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生物: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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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5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
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子文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
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2022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福建万辰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福建
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福
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9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7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
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规
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福
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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