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独立董事罗党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党论先生自2016年11月22日经公
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
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规定,罗党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党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由于罗党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人数少于
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及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2]14号)、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罗党论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
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罗党论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待罗党论先生的辞职报告生效后,罗党论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
罗党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本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对罗党论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大量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
名唐清泉先生、钱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清泉先生、钱晓明先生具备履行相
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补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唐清泉先生、钱晓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五家(含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清泉先生、钱晓明先生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