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 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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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修改后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请求授予的权限包
括但不限于:
承销商、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
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的合同、文件和协议;并办理与本次
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与上市有
关的事宜。
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有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
的政策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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