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2-087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0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0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42,732,79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1.2442%。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一个
议案,一位股东作为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4 名,代表股份 15,567,3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39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 名,代表股份 3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 15,567,3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议案关联股东胡精沛先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严家呈、陈雪仪律师见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