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2022年10月9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
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的讨论,现就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袁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袁丽娜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将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
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培明
陈强
戚啸艳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