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9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号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
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女士
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
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光伏电
站建设项目”的 《屋顶租赁合同》约定,屋顶租赁期限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
共 20 年,租赁期限届满后自动续约 10 年,但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按照 20
年运营期对该项目进行效益测算并相应调整测算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编制《锦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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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
结果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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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
结果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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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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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