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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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放弃
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26%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进行审核,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
限公司 26%股权无偿划转给其母公司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放
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对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的持股
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
会侵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五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优
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小民   孙水泉   王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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