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122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
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本计划”)
有关议案已经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调整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240.52 万股调整为 238.66 万股,预
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
人。除前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0 日,向 7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8.66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
币 15.0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125)。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