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
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该 2 名
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根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 2.48 元/股作相应调整后
为 2.38 元/股。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
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
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