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
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被提名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
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
形。
齐雁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推荐路晓燕女士、何美云女士、
李良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方军雄、赵杨、王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