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2022-102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 20,774,918 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12 日《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
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实
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每个工作日 9:00
—12:00,13:00—16:00。
联系人:王红瑾
电子邮件:wanghongjin@ztfgroup.com
联系电话:0851-86988541
传 真:0851-86988377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
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