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化工: 金牛化工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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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2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
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关于拟向河北冀中新材料
有限公司增资”、
       “关于与冀中能源、冀中新材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
                                  ”、
“关于与冀中能源、冀中新材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补充协议》”
                              、“关于与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纤维
相关资产的托管协议》”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0,000,000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88,900 万元(含本数),用
于增资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料”)并具体用于投资年
产 20 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并同意公司托管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下属玻璃纤维相关资产和业务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2021 年
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相关申请材料。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方案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经
营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拟对外协议转
让公司全部股份,在该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为冀中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不
再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进行相应募投项目等事项的基础,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
及相关事项将难以继续实施,同时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故公司决定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上述各相关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冀
中新材料的增资暨对募投项目的投资、及托管冀中能源下属玻璃纤维相关资产和
业务等相关事项,并与冀中能源、冀中新材料相应签署《终止协议》
                             。本次终止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资冀中新材料相关事宜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上述托管冀中能源下属玻璃纤维相关资产和业务所占公司相关指标的比例及相
应托管协议以增资冀中新材料为生效条件等前提情况,公司终止上述非公开发行
股票等相关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终止上述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的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多方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目前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
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
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
发股票等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与协同等多
方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目前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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