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2-061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徐荦荦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亦没有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加强管理,科学合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拟与安徽 TCL 人力资源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TCL 人力”)签订业务外包合同,合同期限半年。
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将部分印刷电路板业务工作外包给安徽 TCL 人力,安徽
TCL 人力向公司提供生产服务类岗位业务外包服务,并对业务外包服务过程进
行管理,该类岗位主要为重复性强、岗前培训要求不高的电路板印刷岗位。公司
向安徽 TCL 人力支付业务外包服务费,预计半年支付业务外包服务费不超过
惠州 TCL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 TCL 人力”)持有安徽
TCL 人力 76%股权,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TCL 科技”)与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实业”)各持
有惠州 TCL 人力 50%股权,且公司总裁庞东同时担任安徽 TCL 人力董事,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 TCL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4MA2W41E706
(3)注册地: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 966 号冠宜大厦 2 号楼 11 层 1137
室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刘恒
(6)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18 日
(8)主要股东:惠州 TCL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6%)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
务(不含劳务派遣);生产线外包(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营销
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金融、证券及期货咨询);市场调查;市场营
销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
家具、水电设备、办公设备、电脑及耗材、冷暖设备、锅炉设备、楼宇安防设备、
机电设备、制冷设备的销售、安装、保养、维修、清洁、检测服务;数码产品、
手机的销售、维修服务;通风设备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水处理净化设备安装和设
计;道路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安徽 TCL 人力资产总额 2,371.83 万元,净资产
审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安徽 TCL 人力资产总额 3,909.85 万元,净资
产 466.48 万元,2022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6,170.06 万元,实现净利润 266.54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惠州 TCL 人力持有安徽 TCL 人力 76%股权,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TCL 科技
与 TCL 实业各持有惠州 TCL 人力 50%股权,且公司总裁庞东同时担任安徽 TCL
人力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安徽 TCL 人力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其他情况
经查询,安徽 TCL 人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
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将部分印刷电路板业务工作外包给安徽 TCL 人力,安徽
TCL 人力向公司提供生产服务类岗位业务外包服务,并对业务外包服务过程进
行管理,该类岗位主要为重复性强、岗前培训要求不高的电路板印刷岗位。公司
向安徽 TCL 人力支付业务外包服务费,服务期限半年,预计半年支付业务外包
服务费不超过 2,000 万元。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安徽 TCL 人力签订业务外包合同,是以加强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为目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
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余额
截至目前,公司与安徽 TCL 人力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安徽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外包合同,有助于加强公司
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
移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业务外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
项。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