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
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投
资评审小组的人员由公司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及企业管理等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
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长远发展定位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有关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 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根据立项意见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
及可行性报告等的洽谈或编制并将相关材料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五) 战略委员会根据评审小组报送的方案,进行必要的调研和论证,对可行性研
究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讨论;
 (六)必要时接董事会讨论意见由战略委员会进行准备,再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
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会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
员有—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委员通过,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
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相关
的董、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
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知的方式必须遵循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和形成的会
议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通过的方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
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者本细则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
关规定存在冲突时,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03 年5月修订)同时废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南京公用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