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2-082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桉
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应到董事 5 名,实到 5 名。因情况紧急,公司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
议通知的发出时间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行使回购权的议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参
股子公司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2020
年净利润为-1.96亿元, 低于2018年4月承诺净利润 5,100万元的90%(即4,590
万元),亦低于2018年8月承诺净利润7,750万元的90%(即6,975万元),一龙恒
业2020年度业绩未能实现原股东承诺的金额。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由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担。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遵循全体股东利
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就一龙恒业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与律师多次开会审慎进行研
究讨论,并根据《增资协议》内容,最终确定公司优先选择行使回购权来保护公
司利益。若原股东财产不足以覆盖公司回购价款,将追溯其所持一龙恒业股权进
行补偿,以此进一步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能够
稳定一龙恒业管理团队,降低对一龙恒业经营情况的影响,从而保证公司利益不
受损害。
根据原协议中关于回购的约定, 截至2022年10月9日,一龙恒业原股东丁福
庆、吕兰顺、秦忠利、陶良军、裴存民、刘鹏应当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共计
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委托律师于2022年10月9日正式向一龙恒业及原股东发
出《关于就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行使回购权的律师函》,要
求原股东于收到律师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履行回购义务并将回购价款足额支
付给公司。
公司将积极督促一龙恒业及原股东按照原协议要求履行回购义务,如对方未
按时足额支付回购款,公司将按照原协议规定,采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的方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081
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的进展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