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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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作为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正特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4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05 元,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为 441,37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6,427,722.51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947,277.49 元。上述募集资金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479 号《验资报
告》。
   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管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经使用募集资金 1,947.71 万元,余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47,157.90        37,494.7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
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
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投融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
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
审议后一致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
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
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管要求》
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绍钞         姜慧芬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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