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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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证券代码:30045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
一、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足相应的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对象账户的行为。
 的获益条件。
 必须为交易日。
 订)》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先导智能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
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先导智能股东是否
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先
导智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
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
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
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综上,我们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先导智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为622.57万股,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首次授予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本的比例
                              (万股)          总量的
  尤志良         中国      董事           0.80    0.1285%     0.0005%
  孙建军         中国      副总经理         4.00    0.6425%     0.0026%
  倪红南         中国      副总经理         4.00    0.6425%     0.0026%
  贾一凡         瑞典     核心骨干员工        0.70    0.1124%     0.0004%
  Werner
              德国     核心骨干员工        0.70    0.1124%     0.0004%
  Bechtel
  Nicolas
              法国     核心骨干员工        0.40    0.0642%     0.0003%
  Sebban
  张至德         中国台 湾   核心骨干员工        0.80    0.1285%     0.0005%
  李建学         中国台 湾   核心骨干员工        0.40    0.0642%     0.0003%
Lee JinHyun   加拿大    核心骨干员工        0.80    0.1285%     0.0005%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1,287 人)             609.97   97.9761%    0.3896%
               合计                 622.57   100.0000%   0.397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先导智能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先导智能
不存在“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上述不符合获授条件的情形,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问
建议先导智能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
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
的摊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
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结论性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报告出具日,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案)》;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鲁红
 联系电话:021-52583136
 传 真: 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
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鲁红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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