经
济信息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曾用名“乐清万卓经济信息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青岛阳光大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潍坊大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
宙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日嘉贸易有限公
司、乐清市晔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金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乐清卓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琳、郭宝忠、李
旭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票
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
  (3)如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同时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
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
以累积使用。
  (5)如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
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票。
  (6)如锁定期届满后可以减持股份,本人承诺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以及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
持。
  (7)如本人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将继
续履行上述承诺。
  (8)若本人违背前述股份限售承诺,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
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采取
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本人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
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
人、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损失。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及减持的承诺
  申万宏源证券-中信银行-申万宏源凯尔达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
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该员工资管计
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1,701,136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                       通数量         股数量
                                 本比例
     安川电机(中国)有限
     公司
     海南茂汇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厚磐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市丰裕财务咨询中
     心(普通合伙)
     乐清兴威投资咨询中心
     (普通合伙)
     乐清市乔泰企业管理服
     务中心(有限合伙)
     乐清市金通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申万宏源证券-中信银
     行-申万宏源凯尔达员
     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
     洋浦万卓经济信息咨询
     中心(普通合伙)
     乐清卓伟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阳光大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乐清市晔翔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宙麟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31,701,136    40.4276%   31,701,136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3、因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副总经理吴彬、财务负责人郑名艳通过乐清市晔翔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董事会秘书陈显芽通过乐清市乔泰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的股份将会自行遵守承诺,延长锁定期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31,701,136        12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凯尔达限售股份持有人
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凯尔达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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