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24.35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334,14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94,958,093.2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9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9,495.81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
资金金额 78,271.1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金额 金配置金额
合计 78,271.10 78,271.10 59,495.81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因素,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变。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度(%)
投资总额 额① 投入金额②
③=②/①
环保集成灶产
业园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
息化建设项目
注
合计 78,271.10 59,495.81 27,416.64 46.08
注: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投资总额 47.30 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等的净额一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因上述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
项目投入实施后,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物流
及人员流动受限,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受到一定影响,施工人员
流动及日常的防疫工作也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上述因素
综合导致募投项目建设有所延误。公司后续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
早日完成该项目建设。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
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由于在项
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
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环保集成灶产业园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市规则》、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期限需求,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
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戚淑亮 李中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