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
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2-05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 20 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 20 次普通
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副董事长李养民召集,
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
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林万里,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
陆雄文,职工董事姜疆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上限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与中货航 2022 年度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上限为人民币 90 亿元,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养民先生、唐兵先生、林万里先生、姜疆
先生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条款
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