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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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8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 2022
年 6 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
登记。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
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登记工作,共计向 9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11.8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4.350 元/份。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350 元/份调整为 4.270 元/份。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执行完成。
  截至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9,629,191 股,
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分红,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796761 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4.350 元/份调整为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未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大洋电机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
权价格系按照《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且已获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安排。
  七、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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