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2-054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30
(2)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本公司股东大会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3,666,23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7.9541%。
本次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623,414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1.5858%。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合计10人,代表股份69,289,64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9.539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623,41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8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62,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6,6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4%;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名称:王东、刘洋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