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1 证券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2-05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 30 号国航总
部大楼 C71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9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55,832,81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118,384,219
份总数的比例(%) 50.94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5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4.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崇贤先生因
公务未出席会议,经出席会议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冯刚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易相关事项及申请 2022-2024 年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请 2022-2024 年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55,812,019 99.9954 20,700 0.0045 100 0.0001
H股 484,598,764 99.9876 0 0.0000 60,000 0.0124
普通股合计: 940,410,783 99.9914 20,700 0.0022 60,100 0.0064
货航股份关联(连)交易相关事宜的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55,626,819 99.9548 205,900 0.0451 100 0.0001
H股 484,598,764 99.9876 0 0.0000 60,000 0.0124
普通股合计: 940,225,583 99.9717 205,900 0.0219 60,100 0.0064
协议及申请 2023-2025 年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37,546,250 95.9883 18,286,469 4.0116 100 0.0001
H股 3,066,902,908 98.3491 51,421,311 1.6490 60,000 0.0019
普通股合计: 3,504,449,158 98.0480 69,707,780 1.9503 60,100 0.001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与中国国
际货运航
空股份有
限公司持
续性关联
(连)交易
相关事项
及 申 请
年年度交
易上限的
议案
与国货航
签署新一
期 关 联
(连)交易
框架协议
并 申 请
年年度交
易上限的
议案
与中航集
团公司、中
航财务、国
货航签署
《关于涉
及货航股
份 关 联
(连)交易
相关事宜
的协议》的
议案
与中国航
空(集团)
有限公司
延展关联
(连)交易
框架协议
及 申 请
年年度交
易上限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且涉及公司的关联(连)
交易,其中:第 1 项议案关联(连)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集
团)有限公司及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连)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超过二分之一(不包括二分之一)
通过;第 2 项议案关联(连)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航空(集团)有
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连)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超过二分之一(不包括二分之一)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毕玉梅、朱冰倩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