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歌转债 2022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息,每 10 张“乐歌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8.00 元(含税)。
月 20 日,票面利率为 0.80%。
年 10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乐歌转债”持有人
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2 年 10 月 20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
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支付 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的利息。根据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日。
日。
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日,即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
持有人负担。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利息。
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可转换公司债
券信用等级为“A+”级,评级展望稳定。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联合
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乐歌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80%,本次付
息每 10 张“乐歌转债”(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8.00 元(含税)。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6.40 元;
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乐歌转债”
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
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19 楼
咨询联系人:朱伟、白咪
联系电话:0574-55007473
联系邮箱:law@loctek.com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