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定向融资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定向融资计划展期概述
为满足非公开发行债券到期本息兑付的资金需求,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存
续期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增加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现由于本次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考虑到公司目前的现金流状况及
未来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定向融资展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定向融资计划展期。
二、定向融资计划展期的主要内容
①程宗玉及其配偶刘衡为保证人,为本次定向融资及展期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定向融资计划项下公司的兑付义务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具体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②公司将人民币 3,000 万元的保证金质押给持有人,为认购协议项下深圳市
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针对认购协议进行不时的修订、
补充、展期后认购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下同)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以签署的质押
合同为准。
③公司将其在 6 份基础合同项下现在和未来所有的全部应收账款让与给持
有人,为认购协议项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提供让与担保,具
体以签署的应收账款让与担保合同为准。
④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 4 套房产抵押
给持有人,为认购协议项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提供抵押担
保,具体以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向保证人支付任何费用。
三、定向融资计划展期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定向融资计划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缓解资金压力,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融资计划展期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
股东程宗玉及配偶刘衡为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融资计划展期
提供担保,有利于促成本次定向融资计划的顺利展期,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
力和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