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87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以电话、专
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
通知,并于2022年10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11
人,实参加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江苏
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日到位,并已经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0号”
                                   《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源
气体”)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扩建2,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源气体
提供借款总额为14,991.12万元。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飞源气体进一步资金需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
拟再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源气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额度不超过4,000万
元。本次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7.2%,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自实
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飞源气体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
公司借款。
  飞源气体承诺对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直接持有其
责任。
  飞源气体的总经理宋学章先生自2021年1月11日起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成为公
司关联人。其为飞源气体提供担保事项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关联交易。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源气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未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升
项目实施主体飞源气体的资金实力和经营实力,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南大光电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