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发展: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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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 2022—030)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基金份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发展公司”或“公司”)
拟收购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资本公司”或“出让方”)
持有的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格
局基金”)价值 5,018.83 万元的 3.33%基金份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简述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发展公司”或“公司”)拟
收购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资本公司”或“出让方”)
持有的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格
局基金”)的 3.33%份额。
  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增值 18.83 万元,增值率 0.38%。经与海泰资本公司协商,双方约定本次交易转让价
格为 5,018.83 万元。具体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关联人介绍
  名称: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38998288F
  成立时间:1997 年 5 月 8 日
  注册地: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科馨别墅 67 号
  法定代表人:苗立志
  注册资本:26,734.0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投资管理;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泰资本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泰资本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交易标的概况
   交易标的为新格局基金 3.33%份额,该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出让方于 2022 年 4 月 4 日通过签署《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获得新格局基金 3.33%份额,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并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实缴出资 5,000 万元。
   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注册资本:30 亿元
   成立时间:2022 年 4 月 7 日
   注册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缘东路以东汇祥道 399 号信安创
业广场 1 号楼 408 室
   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不享有优
先受让权。
   三、新格局基金各出资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2KBF1W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法定代表人:林皓
   (4)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4 日
  (6)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5C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8)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1418
  (9) 股东情况:保利汇鑫为保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直接 100%持股企业。
  (10) 关联关系:保利汇鑫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的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保利汇鑫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57803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法定代表人:黄戈明
  (4)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23 日
  (6)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 26 层
  (7) 经营范围:对制造业、资源、高科技、流通、服务领域的投资与管理;
贸易代理;进出口业务;承包各类境外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
材料出口;仓储;汽车、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玻璃、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
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家具、
金属材料、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
自有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股东情况:保利国际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直接 100%持股企业。
  (9) 关联关系:保利国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的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保利国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本:5,100,000 万元人民币
  (3)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4 日
  (4)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 股东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30 家
单位为其股东。
  (6) 关联关系:国家产业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
司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家产业基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P9BE7G
  (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注册资本:2,005,000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9 日
  (6)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27 层海河产业基金
  (7)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
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东情况: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为其股东。
  (9) 关联关系:海河产业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
司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河产业基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06UP8H48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法定代表人:于学昕
  (4) 注册资本:420,000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5 日
  (6)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7 号鑫银大厦 23 楼
  (7) 经营范围:企业信用增进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债券市场业
务;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企业
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东情况:国康信用为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直接 100%持
股企业。
  (9) 关联关系:国康信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的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康信用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基金”)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4D4066
  (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注册资本:3,005,000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6)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2-1204(天
津信隆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0503 号)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8) 股东情况: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股东。
  (9) 关联关系:滨海产业发展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滨海产业发展基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38998288F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法定代表人:苗立志
 (4) 注册资本:26,734.04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1997 年 5 月 8 日
 (6)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科馨别墅 67 号
 (7)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投资管理;以私募基金
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东情况:海泰资本为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 100%持股企业。
 (9) 关联关系:海泰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泰资本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9FNYNG2A
 (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执行事务合伙人:洛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 注册资本:301,000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8 日
  (6)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天元中部自
贸港 11 号写字楼 10 层的 1001、1002
  (7)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
  (8) 股东情况: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洛阳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股东。
  (9) 关联关系:洛阳制造业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
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
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洛阳制造业基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4308182L
