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 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2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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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2-84
债券代码:149262         债券简称:20 招路 Y3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于 10 月 19 日发行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0 招路 Y3,
债券代码:149262)将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支付自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
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
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
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当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
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
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计算利息。
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本期债券首个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4.40%,在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
自第一个重定价周期起,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
入计算到 0.01%),后续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在该重新定价周期
起息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
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
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上 300 个基点确定。
每年的 10 月 19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20招路Y3”的票面利率为4.40%,每手面值1,000
元的本期债券本次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20元;非
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本期债券的利息暂免征税,债券
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0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起息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2年10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招路Y3”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
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及2021年10月27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
议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联系人:石超
  联系方式:010-56529089
  联系人:丁修仪、马涛
  联系方式:010-60840892
  联系人:李航、吴震、于蔚然
  联系方式:010-576159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方式: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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