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2-027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
案》,现将公司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案为:以总股本 74,6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36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0,021,35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
实施分配。
二、权益分派方案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3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
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824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
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1.07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3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10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资讯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
咨询联系人:饶耀成
咨询电话:0563-60155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