  (2)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3) 法定代表人:杨海洲
  (4) 注册资本:230,444.87 万元
  (5) 成立日期:2000 年 7 月 20 日
  (6)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 88 号
  (7)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
成;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通信服务;环境监测专
用仪器仪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
发;工业机器人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
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住房租赁;汽车新车销售;机动车改装服务;智能车
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
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气安装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8) 股东情况: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最大股东。
  (9) 关联关系:海格通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的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格通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下简称“长治财沐”)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MA0KKPWE0A
  (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西财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 注册资本:100,100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9 年 6 月 21 日
  (6) 主要经营场所:山西省长治市太行西街 155 号
  (7)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
交易的股权进行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东情况:长治市财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财通惠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为其股东。
  (9) 关联关系:长治财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的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治财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财务指标:因基金成立时间不满一年因此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4 月 7 日(合
伙企业成立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的财务报表已经经过审计,审计机构名称为: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意见认为新格局基金的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
新格局基金 2022 年 8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 4 月 7 日(新格局基金成立日)
至 8 月 31 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
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 1,502,445,454.35 元,净资产
   五、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交易标的中的实缴出资份额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
报告,该机构持有证券评估资质。交易标的成交价格与实缴部分的评估值一致,均
为 5,018.83 万元。
   根据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除项目退出所得以外的临时投资收益及其他现金管理收入,
在扣除有限合伙企业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应在每年年末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
比例进行分配。”
   新格局基金成立时间较短,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时点并未投资项目,仅有结构存
款利息收入,因此最终评估值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经计算,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新格局实缴 5,000.00 万元基金份
额价值 5,018.83 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最终评估价值=(海泰资本实缴份额/新格局实收资本)×新格局净资产
             =(5000.00/150,000.00)×150,564.87
             =5,018.83 万元
  六、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式出售给海泰发展公司;
份额,并作为有限合伙人承继海泰资本在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海泰资本公司;
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交易合同,海泰资本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内,将份额转让
款一次性全额返还给乙方;
间转让标的发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海泰资本公司享有或承担。
  七、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易股票、为投资特定项目而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的投资,对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
企业的定向增发等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被投资对象的投资,实现资本升值。
为有限合伙企业之管理人。
有限合伙企业之投资期自成立之日起算四(4)年;投资期届满后的三(3) 年期间为退
出期。经合伙人大会决议一致通过,合伙期限可延长一年。
     (1)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所有合伙人的
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全体合伙人具体认缴、实缴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司
     (有限合伙)
      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各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分两期进行实缴,其中第一期实缴出资
为各合伙人全部认缴出资的 50%,剩余 50%于第二期进行实缴。
     (二)基金管理模式
人由普通合伙人保利汇鑫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1)有限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人大
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投委会成员需在投委会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事项进行表决。
     投委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实缴出资额占有限合伙企业全体有限合伙人的实缴
出资总额到达 20%(包含 20%)的有限合伙人可指派 1 名投委会成员,其中实缴出资
最多的有限合伙人委派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投委会。按照前述机制,投委会人
数不足 5 人的,其余投委会委员由普通合伙人指派人员担任。
     (2)有限合伙企业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专委会是有限合伙
企业为加强项目开发、项目投资、投后管理、项目退出等专业化能力,辅助项目投
资决策的专业特设机构。
     (三) 基金投资业务
链等相关项目的投资,加快推动“双循环”新格局融合发展体系。
(SPV)、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为避免疑义,对于上市公司作为被投资对象时,
有限合伙企业仅可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重组,不得直接认购二级市场流通
股份。
对象最终累计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 20%。
  (四) 分配与亏损分担
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所有收入,但需扣除有限合伙企业就该等项目退出
所得应缴纳的税费(如有)。项目可分配现金收入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归还
有限合伙人在该项目对应的投资成本,如有余额向有限合伙人分配优先回报,以上
分配后如有余额则作为超额收益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分配,基金设有回
拨机制。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一)交易的价值
  按照公司的战略转型发展定位,参与新格局基金的投资一方面可以切实推进公
司产业投资业务板块的发展,获取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可以逐步提高
公司的产业投资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从而推动公司的战略转型工作。
  管理人股东为央企,储备项目丰富。同时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海河基金和滨海产
业基金两大引导基金,通过参投新格局基金可以与管理人和引导基金建立广泛联系,
一方面利于获取优质项目资源为公司的地产租售业务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帮助
园区企业对接融资,从而推动园区科创生态建设。
  新格局基金成立时间较短,于今年 4 月完成注册,7 月完成登记备案,目前尚未
进行项目投资。当前阶段受让基金份额,无需承担因被投项目估值上涨而带来的投
资溢价。通过受让新格局基金份额方式来投资产业基金较筛选、调研、谈判、参投
一支全新的或已经有项目投资的基金所需要投入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都更加经
济。且本基金已经完成了募集工作,各合伙人的出资能力均较强,基金的持续运营
更有保障。
  (二)资金来源
  此次受让新格局基金 3.33%份额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后续出资要求
  此次受让的为新格局基金 3.33%的份额,其中含有已经实缴出资的 5000 万元,
和认缴的 5000 万元,即未来海泰发展公司还需要履行 5000 万元的实缴出资义务,
具体的出资时间和节奏,需要视基金投资进展而定。
  (四)风险提示
  新格局基金采取市场化运营,不保本保收益。虽然基金管理人既往业绩良好、
管理水平专业,但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国际形势等不确定性因素,基金仍可能
出现投资损失,同时基金收益率亦依赖于投资尽调、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等各阶段
的风险把控,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若发生上述风险将导致基金投资失败或亏损,从而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的投资收
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通过本次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并在严格审查了相关材料之后,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
  (三)监事会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况。全体监事以全票同意通过本次议案。
  十、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十一、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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