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6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0 月 9 日,公示时间共 10 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邮件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
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
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
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