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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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2-064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以 5.06 元/股对首次授予
的 93 名激励对象、以 9.38 元/股对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46,810 股回购注销;此
外,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已不满足解锁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其 3
人在第三个解锁期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35,700 股,回购价格
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共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 582,51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261,726,953 股,注册资
本 减 少 至 261,726,953 元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光学:《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编号:2022-0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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